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汇编2014

2018-12-23 00:24

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省市有关教师管理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不得传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不得滋事、闹事、群体违规上访;不准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不得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二、教师要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与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符的教学理念,根据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教学设计,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要求和重点、难点,认真备课,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教材上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引进先进的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批改作业,悉心辅导,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对于一些学习困难或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及时进行个别辅导。

三、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谈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

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噶;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教师上课不准过度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及相关要求。要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严禁旷工旷课、利用虚假理由请假。不准在校外兼职;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信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时,要将手机调到静音状态或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

八、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安全职责。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和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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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准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十、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虚假理由请假离岗从事与原岗位无关的工作,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教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落实教育教学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紫阳县小学教学质量检测考评办法》和《紫阳县中小学关于超编乡镇的全员聘用和县城学校的末位移位办法》为指导,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成立机构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部分校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共9人组成。

(二)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为2名教师代表。 三、考核原则和范围

(一)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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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考核范围:所有在编在岗教师、借调人员和代理教师。 四、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由民主测评(20分)、工作态度(20分)、工作实绩(50分)、考勤(10分)四部分组成。

1、民主测评20分由全体教师打分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全体教师打分占民主测评总分的40%,即8分;考核领导小组量化评分占民主测评总分的60%,即12分。

2、工作态度20分。教学人员由部门领导负责打分(其中总务处、教务处各5分,少队部4分,校办室、教科室各3分),教辅人员和后勤管理人员由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打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打分,副校长由校长、党支部书记和督学联合打分,校长、党支部书记和督学由校委会成员打分。

3、工作实绩考核占50分。由教学常规考核成绩10分和教学质量量化考评成绩40分构成,教学质量量化考评成绩以学年末教育局(教研室)的统一检测成绩为准,并以全县成绩排名5名以后的依次递减0.5分计算〉)。

①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全由教学考核成绩组成。

②非统考科目的科任教师工作实绩考核得分由个人陈述其工作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参照统考科目教学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得分进行打分确定。

③纯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50分由个人述职考核领导小组打分。

五、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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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常规教学量化考评成绩10分,由教务处制定考核细则,根据平时的检查情况核定分数。

(二)校办室、教务处、总务处、少队部、教科室分别负责工作态度中相应分值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考核打分。

(三)考勤由校办室进行统计,以签到机,安全值周签到表、校务日志、各种活动签到记录等依据为准,并按《紫阳县第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赋分。

六、减分

1、在课堂或公开课中出现知识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况扣0.5至3分。

2、歧视、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视其情况扣0.5至3分。 3、在安全值周区或课堂上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视其情况扣1至5分。

4、出现违法乱纪的按有关文件执行,扣分或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列为支教对象 1、在安全值周区或课堂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2、严重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及群体上访的。 3、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的。 4、教学成绩位于全县后5名的。 5、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6、考核累计加分倒数1至2位的。 八、本办法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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