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俚语初探
陈伟群
(佛山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海校区 广东省 佛山市 528200)
摘要:文章介绍了英语俚语的由来和作用,探索了俚语具有生命力的原因,认为英语俚语和其它语言现象一样值得我们重视和探讨。语言研究者要以辩证、发展、全面的观点和方法看待英语俚语,研究俚语。
关键词:俚语的应用;俚语的生命力;正确看待俚语
约从十九世纪初叶起,“俚语”就作为一个新术语出现在英语词典中。作为语言研究者,对英语俚语的概念及其在英语中的地位和它的产生及应用等问题,进行一些探索是有必要的。
一
许多知名的语言学家和词典编纂家都对俚语在英语中的地位,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韦伯斯特在1928年给俚语下的定义是:“低级的、庸俗的、索染无味的语言”。“俚语是装在向垃圾堆驶去的文字垃圾车上的垃圾”。英国诗人、小说家切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 1874-1936)却在题为“捍卫俚语”一文中宣称:“所有的俚语都是暗喻,而所有的暗喻都富于诗意”。也有些语言学家视俚语为不可捉摸的东西,难以提到理性认识。
上列论点从某一个角度说,有一定道理,但大多失之偏颇,缺乏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和方法。
俚语并不是有自己的语法构造和基本词汇的独立语言,他们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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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族语中借来的一些词和词组或成语,是民族语言的分支。俚语是非正式的、高度口语化的、通俗的词。离开具体语境,笼统地议论俚语的优劣是不科学的。诚然,俚语相对而言是比较粗俗的。一般认为不符合教育程度高的人的语言标准,因而不用于正式、庄严的场合,但这绝不是说,上层人士不用俚语。1970年, “telly”这个词被一部《俚语词典》定为“不文明”词,可是,就在三年之后,即1973年,坎特伯雷大主教在一皇家成员新婚之际,从著名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发表的电视演说中却用了这个词。过去,人们往往回避用俚语,可今天,俚语却是轻松、自由谈话中必不可少的。
本文不是想把俚语捧得很高,而只是想探索一下它在英语中所起的作用。
二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俚语,使语言表达效果更好呢? 在一定情况下,俚语比标准语更生动,更富于表现力,能更好地表达说话者的喜怒哀乐和爱憎褒贬。有时,使用俚语可以使人们的生活更富新意,谈话更轻松、和谐、亲昵,能突出说话者的个性。
在马克·吐温的短篇小说,《The Belated Russian Passport》中,美国青年学生阿尔弗雷德·帕里西在柏林邂逅长期旅德的美国人梅述·杰克逊。在前者已经买好去巴黎的卧铺票的情况下,杰克逊竭力劝他到圣彼得堡一游。杰克逊千方百计为帕里西搞护照,当文书拒绝发照并准备叫警察时,杰克逊说了下面一段话:“Hold on don’t do that, come along, my boy, and don’t you fret ---it’s going to come out all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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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there, cabby! Jump in, Parrish. Palace of the general of the Secret Police---turn them loose cabby! Let them go! Mark them whiz!......”这里,作者用了loose和whiz两个俚语词。loose作为俚语是迅速的意思,相当于标准语fast,但是fast不足以表达此意,因为loose形容的“快”犹如脱弦之箭;whiz的本意是箭或子弹穿过空气的嗖嗖声,由此引出俚语的意思:精力、活力,相当于标准语的energy, vigor, 但这两个词还是不足以形容杰克逊当时心急如焚的处境。看来,作者意图是想突出杰克逊阅历深,交际广的特点;同时,当时情况紧急:杰克逊呼唤马车夫迅速调转马头,又令他快马加鞭,让帕里西速离险境,这种词对杰克逊本人,对当时的语境,以及对身居下层的车夫都很合适,而且有力。
为了表示亲昵,人们常用my boy, old man(或boy, chap, sparrow, fellow, bean, egg, fruit, top )。这些词均有“老兄”、“伙计”、“老朋友”之意。在同一著作中,杰克逊对帕里西说:“Come along, my boy, cheer up, there’s absolutely nothing to worry about. I know a way out.”在其它著作中,也能遇到类似的用法:Have a look at this, old bean!有时,人们用俚语进行谴责,如:Since his wife left him, he has gone to the dogs and spends his time in dirty bars.(自他妻子离去,他道德败坏,在酒吧间鬼混)这里没有用… he has become morally bad…,而是用gone to the dogs…。在一定的语境中,俚语更能表达贬义。
在日常谈话中,俚语有时能给人一种轻松诙谐的感觉。better half 这个词是指妻子或丈夫(主要指前者),相当于汉语“你那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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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下面例句:I’d like you and your better half to come to our house for a meal one night. 很明显,说话者不是向权贵或来往不密切的人发出正式邀请,而是对好朋友随便说说,所以并未确定时间,有“有空就跟你那口子来串串门”的意思。有趣的是,与better half 相对的俚语是表示“丈夫”worse half, 这个词通常带有戏谑成分,如:The preparations would serve to occupy our time, whilst our worse halves are out shooting.
应当指出,俚语还包括社会、行业集团“内部”交际时使用的词,局外人是不懂得的。学生有学生爱用的俚语,如:big moment(心上人),beard(留胡须的人,特别指大学生、教师等),Mickey Mouse(大学容易上的课程),以及examination, dormitory, professor的缩略形式exam, dorm, prof.等等。需要说明的是,当某些行业俚语沿用已久时,“局外人”对其中某些词就逐渐熟悉了。某些词的缩略形式转化为俚语,同时,它们中有的还带上了感情色彩,例如:prof这个词就含鲁莽,甚至讽刺的味道。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这个词还有“戴眼镜的书呆子”之意。
上面仅列举了俚语在社会生活中应用的几个例子,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俚语决不像某些学者宣扬的那样是“索然无味的”,是语言中的“垃圾”,而是英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千百年来语言发展的硕果。它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是有生命力的。人们对俚语的看法,也在逐步改变,在应用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丰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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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俚语为什么有较强的生命力,容易被人接受呢?这和客观需要及本身的结构、语音、音韵特点分不开的。
相当一部分俚语并非新造词,而是在原有词的基础上增添新义而已,这也是俚语较容易被人们接受并流传的原因之一。例如:表示money这个词义的俚语很多,但几乎都是旧词添新义:bread, beans, iron man, dead president等,这些词都属基本词汇。不少俚语成语用动物名称表示: to ass about(行为愚蠢), be top dog(处于有利地位), to rabbit(闲扯)等等。
另外,同一个客观事物,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俚语词来反映。还以money 为例,除了上述几个俚语外,人们还用其它俚语词表示,如:buck, dibs, dough, green, long green, cabbage, lettuce…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由于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人们各自喜欢自己的俚语;另外,不同年龄、性别、不同职业的人也都采用不同的俚语。这就是具有同一概念或类似概念的一系列俚语词之所以能并存的主要原因。
群众喜欢用俚语的原因是:它们简短有力,使用方便。从结构上看,俚语多为短语词、单音词。这为方便群众提供了条件。笔者翻阅了一部《美国俚语词典》,粗略统计了一下G, R, Z 部,G部共约570余词。其中单音节词近140个,约占25%;R部约有360个词,其中单音节词70余个,也约占20%;Z部39个词,其中单音节词15个,约占40%,如果把双音节词包括在内,则约占50%左右。
另一原因是,某些俚语有音韵,能唤起良好的音乐感。有的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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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叠音,有悦耳、幽默的音响效果。例如:hip chick(少女、少妇),holly- golly(空话、废话), nice-nice(有女子气的男子),hugger- mugger(临时凑合的),fly-fly toy(空军驾驶员)等等。这类俚语琅琅上口,生动活泼,感染力强,人们喜闻乐用。
最后还应指出,英语俚语具有不稳定性和过渡性。表现为:有些俚语逐步过渡到口语或标准语,但这一过程很漫长,不容易被及时察觉。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很难在俚语与非正式用语之间划一条截然界线。因此,有些词典把某个词列为俚语,而有些则列入口语范畴也就不足为奇了。
俚语和其它词语一样,理应占据适当的地位,不能一概排斥,也不能不分场合滥用。由于英语俚语丰富多彩,瞬息万变,如何正确看待,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限于篇幅和水平,笔者不能概其全貌,只想起抛砖引玉的作用,供同行讨论、批评。
参考文献:
[1]Encyclopedic of English, edited by Arthur Zeiger, Arco Publishing Company, INC. York, New York, 1978. p. 233.
[2]见British and American English 的前言。
[3]Understanding English, Paul Robert, New York Harper &Row ,1958, p. 342
[4]语言与语言学词典,R.R.K哈特曼,F.C. 斯托克著,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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