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师写不少于800字的心得笔记4篇。学校专门下发了教育局为老师们缩编的《学习资料手册》,采用集中和个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提高。 3、抓好自学检查,仅有集中学习是不够的。为此,学校要求教职工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加强自我学习,学习内容侧重经典,侧重提高教育的理想和人生境界。如《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爱心与教育》、《我的教育理想》、《中国教育缺什么》。如何检查?一查,每月的学习记录,纳入考核;二测试,测试每个阶段的学习内容;三写,写下学习体会,在座谈会上交流。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教师的学习,在思想上、认识上有了一定发提高以后,在分析评议阶段,我们趁火打铁,按照年级组,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活动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做到只讲问题不讲成绩,只讲主观不讲客观。在民主生活会上,没有领导、下属之分,同志你一言我一语,积极发言,给学校提出了5条意见,教师内部个人意见60条。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教师、学校的团结、和谐。
5、积极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巩固、提高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是我们有益的尝试。我们把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和学校开展的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学科竞赛联系起来,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桃园小学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师德师风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学校
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了重塑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我校全体班子通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特制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春有
组员:张 一 李晓焕 刘才华 二、考评流程:
1、学校考评(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占70分;
2、学生民意调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分; 3、家长民意测验(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分; 4、教师自评,占10分;
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三、考评与奖惩办法
1、学校考评以学校领导小组抽查为主,平时做好抽查记载,每月汇总一次,学期终进行量化。
2、学生、家长民意调查在学期末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直接与年终评优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优秀者,不能参与优秀教师的评定;不合格者定为不合格教师。
注:90(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含90)—80为良好;60(含60)—80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直接与评先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不为良好级以上者,不能参与任何级别的先进评选。
3、直接与评定职称挂钩。即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有违纪违规者,经学校查证属实,扣并取消当年评选师德模范资格。 注:
1、学期结束前进行初评,年末进行总评。 2、考核结果每半年登记一次。 具体细则:
1、依法执教,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3、团结同事,关心集体,能与同事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情。
4、如发生下列行为的扣除当事人考核分5—10分: (1) 同事怄气不团结,发生打骂现象; (2) 私下勾心斗角,采取过激手段中伤他人;
(3) 有矛盾找主管领导解决;对班子成员有意见找校长反映;对校长有意见找中心校领导反映,严禁越级上访;
5、学术研究上能够严肃认真追求科学,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违反者发现一次扣2分。
6、 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和错误的思想或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有此类现象的发现一次扣2分。
7、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学生做表率,违反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8、热爱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扣5—10分。
9、尊重家长,坚持家访,听取家长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不让家长办私事,不以教谋私,吃请受礼,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3—5分。
10、不违规向学生销售资料、商品、擅自乱收费;不乱办辅导班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有违反现象的一次扣3—5分。
11、工作中掂轻怕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态度不端正者,发现一次扣2分。 12、教职工仪表要求衣饰整洁大方,举止文明得体。禁止穿奇装异服,禁止穿拖鞋、背心或短裤上课。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者,每次扣0.5—1分。
13、教师办公室和教师分管科室,要经常进行卫生整理,保持整洁清爽,物品有序摆放。若地面不干净,物品乱堆乱放,电棒、电扇上有灰尘蛛网,桌面书籍不整齐,室内垃圾不及时清理,视情节轻重每次扣0.5—1分。
桃园小学 师德师风建设奖惩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变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全面推动教育的创新、改
革和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我校依据《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方案
依据《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100分—80分为优秀,80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2—4分(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120分): 1、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出者; 2、获得师德标兵、爱岗敬业标兵、学习标兵等荣誉者; 3、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
5、其它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
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用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惩处内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管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并未改正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5、违反中小学中小学教师十不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