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使用手册(3)

2018-12-23 23:25

行政处罚项目

序号 项目 处罚依据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拒不改正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拒不改正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1 2 未按照规定在主要临街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在主要临街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3 擅自设置大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四)违反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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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 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5 6 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五)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7 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六)违反第十八条规定,城市施工现场不符合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 运输液体、散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七)违反第十九条规定,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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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八)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违反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9 10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 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城市11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的。 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的,处以5元以上25元以下的罚款;随地便溺、乱扔其他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随地便溺、乱扔其他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的,处以5元以上25元以下的罚款;随地便溺、乱扔其他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处以10 13

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破坏公共环境卫生,未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未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13 14 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市容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5 未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每车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6 未经批准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7 在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不即时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共场所遗留宠物粪便,不即时清除,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其饲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4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18 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可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违反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损坏各类环境卫生19 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可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公共场所有下列行为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20 在公共场所抛撒冥纸的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给予警告,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乱扔废旧电池、塑料包装物,抛撒冥纸,焚烧垃圾和冥纸,随地便溺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1 携带犬、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 《安徽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携带犬、猫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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