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在线办理有线电视业务; e)在线办理通讯业务;
f)在线查询交通、气象、环境信息。
6.2.3 社区生活服务
社区生活服务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优势,通过准入认证和精准营销的方式,整合社区周边的商家,向业主提供各种居家生活服务,包括养老服务、健康服务、邻里服务中心、家政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等。 6.2.3.1 养老服务
在智慧社区中养老的服务重点是面向社区和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应用为老人(尤其是独居老人)行动不便、走失、紧急求助等提供便捷快速通道,快速、畅通、安心的紧急求助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6.2.3.2 健康服务
以社区和家庭为基本单位,以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以生命周期为主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社区家庭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疾病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检测、分析、评估、预测、预防和维护的全过程。 6.2.3.3 邻里服务中心
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在线超市、在线便利店或标准化菜场的销售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种类丰富的日常商品批发、零售服务,同时配合物流末端配送体系实现真正的快捷送货上门。主要提供网上购物、订单查询、在线支付、商品便捷搜索、商品评价、在线客服等服务。 6.2.3.4家政服务
面向居民居家模式,建立家政服务平台,通过整合社会专业机构、社区机构、非盈利组织、家政服务公司和专业家政服务人员等资源,为市民提供包括保姆、护理、保洁、家庭管理等家庭生活服务,实现服务提供方和服务需求方的对接。 6.2.3.5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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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是以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居民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满足居民基本文化需求、保障居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
6.3 智慧政务
6.3.1 居民自治管理服务
居民自治管理是实现以社区居民(业主或使用人)自身的自治、管理、选举、投票、统计、调查、互动、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网上办事、评优评先、公益捐赠、活动、公告等为目的。
居民自治管理系统应具有投票人身份认证、安全认证、投票议题立项、投票统计报表等管理功能。
6.3.2 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服务
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既是实现方便社区居民在线办事的“社区家园网”,又是方便基层政府和其它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城市网格化社会管理的“电子政务工作网”。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服务系统应具有基层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信息公告和发布、在线咨询和受理、网上办事、受理业务分流、应急反应以及内部监察、考核、评价等功能。
6.3.3 治安管控服务 6.3.3.1 社区警务-治安防控
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思路,引入视频监控和智能分析技术,实现社区管辖范围内的小区、人员密集繁华街区、大型公共场所、繁华商业场所、集贸市场、公寓写字楼、旧货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公园景区、地下空间场所等重点部位信息的综合管理和现场的实时监控,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
a)治安防控重点部件管理:对社区关键部位、人员密集繁华街区、大型公共场所、繁华商业场所、集贸市场、公寓写字楼、旧货市场、文化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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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公园景区、地下空间场所等重点部位信息的综合管理;
b)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与问题管理:对存在黑恶势力、短期内发生过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案件多发、存在“黄、赌、毒”现象、存在涉枪涉爆等隐患、淫秽色情窝点、赌博窝点、以及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传销等事件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全方位监控;
c)应急指挥:建立面向社区居民和治安管理人员,以电话、网络等方式为主的治安问题反馈机制,与出入口门禁系统、道闸系统、消防报警等系统,实现有效联动,通过应急指挥系统进行调度指挥,及时快速地处理问题;
d)集群调度:实现对社区治安力量的调度管理。 6.3.3.2 社区警务-警民互动
构建警民良性互动平台,公安部门利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及时向社区居民发布治安防范预警信息,结合居民和社区工作者对社情动态的采集、发布。补充公安社会动态信息来源,丰富公安情报线索,为案件侦破提供更多有价值线索。具体包括:
a)预警发布:公安部门利用掌握的最新犯罪动态资讯,结合季节、时段、社区特点等具体情况,借助智慧社区网站、微信、微博、有线电视、社区电子屏等传播手段,及时向社区居民发布社区治安防范预警信息和治安防范常识,结合有奖问答等激励活动,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和关注,提升社区居民整体防范意识;
b)居民互动:在智慧社区网站、微信等传播媒体开通互动渠道,社区居民可将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案事件信息主动上报,并通过智慧社区与公安对接,及时将信息反馈公安处置;
c)社情共享:将社区工作者通过日常走访采集的各种社情动态,实现与公安部门的及时共享,补充公安部门基层情报线索来源。 6.3.3.3调解矫正-重点人群管控
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思路,实现对刑教释满人、社区服刑人、吸毒重点人、精神病人、犯罪青少年和其他重点人等各类重点人群信息的全掌握和行动的全监控。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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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对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定期汇报思想状况、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倾向、生活困难等情况的全方位掌握;
b)精神病重点人员管控:包括一般精神病人、正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
c)吸毒重点人员管控:包括对一般吸毒人员、以贩养吸重点人员的管控。 6.3.3.4 调解矫正-矛盾调解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调解过程中记录、实时上报事件信息,整合各方资源,实现矛盾纠纷登记、分类受理、调解处理、回复归档的逐级流程管理,辅助社区调解员快速有效的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具体包括:
a)组织队伍管理:支持市、区县、社区、村等多级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支持对多级的行业调解组织和人员的管理;
b)矛盾调解流程实现: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设计切实可行的矛盾调解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履行、回访、立卷等环节;
c)文书管理:对矛盾调解案件所涉及的所有文档进行管理,文档 word 和图片等多种形式;
d)矛盾排查:对于全局性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具体分为:排查任务下发,矛盾纠纷排查登记、上报,排查工作台帐,重大疑难案件预警等;
e)应急联动:在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发生时,能与手持终端的相关人员互动,通过终端接收应急任务,即时响应,即时反馈,有效配合全局的调度和联动,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f)调解信息库:由工作指南库、法律法规库、规章制度库、典型案例库、专家人员库、疑难问题库等组成;
g)业务培训:社区调解人员进行网上学习,培训课程、指导解疑及考核评价。
6.3.3.5调解矫正-社区矫正
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思路,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三部门建立互通平台,对社区矫正帮扶对象日常表现实行动态监控,帮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有效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矫正教育及社会监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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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矫正人员交接社区流程:包括执行交付、对象接收、矫正终止等功能流程的实现;
b)矫正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具体管理措施,实施矫正工作的功能流程,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和就业帮助;
c)档案管理:对各社区服刑人员在整个矫正期内产生档案进行电子归档整理的功能流程;
d)核查核对: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三部门对各自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数据随时进行核查核对的处理平台;
e)心理测试: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时,工作人员通过该功能对其进行心理测试,系统自动给出心理状况评价,为制定个性化矫正档案提供依据;
f)动态管理:利用手机定位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主要实现:
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假外出的监测,对社区服刑人员位置的实时查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轨迹分析反馈。
6.3.4 法律宣传服务 6.3.4.1 法律服务
基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使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a)结合信息化与传统手段,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依法管理社区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
b)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3.4.2 科普宣传
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辖区资源开展科普活动,面向各类专题建立社区科普宣传教育模式,建设社区图书馆,为社区居民服务提供具有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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