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研究中的十关系论方法(7)

2018-12-25 22:43

其次,在世界范围内,犯罪具有共同点,刑法也具有共同点。持续研究了几百年的外国刑法理论,肯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在刑法的规定相同或相似之处,外国的理论学说可以解决中国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例如,国外的监督过失理论,可以解决我国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许多过失犯罪案件。再如,国外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论,也可以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频繁遇到的财产罪问题。同样,借鉴和引进国外的理论学说,并不妨碍而是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

最后,如何借鉴与引进国外的刑法理论,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雷诺(P.Renard)曾说:\经验告诉我们,新的法律,尤其是有重大革新的法律,几乎从没有能立即全部生效的。\这当然就是受了过去的拖累。所以他说,新法必须先钻进旧的建筑,使旧建筑渐渐软化,新意识才能立足,最后才能发生交替融合。孩子渐渐长大了,旧衣服不合身了,懂得家庭经济的主妇,必先着手改旧,而不立刻换新{28}(P1328)。 [15]

国外刑法理论体系的引进与现行刑法理论体系的关系恐怕也是如此。我国刑法理论界的多数人以及司法工作人员,都习惯了平面的犯罪论体系,立即用某种新的犯罪论体系取代现行的理论体系,会令人担心。只有将国外的许多理论、学说(当然以符合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需要为前提)引入我国的现行犯罪论体系,才会不断发现我国现行的犯罪论体系的缺陷,进而接受德国、日本的犯罪论体系或者形成新的犯罪论体系。 [16]

兹举一例,15周岁的A女被\正式\录用为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之一,是每天下午5点左右,以步行方式将30万左右的人民币从某储蓄所送到某银行分理处。某日在送款时,A遇到了4位同乡(均达到刑事法定年龄)。A提议,4位同乡假装痛打A一顿,将30万人民币\抢走\,然后5人分赃。4位同乡接受提议,事后,A向单位谎称30万元被抢。我国现行的犯罪论体系与共犯理论,将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作为构成要件和共同犯罪成立条件,A因为没有达

31

到责任年龄,不可能与4位同乡构成共犯。于是对4位同乡的定罪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如果采用德国、日本那样的犯罪论体系,将自然人本身及其身份作为构成要件要素,使构成要件成为违法类型,将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作为责任要素,那么,就可以肯定A与4位同乡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共犯(A为实行犯),只不过由于A没有达到责任年龄而不承担责任,但其他4位同乡依然成立贪污罪的共犯。

将外国的刑法理论不断选择性地引入我国现行的刑法学中,会导致我国的刑法学理论增加矛盾与冲突,从而不得不变革刑法学理论的内容;将外国的刑法理论不断选择性地装入我国的刑法学体系这个\容器\内,必然导致这个\容器\的破裂,从而无可避免地选择新的\容器\。 [17]

【作者简介】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注释】

[1]本文仅围绕刑法研究方法就部分问题予以阐述,对于刑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刑法学的体系与内容等问题不展开讨论,也基本上不涉及刑法的具体解释方法。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部分观点,在笔者已发表的论著中已有一些论述。

[2]相关的解释在以下的论著中均有体现: [日]团藤重光:《刑法纲要各论》,改订版,194页,东京,创文社,1985; [日]平野龙一:《刑法概说》,247页,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77; [日]大冢仁:《刑法概说(各论)》,改订增补版,365页,东京,有斐阁,1992;等等。

32

[3]当然,我们偶尔也能见到对\婚内强奸\的有罪判决。但这种判决不仅没有普遍性,而且缺乏妥当性。

[4]例如,以非法取得巨额财物为目标但未得逞的,是适用数额巨大的法定刑,还是适用数额较大的法定刑?多次盗窃均未得逞的,是否适用未遂的规定?作为抢劫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之一的\多次抢劫\是否包括多次抢劫未遂与中止的情形?等等。

[5]形成德国、日本那样的判例制度,并不需要特别的规定,更不需要特别的立法。只要全部分类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全部公布在判决宣告前存在争议的基层与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自然就会形成判例制度。

[6]如果能在因特网上公布所有的判决,将会大力促进司法公正与理论发展。

[7]只不过由于各种判例均已公开,读者能方便地阅览,刑法教科书与论著不必详细介绍案情而已。

[8]例如,对于未遂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的区分,我国刑法理论一直采取抽象的危险说,导致大量的绝对的不能犯成立未遂犯

[9]笔者对此已有较多的论述,不再赘述(参见张明楷:《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以下)。

[10]例如,15周岁的A决意实施盗窃行为,16周岁的B向A提供了盗窃工具,A利用B提供的工具实施了盗窃行为。根据我国的通说,由于A没有达到法定年龄,B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其实,不管如何理解间接正犯的实质,B都不成立间接正犯。

33

[11]例如,甲到乙家索要欠款1.8万元,乙拿出现金让甲当面数清。甲将1万元数好后,用橡皮筋扎好一捆放到床下,接着数另外的8000元,数完回头朝床下一望,发现1万元不翼而飞。甲、乙都不知真相(当时只有甲、乙在场)。原来,乙的邻居A家的小狗将1万元叼走,A将该1万元据为己有。如果按照字面含义解释遗忘物,由于甲、乙都不存在\忘记\与\经回忆一般能知道购物所在位置\的心理事实,该1万元就不属于遗忘物,A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遗忘物罪。但是,与其他\典型\的侵占遗忘物的案件相比,对A的行为不以侵占遗忘物罪论处,显然不协调。

[12]例如,某个体户陈×芳从丈夫的手机清单中发现丈夫与一部手机联系频繁,查得丈夫与某足疗中心小姐吴某有不正当关系。2005年5月18日夜,陈×芳伙同陈某某等人找到吴某,用丝带将吴某双手反绑,陈某某等人将吴某衣裤脱光,逼迫吴某摆出各种姿势拍裸体照片,陈×芳与陈某某还对吴某拳打脚踢,致吴某身上多处受伤。其法院对陈×芳与陈某某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8个月(参见方剑:《劫持情敌强拍裸照》,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12月2日,第4版。类似的案例还可参见党玉红、杨京鸿:《众女生围殴女贼十小时》,载《法制日报》2005年12月15日,第5版)。

[13]该词典将车辆定义为:\通过轮子、滑板或者类似东西进行移动的运输工具,如手推车、雪橇、汽车或者拖拉机等运输工具。\

[14]该词典将车辆定义为:\由陆海空运输乘客或者货物的任何交通工具。\

[15]在日本,一名不懂法语的博士生,如果选择的博士论文题在法国得到了深入研究,这名博士生会特意花一、二年时间学法语,在掌握了法文的一手资料后撰写博士论文;而我国的博士生只是在已有知识范围与语言能力内撰写博士论文。

34

[16]参见日本东京高等裁判所1980年3月3日判决,载日本《裁判月报》,第12卷第3号,第67页。类似的判例并不少见。

[17]Renard,Le droit,Ia justice et Ia volonte,p.39--原文注释。雷诺所指的过去的拖累、不舍身的旧衣,是就法典与学说而言;长大了的孩子是指社会而言的,懂得家庭经济的主妇是指实务。

注释:

【参考文献】

{1}Clus Roxin,Strafrecht Allgemeiner Ted,Band I,3.Aufl,C.H.Beck 1997.

{2}[日]大冢仁。刑法概说(总论)[M].东京:有斐阁,1997.

{3}张明楷。刑法学者如何为削减死刑作贡献[J].当代法学,2005,(1)。

{4}[日]山本信司。最高裁物语--日本司法50年[M].孙占坤,祁玫,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5}[德]N·霍恩。法律科学与法哲学导论[M].罗莉,译。北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6}[德]H·科殷。法哲学[M].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7}[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A].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C].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8}[英]G·D·詹姆斯。法律原理[M].关贵森,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

35


刑法学研究中的十关系论方法(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湘潭大学化工传递原理考试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