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无锡高新区 - 图文(2)

2018-12-27 16:49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是由香港鸿兴印刷集团公司2002年独资建设的子公司。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占地面积150317.5平方米,生产厂房约140000平方米。经营范围包括设计生产包装容器、纸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一期年产包装容器、纸制品5万吨项目于2002年4月得到了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于2005年1月通过了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 二期工程研发中心项目于2004年10月通过了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并于2007年5月通过了无锡市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和公寓,无生产项目,不新增产品。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企业于2009年6月淘汰了瓦楞纸生产线,改用外购现成的瓦楞纸进行生产,并淘汰原有的燃油锅炉。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环评核批产能为年产包装容器、纸制品5万吨,由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因市场因素淘汰了瓦楞纸生产线,且一期环评报告批复已超过有效期,建设单位取消了一期项目后续2.5万吨/年包装容器、纸制品的建设。现有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包装容器、纸制品2.5万吨。 三期,根据公司市场销售策略的改变及市场需求的增加,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新增部分自动化设备,并对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改造。技改后全厂产能为年产包装容器、纸制品2.5万吨(其中彩盒(含信封)1.5万吨,纸箱1吨)。该项目已于2017年3月28日通过无锡市新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该项目暂未申请验收,废气处理措施未正式改造完成,处于调试期,待本次技改后一并申请验收。 现企业考虑订单多为多品种、小批量产品,且本次增加包装装潢印刷品品种5个,使用现有设备所需时间太长,为了节约工作时间,提高生产效率,拟新增一台UV喷墨式数字印刷机,该设备采用UV油墨,可以实现印张的快速干燥,可满足多品种、小批量、短交货期的按需印刷需求。同时,企业应生产布局调整,拟将四台裱纸机从原先的彩印车间搬至纸箱车间,并新购置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 4

+脱附再生+催化燃烧+2#15m高排气筒对该股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技改后,全厂产能保持不变,仍为年产包装容器、纸制品2.5万吨(其中彩盒(含信封)1.5万吨,纸箱1吨)。项目预计2018年8月投产。 技改后,全厂职工仍利用现有的食堂、公寓楼、浴室等生活设施。 2、产业政策 现有项目从事纸质包装容器、纸制品的生产,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淘汰和限制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 5

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7〕30号,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C2319],使用了UV油墨,属于清洁原料替代,因此本项目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 技改项目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全部得到安全妥善处置,在污染物的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上均能达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要求。 3、区域规划 技改项目位于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属于工业用地,该区域已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无锡新区开发区用地规划;所从事行业符合无锡新区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因此,扩建项目符合无锡新吴区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1)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扩建项目位于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本项目位于其北侧,距离其二级管控区边界距离约500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各监测点SO2、NO2、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地表水监测断面京杭运河pH、CODcr、氨氮、总磷的浓度平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

IV类标准要求,SS满足参照执行的《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不新增废水排放,产生的其他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扩建项目新增用水0.35t/a,新增用水量较少,全厂用水来自市政管网;扩建项目新增用电200万度/a,新增用电量较少,全厂用电来自市政电网。扩建项目对当地资源利用基本无影响。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根据高新区规划主导功能:①高新技术产业及先进制造业:突出培育三大重点产业集群,三大新兴产业集群和八大高新技术产品群,其中三大新兴产业集群为:以光通讯产品为主的光电产业集群,以太阳能产品、节能产品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和以软件动漫为主的创意产业集群; ②研发、创意产业:重点发展 IC 设计、软件、通讯技术、光电子、动漫游数码影视、生物工程新材料、环境科学等高新技术产业进行孵化,建成国际化的创新孵化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 ③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大型商贸服务,现代物流业,社区服务业。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位于高新A区,根据《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4。 表4 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 序号 1 2 3 4 5 6 准入指标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禁止、限制投资项目 高新区A区禁止新建排放硫酸雾、盐酸雾的项目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 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 限制高毒农药项目 7

7 8 9 10 禁止建设新增铅、汞、铬、砷、镉、镍、铜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 禁止新增化工项目 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 本项目无硫酸雾、氯化氢的排放,不属于涉重企业,不在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高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及先进制造业、研发、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定位,不属于所在园区禁止入园的项目类别。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4、生产规模 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见表5。 表5 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工程内容* 多色自动纸箱印刷及粘盒生产线 彩盒生产线 产品名称 纸箱 彩盒(含信封) 设计能力(吨/年) 年运行时技改前 技改后 变化量 间(h) 10000 15000 10000 15000 0 0 4000 5、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技改项目新增用水量为0.35t/a,主要用于LED UV干燥系统的冷却和喷头清洗。 技改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2)供电 技改项目用电量为200万千瓦时/年,来自当地电网。 (3)储运 技改项目厂区设有纸仓、危险品库和成品仓库,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厂内运输使用叉车。 (4)绿化及景观 技改项目厂区绿化依托现有,绿化面积约为45095m2,绿化维护由鸿兴包装(无锡)有限公司自行维护,绿化覆盖率30%。 厂区西部采用集中绿化方式,绿化宽度为2-5米,大片空地以装饰性草坪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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