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登革热疫情应急预案、方案(2)

2018-12-19 21:50

市卫生局根据登革热疫情处理工作需要,组织成立预警评估专家组、预防控制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检测技术专家组和蚊媒控制技术专家组,成员由广州地区有关高校、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成。负责分析、评估和预测疫情形势,对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理和医疗诊断、救治等工作;为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2.4.1预警评估专家组:负责分析、评估疫情现状和流行趋势,进行风险预测,提出防控工作的建议,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2.4.2医疗救治专家组:由传染(感染)科、发热门诊、ICU、儿科和急诊科等专家组成。负责对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疑难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等技术指导。

2.4.3预防控制专家组:由流行病学、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家组成。负责及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建议,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评估控制措施效果。

2.4.4检测技术专家组:由实验室检验等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实验室检测等技术指导。

2.4.5 蚊媒控制技术专家组:由消杀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蚊媒控制和清除孳生地的技术指导。

各专家组组成见附件1。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也应成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有关专家组成的应急处理专家组,为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登革热疫情分级

3.1 一般级别(Ⅳ级):区(县级市)年度首例本地感染病例;或一个区(县级市)发生暴发疫情;或一周内在一个区(县级市)行政区域内,发生5例及以上病例,但未达到较大级别的。

3.2 较大级别(Ⅲ级):一个区(县级市)发生的暴发疫情有扩大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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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或两个及以上区(县级市)发生暴发疫情;或一周内在一个区(县级市)行政区域内,登革热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但未达到重大级别的。

3.3 重大级别(Ⅱ级):一周内在一个区(县级市)行政区域内,登革热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的。

3.4 特别重大级别(Ⅰ级):卫生部或省卫生厅认定为特别重大级别的。

4 疫情监测与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登革热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无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通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暴发疫情,或1周内本区(县级市)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年度首次发现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报告,并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对全市年度首例本地感染登革热病例的确认,必要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医院和疾控、临床、实验室检测等方面专家进行会诊,作进一步核实。

5 疫情分级响应

按照疫情等级划分,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疫情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由疫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负责组织处臵。超出本级

应急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市卫生、爱卫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市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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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部门组织专家对处臵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卫生局、市城管委(市爱卫办)联合组织先期处臵。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疫情处臵工作,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疫情处理。超出市本级应急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省卫生、爱卫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在国家或省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后,报请市政府启动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疫情处臵工作,按照国家或省的部署,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力量开展疫情处臵工作。

6 疫情控制的分级响应措施

6.1 发生一般级别(Ⅳ级)疫情时,启动以下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各区(县级市)发现输入性病例个案或发现本地感染病例个案,但疫情未达到一般级别(Ⅳ级)标准的,应参照以下Ⅳ级应急响应措施,迅速开展疫情处臵工作,努力争取不发生二代病例。

6.1.1 疫情发生所在区(县级市)卫生、爱卫部门启动联席会议机制,及时互相通报疫情,共同研究部署应急处臵措施和防控措施。

6.1.2 疫情发生所在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

1、迅速组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开展疫情应急处臵和病人救治,组织协调和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2、及时将登革热疫情信息通报爱卫部门、所在街镇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防范。

3、加强对疫点、疫区落实应急处臵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防控知识培训或宣传,通报疫情,提高一线医务人员对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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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开展市民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登革热的自我防范能力。

6、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组织专家对疫情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防控措施。必要时向本级政府提出意见或建议,提请政府统一领导疫情处臵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和街镇加强疫情处理。

7、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疫情处臵情况。 6.1.3疫情发生所在区(县级市)爱国卫生部门。

1、组织消杀专业队伍和街镇、社区、村委会迅速开展对疫点、疫区实施紧急杀灭成蚊与清除蚊孳生地。具体技术方法按照附件2和3。

2、全力投入第一线开展业务与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各爱卫委员单位开展疫点和疫区疫情处臵工作,督促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3、定期检查疫点、疫区防蚊灭蚊措施落实情况,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本辖区各街镇杀灭成蚊与清除蚊孳生地的工作。

6.1.4疫情发生所在区(县级市)疾控机构。

1、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处理的任务、分工和处臵程序,并组织实施。

2、按照《登革热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引》(附件4)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3、按照《登革热流行媒介应急控制技术方法》(附件2)的要求,迅速组织对病家及其所处建筑物进行杀灭成蚊和清除蚊媒孳生地。

4、按照《登革热流行媒介应急控制技术方法》(附件2)的要求,组织开展疫点、疫区的蚊媒应急监测和评估,并及时将监测评估结果通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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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部门和所在街镇。

5、加强对疫点和疫区清除蚊媒孳生地和灭蚊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部门和所在街镇。

6、及时对疫情流行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加强防控措施的建议和意见,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1.5 医疗机构。

1、指定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番禺区中心医院、花都区人民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南沙中心医院为第一批定点收治医院。其中,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市内七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登革热病人定点收治,番禺区中心医院、花都区人民医院、增城市人民医院、从化市中心医院、南沙中心医院分别负责所在区(县级市)登革热病人定点收治,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主要负责儿童重症病例救治。

2、疫情发生后,启动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病人。定点收治医院要组织做好病人收治工作和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参照《医疗机构防治登革热工作指引》(附件5)。发现重症病例应及时向所在区(县级市)卫生局和市卫生局报告,全力组织做好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不发生死亡病例。

3、疫情发生所在区(县级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门急诊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培训,做到对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可疑病例按照《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指引》(附件6)采样送检,并协助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6.1.6疫情发生所在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机构。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疫点、疫区的登革热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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