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未办用地转让手续就擅自动工建设,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留下诸多隐患。
(五)监管存在问题 1、基层组织监管缺位
一些乡镇、村组干部等基层组织的监管不严和不作为,对违法建设视而不见、纵容包庇;有的甚至利用手中职权,带头搞违法建设,助长歪风邪气,老百姓纷纷效仿;更有甚者滥用权力、徇私枉法,与违法业主勾结、充当保护伞,败坏了党委和政府的形象。
2、小区违建监管困难
由于小区违建比较隐蔽,执法人员进入小区困难,加之物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房产开发商的默许纵容,导致小区违建极易滋生。
(六)执法拆违困难
1、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多,周期长。
按法定程序拆除违章建筑,一般要经过受理、立案调查、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四个阶段。如果违章者不按程序拆除违法建筑,处罚机关要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个过程少则1个月,长则3-4个月。
2、对抗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部分村民依仗人多势众,对执法行动公开抵制,甚至出现暴力抗法事件。由于镇、村社对此处理不及时,打击力度不大,使违法者越来越嚣张。
四、违法建设的危害
(一)浪费国家土地资源
我国具有人口多、土地稀少的特点,而用于建设发展的土地资源就显得尤为珍贵。因此原本就为数不多的土地资源被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政府关于城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影响城市整体形象
违法建设没有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也没有纳入城乡统一规划,杂乱无章的建设严重影响城市、村镇的形象,同时也破坏了城市环境,对市区、城镇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了严重威胁。
(三)与社会和谐发展相悖
通过违法建设牟取利益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给社会和他人均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是格格不入的;此外,这也有助于违法建设的不良之风四处蔓延,引人效仿。
(四)制约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
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违法建设增加了拆迁工程量,同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面对大规模的拆迁工作及高昂的拆迁费支出时,有意向进行投资开发建设的企业只能望而却步。阻碍城市建设进程,破坏城市形象。乱搭乱建的直接后果是造成村容不整。由于村民不断进行加高加层的乱搭乱建,导致楼层普遍高低不一,参差不齐,采光通风条件极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必要的垃圾倾倒及处理设施,乱倒垃圾现象严重,排水排不畅,甚至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从优化投资环境来看,乱搭乱建严重影响到地方的发展环境,增加客商投资成本,影响客商投资信心。
五、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困境
(一)、产权困境。如果承认这些违法建设的产权,则相当于鼓励了违法建设行为,必然会引起新的抢建风,使局面进一步恶化;如果不承认其产权,考虑到违法建设的普遍性,强制拆除面临巨大压力。 (二)、拆迁补偿困境。不少违建集中的地方出现开发强度大、密度高,需要补偿安置的数额巨大;同时,城郊的违法住房的出租是城郊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他们对于违法建设的强拆具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使得拆迁改造工作举步维艰。
(三)、规划困境。对于双流县违法建设的规划而言,一方面,它面临着产权困境、拆迁补偿困境等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城郊的土地资源被大量占用,因此,双流县在违法建设比较集中的地区,常常陷入“不可规划”或“规划失效”的尴尬局面,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六、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上村社咨询、赴工地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对农村地区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领导干部和村民认识到依照规划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白违反规划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和支持政府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合力。
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违法建设共同查处责任制,积极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根据《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全县建立健全整治违法建设的县级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以及县级执法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巡查小组的两级双层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上下互动、齐抓共管依职执法的工作格局。
(三)合理谋划,制定完善的相关政策。
1、除了对已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入进行宣传教育,还应不断完善与规划相关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建设者一律不予任何补偿和安置,让其自食违法建设的苦果。
2、建立违法建设通报制度,定期将各种违法建设及处理情况在各大媒体或场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违法建设人人谴责的态势。
3、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程序,科学制定双流县区域拆迁、建设方案,认真处理好临时建设、农村拆迁、危房改造与长远建设的关系,做到该批的批、该建的建、该拆的拆、该停的停,分类处理,疏堵结合,有序建设。
(四)监管并重,机制健全
1、实行村日巡查、周报表、村干部包村(居委)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开展入户走访、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主动自觉拆违。
3、由县治违办办牵头,督促考核和制定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双
流县村(社区)违法建设巡查和处置拆除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对出现新违法建设的村社,取消村社评优资格;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不履职、不作为或带头建违的村社党员干部追究行政责任。
规划局监察大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