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在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处设立固定接种点,专门负责外来儿童接种工作。
9、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地段负责人员每二个月一次对外来儿童进行查漏补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一次抽查1/4居委(村外来儿童接种情况。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10、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11、参加区疾控中心半年一次对外来流动儿童建卡、建证、接 种情况的抽查。 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中心防保组设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
作,明确工作职责。中心加强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检查,保证工作质量。
2、中心具体负责所属街道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源地管理,包括病人家
属、工作或学习单位。接到疫情报告后,凡甲类传染病立即访视处理,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完成初访与处理。
3、开展个案访视认真校对户口,明确诊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
实各项预防措施,定期进行复访,加强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在完成初访后的一天之内,在传报卡上注明户口分类。疫情类型,送区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科登记。
4、辖区幼托机构,中小学校,饮食单位(包括食堂一旦发生传染
病,立即采取紧急的管理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5、所属街道范围内一旦发生传染病爆发点(苗子,立即电话报告有 关单位;同时,深入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扑灭疫情。
6、认真做好传染病人恢复期的管理工作。例如,幼托机构菌痢病人 的复查复治,疟疾病人的休止期治疗等。
7、各卫生服务站点做好所辖地段内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统计、分析, 每月和区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科核对疫情。重视疫情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连续性,为本地段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使传染病
管理工作更趋条理化、规范化,中心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应做到。1.负责中心各科室的传染病传报工作,按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
病,必须在6小时、12小时、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按规定做好某些传报卡的保密工作。
2.对各部门报来的传报卡,认真检查核实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 卡及死卡现象。每天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报卡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有关科室做好传报工作,每周各科室核对传报一次,每月底 对中心各科室传报工作进行自查。
4.对外院报来的传报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好访视单,交访视 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并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 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做好妇女五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3、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新婚保健,指导新婚期的生理和心理保健;指导避孕和优生。 (2孕产系统保健。孕卡发放和回收;早孕初查建册、高危孕妇登 记、转诊及随访;产后42天访视,指导孕期保健。
(3妇女保健。协助妇科进行常见疾病的防治;对更年期妇女,做 好针对性保健指导及健康教育。
(4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咨询指导、性卫生、性保健指导。性病防 治,不孕不育指导。 妇女保健工作人员职责
1、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 2、开展社区内妇女各期保健咨询及健康教育工作。 3、认真做好社区内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4、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5、严格遵守成都市《产科、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计划生育手术。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及生育、节育等相 关情况。
2、定期对育龄妇女进行访视和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3、对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根据居民需求,随 时做好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咨询指导。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免费发放避孕药 具柜。
(3每半年计划生育人员应下社区一次给18-50岁 妇女健行宣教,提供技术咨询及常见病的预防。 (4每年和社区计划生育主任共同组织本片区妇女 进行一次妇女保健普查。 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必须经卫生
行政部门举办的计划生育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后,依照《执业医师法》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
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3、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应树立以人为本,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
理念,坚持以避孕为主,推广综合节育措施,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宣传、教育、提供安全避孕,发放避孕药具以及生殖健康教育服务。要严格掌握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减少不安全流产及流产并发症,杜绝节育手术事故发生,提高手术质量。
4、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据及质量的登记、汇总、按期上报所在 区妇幼保健机构。
5、从事计划生育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制定的《常用 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本市的技术规范。
6、属于高危计划生育手术,一级医院一律不能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
7、一级医院不得开展药物流产工作。 8、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承担本社区内O~7岁儿童保健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社区内集体儿童和散居保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