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材料(3)

2018-12-19 23:38

活动。

22、非法宗教活动从性质上分为哪两种情况?

答:一种是由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或不熟悉、不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进行的不带有政治企图的非法宗教活动:另一种则是敌对分子旨在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前者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矛盾也会转化,后者则属于敌我矛盾。

23、暴力恐怖案件与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有什么联系?

答:暴力恐怖案件几乎都从非法宗教活动开始,利用宗教极端思想传播分裂理念、发展组织成员、引发“圣战”共鸣、最终实施暴力恐怖活动。

24、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一些地方、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特殊危害性认识不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干部政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不强、方法简单,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对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机制落实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25、如何开展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

答: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讲究政策、策略、方法,不断发展壮大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群众基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坚决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铲除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活动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坚决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深挖和摧毁滋生暴力恐怖犯罪的组织基础,遏制宗教极端活动上升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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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

26、在处理非法宗教活动中如何正确把握政策?

答: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原因各异,人员成分复杂,在依法治理过程中,必须把握政策,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侬法取缔,科学施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敌人,最大限度地教育团结争取群众。对以传承宗教为目的的,要加强批评教育引导;对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宣传“圣战”、培植民族分裂、恐怖势力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一般参与人员,要立足于教育、挽救和转化;对极少数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势力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要依法严惩。

27、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为什么要坚持齐抓共管?

答: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长期坚持,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28、加强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对基层干部有哪些要求?

答:坚持已经形成并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针对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复杂敏感问题以及与当前社会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解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探索“合法、有效、到人”的治理模式。要鼓励基层干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不断摸索管用的实招、硬招;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肯定成效、推广经验做法,固化机制。

29、什么是民族风俗习惯?

答:民族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其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共同的喜好、风尚、习俗和禁忌,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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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饰、居住、婚姻、生育、丧葬、节庆、娱乐、礼节和生产等诸方面。风俗习惯是民族特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

30、为什么要充分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答:充分尊熏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关系到尊重民族感情,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的大问题。

31、如何正确处理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礼仪的关系? 答: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宗教虽将教义教规与信教群众的衣食住行、文化节庆、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相融合,但是风俗习惯与宗教礼仪仍然有所不同。要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对已经约定俗成的婚丧嫁娶仪式,例如起名、割礼、给亡人站礼、送葬、过乃孜尔等,虽然含有某些宗教色彩和宗教传统,但实质上已经演变为民族风俗习惯的组成部分,应予以尊重。

32、公职人员、学校师生着装要求是什么?

答:公职人员、学校师生等要遵守职业、行业和校网基本着装要求。严禁师生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

33、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教?

答: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由中国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无产阶级政党,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了党的性质,破坏了党的纯洁性,削弱了党的战斗力,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34、如何处理违纪信教的党员?

答:对违纪人员区分不同情况,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对于共产主义信念动摇,热衷于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但经过批评教育,有转变决心和实际表现,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可作限期改正处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劝其退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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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公职;对于极少数煽动宗教狂热、利用宗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决开除党籍、公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35、为什么要坚决制止在公共场所做礼拜?

答:在公共场所做礼拜,妨碍了其他公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损害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36、哪些公共场所禁止做礼拜?

答:党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商场(含商品批发市场)、学校、医院、交通运输工具、交通站点、街道道路、休闲娱乐广场等公共场所。

37、宗教工作“四项管理”是什么7

答: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和执法行为的管理。

38、宗教人士的产生有哪些程序?

答:宗教人士的产生要严格按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推荐,信教群众民主评议,乡镇审查,县市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爱国宗教团体聘任的程序。

39、宗教极端势力危害主要有哪些?

答:一是社会动乱之源:二是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三是破坏民族团结;四是扭曲了宗教的正常发展,制造宗教的分裂;五是破坏了新疆良好的投资环境。

40、如何处理出于朴素宗教感情而组织、参与的一般地下教学经等活动?

答:要通过教育、批评、疏导的办法予以制止,不进行经济处罚,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

41、处理情节较为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非法宗教活动的依据是什么?

答:由有关部门依照《宗教事务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严禁利用乡规民约进行罚款。

42、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内涵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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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

答: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 “两个要求”,即: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两个支持”,即: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全国人民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

43、对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应始终把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首要分子、罪行重大人员作为打击熏点。对宣扬“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预谋实施暴恐犯罪的,幕后组织、策划、教唆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各类媒体等宣传暴力恐怖、 “圣战”思想的,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直接实施暴力恐怖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熏惩处。

44、如何做好对宗教极端团伙组织一般参与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答:将其列入熏点管控教育对象,贯彻“教育为先、管教结合”理念,以“去极端化”为目标,多种教育方式相结合,加强对其法制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他们再次从事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活动。对于初次参与宗教极端团伙活动,主观恶性不深、涉案行为较轻、可判处较轻刑罚的,原则上不作犯罪处理,做好日常帮教管理工作。

45、利用非法宣传品、互联网等媒介传播宗教的行为有哪些?

答:利用非法宣传品、互联网等媒介传播宗教的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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