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班组长首先进入工作场所,按由外向里顺序检查,如果发现隐患,安排工人处理,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3、对于较严重隐患处理前,先向区调度和有关领导汇报,经允许后,采取措施处理,确认安全后进行工作。
4、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隐患,班组长要组织处理,及时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班中出现隐患时,要停止作业,班组长组织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八)班组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1、小班工作时,认真观察场所情况,做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互相配合。
2、小班有一人违章,发现后除对本人处理外,队班组长进行处罚。 3、小班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对小班所有人进行处罚。
(九)掘进工作面小班评估管理办法
1、各掘进工作面必须认真执行小班评估验收制度。 2、各单位区长、书记对小班评估验收制负总责。
3、认真落实小班评估中的工资分配办法,工资及时上墙公开,并与小班评估单一致。
4、发现工资分配弄虚作假,不及时公开的,对区长、书记、队长给予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矿纪委进行处理。
5、小班评估内容必须齐全、完整,隐患与现场相符,项目奖罚清晰准确。发现应付不认真填写的,本月内第一次罚队长200元,第二次罚区长、书记、队长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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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班评估单中签名必须齐全,如果签名不齐全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发现有伪造小班评估单签名的给予罚款500元处分,并进行全矿通报。 8、每次检查小班评估单,发现小班评估单不全、丢失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十)采煤工作面小班评估管理办法
1、各采煤工作面必须认真执行小班评估验收制度。 2、各单位区长、书记对小班评估验收制负总责。
3、认真落实小班评估中的工资分配办法,工资及时上墙公开,并与小班评估单一致。
4、发现工资分配弄虚作假,不及时公开的,对区长、书记、队长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矿纪委进行处理。
5、小班评估内容必须齐全、完整,隐患与现场相符,项目奖罚清晰准确。发现应付不认真填写的,本月内第一次罚队长100元,第二次罚区长、书记、队长各200元。
6、小班评估单中签名必须齐全,如果签名不齐全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发现有伪造小班评估单签名的给予罚款500元处分,并进行全矿通报。 8、每次检查小班评估单,发现小班评估单不全、丢失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十一)安全管理培训机制考核内容及奖罚
1、 树立全员培训观念,从员工到管理人员,人人接受培训
2、 每日一题:以二十条红线、83条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工种常识及规程内容为主要内容,区队长、技术人员任兼职教师,并在班前进行讲解,组织员工学习,少一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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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区每星期进行两次全区安全大课,少一次罚款100元。 4、 矿领导每月一次安全大课。
5、 采区副区长每月4次案例分析,少一次罚款200元。
6、 随机日常抽查考核是以培训科平时随机现场检查为主,强化现场动态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7、 随机日常抽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处罚条例标准进行处罚。
(十二)采掘工资考核内容及奖罚制度
1、 采掘工资按分公司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单位直接成本、产量、进尺、
安全、工程质量、工效指标、修旧回收),恢复工程和其它工作量。 2、 对小班安全、工程质量在月评比中第一名奖励小班工资1000元,最后
一名扣工资1000元。
3、 小班出一名轻伤扣工资1500元,出一名重伤扣工资5000元. 4、 工资日结制,每天的工资进行上墙。 5、 激励、处罚机制
6、 采掘以班组为单位:(1)质量必须达到一级品;(2)没有轻伤事故;(3)
小班评估验收合格;(4)杜绝“三违”现象;每月由矿对采掘队的小班进行评比,评出在小班产量、工程质量、小班延米、小班评估管理等方面优秀的班组。每月对评出的优秀小班第一名奖励,小班工资1000元,奖励小班班长500元,末位第一名罚工资款500元,罚小班班长300元。
(十三)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1、 凡是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事故和非伤亡影响生产的二类以上事故,
发生事故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汇报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矿系统领导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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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察处。
2、 矿值班领导和安监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会同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
场,勘察事故现场情况,并形成现场勘察笔录。
3、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和事故灾害、财产损失、
人身伤害等情况,由区召开事故追查会,追查分析原因并按《益新煤矿关于加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益新发[2014]1号),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及处罚决定。
4、 发生轻伤事故由系统矿长亲自主持,矿系统领导和各区科、队的领导参
加组织追查并由生产科负责对事故追查,形成工伤事故追查会议纪要。 5、 安全生产人身事故的处罚,由生产科按事故追查会议的决定,落实处罚,
并上报矿安监处备案,以备查核。
七、技术工作动态管理体系 (一)、组织考核机构 组长: 成员:
(二)、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每次制定规程、技术措施前必须先到现场实地考察,否则制定的规程、措施不予审批。
2、每个新区的采掘规程必须提前一个月制定,具有水患或突出煤层需提前一个月制定探放水设计、防突设计,在开采前五天审批完。
3、掘进的新区设计必须报分公司审批,设计内容必须把“安全三量”的评估、采煤工艺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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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三量”的评估的内容:(1)防治瓦斯的安全评估,(2)防治水的安全评估,(3)防治突出的安全评估,(4)通风系统安全评估,(5)防灭火安全评估,(6)防治煤尘安全评估,(7)防治冲击地压安全评估。
5、每天带班下井期间发现工作面有地质构造、淋水、瓦斯等变化时必须及时通知采区主任工程师,并同时制定相应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便指导生产。
6、技术员的手图必须真实可靠,分层开采时按规定打好底探眼,并按要求及时上图。
7、所有巷道开门点必须有支护放大图,以便指导生产。
8、采掘技术员每十天向采区主任工程师汇报一次工作面进展情况。 9、采掘技术员必须采取轮换上岗、择优使用、不同专业交叉上岗。
(三)、采掘区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技术员提出的问题和情况以及本人现场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准确向生产副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每十天向生产副总汇报一次采掘工作面进展情况及工作面变化情况。 3、开采易发火煤层时,走向开采出25-30m时,及时和抽放区取得联系,进行预防性灌浆,防止采空区发火。
4、定时、定期对技术员手图进行审查,及时督促测量人员测量巷道标高及进展,并将标高及时上图对照,以保证手图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便于指导生产。 5、对采面瓦斯、一氧化碳发生异常时,先停止作业再汇报矿领导研究采取措施。
6、及时掌握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的规律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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