管理不同壓縮技術影像格式視訊並將不同視訊(如M-JPEG、MPEG-4及H.264)顯示於同一畫面。管理攝影機,並將不同攝影機之監控功能納入同一人機介面監控。圖控伺服器可結合其他軟硬體設備或功能,如錄影廣播伺服器、影像編碼器、工作站等,經連接後提供整合性圖形化操作介面,可於網路上任何工作站(Clients)對影像及攝影機進行監視、調閱及管理。本設備採主從架構設計,僅規定基本設計最低需求,承包商需以最佳化運作需求為考量,為達功能可為多台組成不作限定,承包商應依據功能需求同時提供使用者可選擇使用瀏覽器及AP應用軟體做為視訊管理之人機介面,本設備除需提供工作站(或客戶端,CLIENTS)自動下載各種監視、播放及控制元件,以方便進行各種監控及管理。 (1) 影像伺服功能
A.與錄影廣播伺服器結合,接受工作站指令調閱即時影像。
B.具備管理全時錄影設備是否正常運作功能,並將異常事件即時傳遞到預設工作站。
C.具權限認證伺服器功能,可達使用者權限管理配合交控系統之使用者權限,支援使用者、管理者、系統設定不同權限人員。
D.可依設定將攝影機視訊顯示於工作站,每一設備可分為單一設備可分為單一、4、9、16分割畫面,每一分割畫面為一路視訊通道(Channel)。 E.每一路視訊通道可指定任一攝影機影像以固定或輪跳方式輸出。 F.可依設定輪跳週期輸出輪跳視訊。
G.預留未來介接功能:可接受中央監控系統事件訊號,調撥相對應之CCTV
影像輸出特定鎖定事件工作站視窗。
H.若事件結束則鎖定之視訊亦自動結束,原視窗通道回至原應用。若有新的事故,則以新的鎖定視訊傳送至該視訊通道。
I.系統可配合印表機,提供全時錄影系統影像資料輸出及列印,包含工程處名稱、路線編號攝、影機編號、地點名稱、IP位址等。 (2) 影像伺服器設定管理功能
A.具全中文化圖形操作介面,管理者可透過網路於客戶端介面(CLIENTS)進行操作、設定、監視與管理。
B.提供錄影廣播伺服器集中式設備管理及設定功能,可分配錄影廣播伺服器影像供給網路上需求端電腦端進行影像觀看。
C.可管理影像視訊流向,當有任何一台錄影廣播伺服器無法運作時,可由其他備援錄影廣播伺服器繼續接收處理影像使系統不中斷運作。
D.需提供相關攝影機編號與地點名稱、路線編號、IP位置及伺服器連結路徑及設備地點等建構資訊設定,以利與電子地圖結合及顯示中文化字幕於視訊中。
E.可設定將攝影機之編號、路線或地點名稱等資訊,可中文顯示在螢幕上固定位置。 (3) 異常警報管理功能
A.系統可將影像訊號消失(Video Loss)、斷線、設備異常等警報訊號加以整合,提供預設之工作站告警。
B.可記錄軟體運作異常狀態於日誌檔,包含軟體不正常終止、與其它伺服器或工作站連線中斷等,供維護人員查詢使用。
C.本設備需具與所管理之設備進行對時,每日自動對時一次,使系統時間一致,包含廣播種伺服器、工作站、網路攝影機等設備。
D.提供警報事件管理工具,可記錄警報現況及加註處理狀態,並可重新指派警報事件給其他操控者,同時變更一個或數個警報處理狀態、更改警報事件處理之優先順序、特定事件紀錄分類和特殊狀況時(如系統維護中)於特定時段抑制警報暫停發送等功能。
(五)錄影廣播伺服器
(1) 系統效能
A.每台錄影廣播伺服器至少可處理H.264(720×480,30FPS)及H.264(352×240,30FPS)影像。
B.每台錄影廣播伺服器效能應可同時處理下列至少64路(含)影像以上能力: (A)可同時接收至少40路H.264(720×480,30FPS)及H.264(352×
240,30FPS)影像共計至少40路。
(B)可同時輸出至少40路H.264(720×480,30FPS)及H.264(352×240,
30FPS) 影像共計至少40路。
(C)可同時錄影至少40路H.264(720×480,30FPS)及H.264(352×240,
30FPS) 影像共計至少40路。
(D)可同時回放至少40路H.264(720×480,30FPS)及H.264(352×
240,30FPS) 影像共計至少40路。
C.可以網路同時接收並廣播三家不同廠牌網路錄影系統平台。 (2) 影像廣播
A.本設備具傳輸控制指令給攝影機,另可接受攝影機即時影像功能。 B.具多重播送即時影像至網路上全時錄影工作站及其它應用伺服器等設備。 C.接受來自圖控伺服器或工作站的攝影機控制指令,並傳送至攝影機。 D.儲存即時影像至儲存設備,並配合攝影機設備視訊格式進行錄影。 E.傳送儲存的影像檔至工作站。 (3) 錄影監視
A.錄影功能
(A)可設定錄影機持續錄影、循環錄影、排程錄影及事件錄影等。
(B)上述錄影影像品質及解析度均可經由任何授權工作站端管理或設定達
成。
(C)可設定錄影資料儲存路徑,系統可連接網路儲存媒體、網路附接儲存
(NAS)、磁碟陣列、磁帶機、光碟櫃等相關儲存設備。
(D)儲存元件可重複使用,當儲存元件空間已滿,可自動覆蓋最舊資料區繼
續錄影之功能。
(E)錄影除可經由設定選擇錄影品質及解析度,亦可設定錄影每秒圖框數
(1~30 Frame),本案內定每路以15 FPS可錄15天以上為主,惟亦須
滿足下列要求。
(F)可依攝影機重要性,決定每一支攝影機的每秒錄影張數及錄影時間長
度。每一攝影機皆接續錄影。 B.放影功能
(A)放影時,畫面可顯示錄影時間與攝影機編號。
(B)可針對單日內每小時起始點作快速錄影畫面預覽,方便使用者搜尋適合
時段。
(C)放影畫面具有數位放大1,2,3,4倍功能,無需使用額外軟體即可達成。 (D)放影速度可由使用者自行訂定(1~30 fps),方便使用者自行調整適合之
速度。
(E)放影時,可播放、影像停格、快轉、回放、倒轉、單張前進、單張倒
退、快速回到起點、快速回到終點等功能。
(F)配合所提供格式,除上功能外,也可支援直接影像分析及所有的影像追蹤
播放如倒播、格放等,可適合進行取證及影像分析應用。
(G)快轉與倒轉速度可由使用者自訂,至少包含1、2、4、8倍等以上速
度,方便使用者快速尋找畫面。
(H)歷史資料查詢可依日期、時間、攝影機號碼、異常事件等查詢。 (I)可擷取放影畫面作進一步編輯,畫面可儲存為JPEG檔案格式。 (J)使用者可自訂開始時間點與結束時間點,再將期間歷史影像區段轉換為
AVI檔案格式,下載到使用者硬碟內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