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擅自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境外宣扬宗教的影视作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宣扬、传播宗教;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等行为。
46、对利用非法宣传品、互联网等媒介传播宗教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发挥对涉及宗教方面出版物进行审读、鉴定机制的作用,下大力气加强文化市场稽查机构的执法队伍建设,做好对文化市场的常态化监管,切实加强查缴没收、删除封堵工作;严查编印制作及物流渠道,堵住源头,防止传播蔓延;对于制作、贩卖、传播非法宣传品甚至宣传宗教极端主张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47、对强迫他人在斋月封斋期间封斋、停止生产经营等正常生产生活活动的行为应该怎样处理?
答: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在斋月期间封斋、停止生产经营等正常生产生活活动。对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对于以殴打、体罚、虐待及其他暴力手段实施强行干涉的,依法严肃处理。
48、对于利用宗教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利用宗教破坏法律实施的,要依法处理。这些行为主要包括:以宗教教义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的;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重婚的,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的,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宗教方式离婚的等。
49、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宣传教育重点区域有哪些?
答:要突出宣传教育重点,将宣传教育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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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点人群有哪些?
答: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危安类服刑在教人员。
51、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应采取什么样的宣传教育方式?
答:要突出“面对面”、 “草根化”方式,使用贴近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图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为宣传传播渠道,努力做到宣传教育活动入脑入心。
52、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中如何增强群众的免疫力?
答:要紧紧围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主题,突出“去极端化”内涵,丰富宣传教育内容,着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和国家宗教政策以及新疆宗教演变史,强调宗教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客观规律,崇尚现代文明生活史必然要求;宣传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讲明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区分界限,强调各族群众必须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抵制和检举揭露暴力恐怖活动。
53、对宗教极端势力及其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应采取什么政策?
答:对于宗教极端势力及其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提高依法打击处理水平。
54、如何加强对爱国宗教人士的管理?
答:要加强对宗教人士的聘用、培养、培训、激励考核管理,不断完善宗教人士管理、生活照顾及生活补助发放制度。
55、如何处理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宗教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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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一时糊涂偶尔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但已有悔改表现的宗教人士,要注意其一贯表现,重在教育管理,不轻易撤销职务;对宗教极端活动采取不报告、不抵制、包庇纵容等消极态度的宗教人士,严肃批评、严格管理;对参与宗教极端活动、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情节严重的宗教人士要严格依法处理。
56、如何深入揭批宗教极端活动的反动本质?
答:要抓住典型案例,采取公开审判方式,及时在各种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开处理、大力揭批。及时编写贴近实际、灵活生动的典型案例,向群众深刻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破坏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事实,使群众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形成对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活动网打掘根的强大社会氛围。
57、讲经、解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宗教局、全国伊协、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伊协规范解经要求,严格按照新编《卧尔兹》进行讲经、解经,把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倡导和平、热爱祖国、服从秩序、团结友善的理念融汇到解经、讲经工作之中,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适应现代文化的阐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新疆宗教文化的时代性和包容性。
58、如何坚持发扬新疆一体多元文化优势,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答: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传统,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基本内涵,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价值认同,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
59、如何引导各族群众积极适应现代文明生产生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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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答: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培养科学精神,强化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加强惠民富民政策的宣传,树立勤劳致富典型尤其是信教群众、宗教人士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典型,培养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鼓励、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创业致富、勤劳致富、建设美好家园。
60、对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法治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法治教育,使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充分认识到自己首先是公民,其次才是教民,既享有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又要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任何行为包括宗教活动都要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不能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更不能参与宗教极端活动。
61、为什么禁止宗教人士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办宗教知识讲座?
答:宗教人士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办宗教知识讲座,不利于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也不利于宗教知识正常传播,还可能助长非法宗教活动、甚至引发宗教狂热,危害未成年人。
62、如何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有力压缩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空间?
答:着力构建覆盖全疆、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方位发挥文化活动载体的作用。突出抓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落实,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提高基层文化阵地、文化产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覆盖面和优秀影视作品的创作和译制能力,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语言类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网络传播服务,延伸到基层和农村,用好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新媒体传播手段。围绕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发掘优势、丰富内容,有组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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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63、加强对中小学公民意识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青少年和在校学生是非法宗教活动侵蚀的主要对象,要在中小学校德育教育中增设公民教育内容,把培养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贯穿学校德育教育全过程,融入学校日常教育之中。
64、防止宗教伺教育领域渗透的“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内容是什么?
答:“两个不得”: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五个严禁”: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
65、零散朝觐活动有哪些危害?
答:零散朝觐组织者以牟利为目的,私自组织穆斯林出境朝觐,损害了穆斯林的切身利益。零散朝觐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甚至被扣留为人质、留宿街头,严重影响我困穆斯林的形象和国家的形象,严重影响正常的朝觐秩序。特别是零散朝觐者在国外处于无政府、无组织的状念,极易成为“三股势力”等敌对势力渗透、拉拢的对象,严重危及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66、如何正确对待朝觐?
答:朝觐是一项有条件的宗教功课,那些不具备条件的和条件还不成熟的,朝觐报名排队还没有轮到的人,要以平静正常的心态对待和处理朝觐问题,不要互相攀比、争相朝觐;有的人举债朝觐,甚至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去朝觐,这既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也不利于穆斯林地区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不符合穆斯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67、对零散朝觐人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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