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以下报告书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5659731
地址: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200 项目一: 晋环保函〔2018〕118号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矽品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矽品电子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矽品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矽品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矽品电子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要求审批的报告收悉。评价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补
充修改,根据修编后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复审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复审意见、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外备[2017]C05072号(变))、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预审编号:晋国土资预[2017]094号)、晋江市城乡规划局意见(晋规审[2017]196号)意见,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同意矽品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矽品电子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在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科学园)生产经营,项目规模:年生产晶圆凸块(BUMP)90万枚;年生产覆晶封装(FCCSP)32400万枚;年生产焊线封测(WB A'ssy)202800万枚;年生产IC测试(FT)54000万枚。厂区布局、产品方案、原辅材料来源、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以报告书核定为准。经批复后的报告书作为你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环保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期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监理,并形成环境监理报告;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建筑物建设及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均应符合晋江机场的净空管理等相关规定。以上要求作为建设项目是否可投入运营和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2、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确保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必须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生产中应推行清洁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选用技术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3、项目各生产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工艺尾气等废气污染源应收集经环保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外排废气中VOCs参照天津市地方标准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应按规范设置排气筒,所有排气筒均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无组织排放的VOC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524-2014)无组织监控要求(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2.0mg/m3)。
4、厂区内应采取雨污分流,废水采用“污污分流,分质分流”的处理方式,建设不同废水种类的水处理设施,针
对各股生产废水水质情况,采取先分流处理部分特征污染物,再对各股废水进行统一处理的原则。镀铜清洗废水中含有的重金属污染物总镍、总银等在车间预处理设施排放口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总铜在全厂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生活污水应经预处理后的汇入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全厂外排废水应经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标准(总铜)及南港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污水排放口应按排放口规范化要求建设,安装自动流量计和在线监控装置,具备监测采样、测流计量和监控等条件,厂区外排废水要实施在线监控并与我局联网。若厂区外排污水不能纳入市政管网,则项目不得投产运营。
5、项目应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按环评文件提出的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对污染防治区域开展地下水防渗工作。项目应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厂区防渗,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防渗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防渗要求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设置。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危险废物应按相关规定贮存、收集、处置,应加强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转移管理,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收集、运输活动应符合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符合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要求。
7、应采取有效消声、减振、降噪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周边应建设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8、项目生产及原辅料贮存应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进行管理,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项目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数量、位置、使用、运输等均不得影响到泉州晋江机场的相关要求。项目应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应建设足够容积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