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③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总指挥授权事项。 (3)副总指挥(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为:
①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②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
③负责指导涉事单位对口与安监、住建厅、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事宜; 3.2.2公司综合协调指挥小组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督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分别为:
(1)安全监督部:
①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资源配置、演练等日常运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报告;
②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指令和要求,召集公司工程管理部、总工办、人力资源部、工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应急会议;
③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和改进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⑤协调与安监、住建厅、公安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事宜; ⑥完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工程管理部:根据应急指令落实现场应急救援急需设备设施物资,并开展应急工作和组织恢复生产。
(3)总工办:根据应急情况,编制专项技术方案,为现场抢险和生产恢复提供技术保障。
(4)工会办: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慰问工作。 (5)财务部: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账务安全。
(6)企业文化部:做好社会舆情监测,按要求发布信息,协调处理负面信息; (7)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时所需人力资源的调度,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参与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组织的事故调查;
(8)相关事业部:根据业务分管,协助涉事单位处理外围关系; (9)行政办公室:综合调度公司内部资源,协助事故处理。
3.2.3分(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分(子)公司安委会,由本单位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生产恢复组等专业工作组,各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抢险救援组
以事故单位工程、技术、物资、设备、人资及船舶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工程管理部、总工办、人力资源部及物资部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抢险救援组。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提供抢险通讯、车船、医疗、物资等,排除险情并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
(2)医疗救护组
以事故单位医务室、后勤部门、综合办等部门组成医疗救护组,设立医疗救护点,对抢
救出伤员、病患施以现场必要的现场急救;对进行有危及身体健康的抢救行动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测。
(3)对外联络组
以事故单位企业文化部、行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企业文化部、行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对外联络组。负责对外联系求援、事故情况报告、传达上级指示与要求。
(4)事故调查组
以事故单位安监、监察、工程、技术及工会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安全监督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及工会办等有关部门参与,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善后工作组
以事故单位人资、工会及安监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及安全监督部等有关部门配合,组成善后工作组。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按国家政策负责遇难者及家属的善后赔偿和受伤人员的善后工作。
(6)生产恢复组
以事故单位工程、技术、物资、设备及安监管理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物资部及安全监督部等有关部门配合,组成生产恢复组。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险情及隐患治理情况的复查验收,生产物资及施工设备的购买、调配工作。
(7)后勤保障
以事故单位后勤部门、物资部门、工会等职能部门为主,公司行办、物资部、工会办的协助配合,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给,保持通讯设施和交通施舍通畅。
3.2.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为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指挥事故发生初期所有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分(子)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识别: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应用公司现有的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机制与方法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动态的风险识别,建立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制定监视与测量计划。工程实施工程中,针对具体危险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组织和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全程监控。正在实施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必须以每月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的形式向上级单位报备。
危险源监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采用成熟的行业监控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如大型设备安装监控系统、工程船舶安装实时定位系统、隧道施工安装探测系统、大型构件/大临设施安装应力监控系统等等。
危险源管理: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根据生产实际,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采用制定专项安全控制计划、安装专用监控系统等有效措施,进行动态监管,有效控制。
危险源监督:公司、分(子)公司通过每月报表等途径,分头掌握公司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中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表现的危险源实施动态,并结合专业性安全检查、现场考评、技术帮扶等方式检查基层单位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督促管理措施完善。
4.2预警行动
各分(子)公司应指导、督促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建立有效的预警预防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突发事件隐患。
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应结合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加强培训,明确各岗位人员责权利。对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险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带班人员在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定可能危害范围并设置警戒的同时,还应及时报告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隐患现场(因公外出时,由项目分管领导代行),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并按程序上报。
对于热带气旋、高温寒潮、雨雪冰冻等具有较强可预见性的自然灾害天气,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应积极与所在地气象部门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获取灾害天气预报信息。同时,应认真做好公司、分(子)公司通过应急短信平台和安全信息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的接收传达工作。对于已获取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各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应密切跟踪,视灾害天气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及时启动本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现场处置方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自然灾害预警期间,分(子)公司应强化与所属项目部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现场灾害情况,必要时给予帮助和指导。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
(1)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险情发生后,现场带班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及安监部负责人报告事故现场真实情况;
(2)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如实报告分(子)公司总经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紧急抢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分(子)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如实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3)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安监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如实向分(子)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报告,分(子)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如实向公司安监部负责人报告;
(4)对于本预案1.3节界定的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经理及安监部门负责人可分别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及安监部门负责人报告;
(5)由事故发生到事故信息传递至公司总部有关负责人,其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 (6)公司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工程参建单位情况、项目情况等决定自行、授权项目经理或分(子)公司经理向事发地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中国交建报告;
(7)公司各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信息。
事故现场 带班人员 项目部(设备站、 船舶处)安监部负责不超过1小时 不超过1小时 项目部(设备站、 船舶处)经理 分(子)公司总经理 公司 总经理 事发地政府监管部门及中交股份 分(子)公司安监部负责 公司 安监部负责图3 公司事故报告程序图
4.3.2信息报告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4 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电话:027-83920877/83920873/83920879 手机: 15071451139/15902715826/15971425529
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传真:027-83920877 4.3.5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与传真
表1-2 上级单位报告联系表
上级部门 值班电话 值班传真 010-82016854 027-82922506 027-87367082 027-68873100 中国交建应急指挥中心(安全质量环境监督部) 010-82016852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二处 027-82922506 027-87368232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安全监督科 027-68873100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针对突发事故事件的性质类别、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本综合预案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为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故事件,最先抵达事故事件现场的应急指挥小组拥有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权,并依法进行指挥。随后抵达的公司内部高级别应急指挥小组,在全面熟悉现场情况、视前期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应急处置情况,决定是否接管指挥权。
在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上一级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应急救援与处置情况,可直接升级响应等级,介入应急处理。
表1-3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1.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较大以下生产安全事故,但可能造成进一步事故事件类别 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 3.发生3人及以上涉险; 4.发生涉爆事故、事件; 5.超出二级响应处理能力的 响应等级 响应单位 5.1.1一级响应
公司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发生符合一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全力抢救伤亡人员,并及时逐级上报。公司应急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由应急总指挥带领公司综合协调指挥小组相关成员及事发分(子)公司有关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当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向中国交建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5.1.2二级响应
公司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发生符合二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时,涉事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全力抢救伤亡人员,采取疫情控制性措施,并及时逐级上报。事发分(子)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综合预案,并由总指挥带领专业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报告处置情况。当超出分(子)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可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请求支援。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接到分(子)公司的应急支援请求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全面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5.1.3三级响应
公司所属项目部(设备站、船舶处、专业化施工分公司及队伍)符合三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时,涉事单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抢救受伤人员,消除事故隐患,清理事故现场,并逐级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5.2响应程序 5.2.1一级响应程序
需启动一级响应程序的突发事故事件,其应急救援及处置协调由公司主导、分(子)公司配合、涉事基层单位具体实施。
一级响应 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 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事态得以控制,不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发现重大隐患; 3.爆发传染性疾病、重大业主投诉; 4.超出三级响应处理能力的 二级响应 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 一般等级以下事故 三级响应 分(子)公司、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