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度东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张亚林
(2012年3月14日)
尊敬的喻丽君副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受梁冰局长委托,我谨代表市社会保障局,与大家一起总结2011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情况,明确今年工作任务,稍后请喻丽君副市长作重要指示。我主要讲两点意见:
一、2011年度东莞社保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东莞社保事业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保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保服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社保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群众一致肯定,我局连续四年在市民评机关活动中排名全市第一。各定点医药机构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幸福东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市社会保障局,向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全市社保工作继续保持上升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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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的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2011年底,五大险种参保人数达到2459万人,较2010年底增长4.6%。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均达到602万人,社会养老保险476万人,工伤保险479万人,失业保险299万人。养老保险方面,去年1月份,我们对基本养老金进行年度调整,使全市6.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14.8万名以村(社区)为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均因此受惠。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776元、村(社区)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463元,全市人均养老金比2010年12月增加14 %。
(二)医疗保险和工伤医疗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基金运行保持良好状态
2011年,全市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人次20.8万,社保统筹支付约15.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总量增长稳步下降,逐步趋于合理水平,参保人住院平均费用增长率为10%,远低于2009年的19%,确保了参保人的合理服务;社区门诊基金支付待遇6.5亿元,较往年同期增长21.8%,社区普通门诊平均费用为58元/人次,同比下降5%,参保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超过1千万人次,占全市总门诊量约三分之一,“基层医院做大,三级医院做强”的趋势渐成,社保部门对医疗卫生资源配臵的参与程度进一步深化;全市定点药店服务量平稳发展,全市消费人次达252万,个人账户支付金额达2.7亿元。2011年工伤人员现场住院结算医疗费1.8万人次,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近3亿元,支付各类康复费用近300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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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工伤医疗及职业康复1569人次,工伤治疗、康复和预防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日趋成熟。
(三)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政策法规,坚定落实市医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我市医疗、工伤保险政策。去年1月起,执行2011年版《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扩大社保报销药品范围,将药品品种从3169种增加到3957种;对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内容在2000年以来首次进行调整;将243种基本药物纳入社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从7月起,将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设定为男30年、女25年,把职工参加医保由终生缴费调整为有限期缴费;将连续参保满3年以上参保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每年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取消一类特定门诊社区就诊费用限额,将11类一类特定门诊疾病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制定新生儿医保补缴政策,解决新生儿出生到参保前医疗费用问题;将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康复需求。2011年,我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培训工作,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要求对我市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四)全市医疗和工伤保险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 2011年,我们新增了4家定点医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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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6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深圳、惠州各1家,于莞深惠三地率先设立市外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延伸了我市医疗保险服务网络。全市城乡一体社会保险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顺利建成,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配合社保部门做好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了新系统成功上线,保障了医疗保险和工伤医疗现场结算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过渡。去年,市内不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改建、新建搬迁等工作,在这过程中确保了参保人就医结算的便利、准确,保证了参保人的权益。如市人民医院去年整体搬迁的规模、难度都相当大,但在这过程中确保不影响对参保人的服务质量,实现了参保人零投诉,搬迁后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磨合中遇到的问题,参保人就医量保持稳定。
(五)“基本医疗”原则进一步落到实处
2011年,我们秉持“保基本、惠民生”的价值理念,坚持基本医疗原则不放松、不动摇,通过一系列制度调整、政策引导,结合富有成效的执行力,这项工作取得了跨越性的进展,成绩斐然:
1.三大目录调整工作进展顺利。年初出台的三大目录调整政策,是“基本医疗”原则的具体化,实现了“基本医疗”从理论层面向执行层面的过渡,使“基本医疗”从原则性的指导到临床实际的应用之间发生实质性变化,在操作层面上首次较为明确的界定了基本医疗,对于帮助理解、有效执行具有积极的意义。去年,我们落实和完善了三大目录代码配对和维护工作,使得代码错误率显著下降,进一步规范了代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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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形成代码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工作流程的制度化。各定点医药机构克服种种困难积极配合做好代码匹配、系统调整、政策培训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实现了参保人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现场结算平稳过渡。
新三大目录出台后,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对贯彻基本医疗原则有了一个清晰的参照蓝本,更重要的是从制度上对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不相符的高医疗消费和较高医疗需求进行了适当调控。因此,定点医疗机构是否能够严格按照基本用药、基本诊疗、基本检查实施诊治,直接关系到参保人政策范围内的待遇水平,这就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绝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均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东华医院,建立医保管理责任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管理效应。实行《东华医院奖惩条例》和《东华医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条例(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院领导、科主任、员工的责任和目标,院长是医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科主任发挥桥梁作用,医保管理工作列为科主任考核指标,运用信息系统,对参保人就医费用信息以及药品和医用材料的报销比例进行标示管理,确保“基本医疗”原则落到实处,在满足优质服务和遵守诊疗规范基础上,尽可能合理提高参保人的报销比例,2011年参保人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中最高,达到近69%。
2.服务总量与费用控制平衡发展。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把握好“基本医疗”原则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行之有效的措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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