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9、通过《工作联系单》与委托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经委托人审定后实施。
(三)工程量计量
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
3、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管理部、委托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协商约定。
5、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与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如实地进行计量。
(四)工程款支付
1)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已经计量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计算月工程进度款,并填写《(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报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审核签认后,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2)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当期已发生且经审核签署的《(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等计量当期工程款,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3)工程师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4)工程师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定额进行审核,确认应支付的工程款额度。
5)工程师审核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核准。
A、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必要时 设计单位签发 设计变更文件 必要时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项目管理公司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项目管理公司发出经四方会签的《工程变更单》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承包单位向项目管理公司提交《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项目管理公司签认
审计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审批
B、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提交工期 索赔意向报告 延期事件发生 项目管理公司收集 资料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延期事件详细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 不同意 管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不一致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 项目管理公司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C、节点工程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管理工程师对分项/分部工程已签认
不合格 合格
项目管理公司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证书》 工程管理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管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按节点付款计划量 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管理工程师审核 1、 节点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 2、 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承包单位填写《节点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不同意 建设单位负责人及审计单位审核 同意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