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管理制度汇编定稿(4)

2018-12-27 19:16

组 长:村委会书记(联系电话:13800037444) 副组长:×××××(联系电话:13800037445) 成 员:×××××(联系电话:13800037446)

×××××(联系电话:13800037446)

(二)职责

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在海事等专业应急部门未到现场时,负责组织渡工、村民迅速开展自救抢险工作。在海事等专业应急部门到达现场后,要服从指挥,共同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海事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1.3 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应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预防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防止紧急情况的发生。

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5.1.4 紧急情况报告程序

渡口渡船紧急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119火警、120救护),并向村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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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1、交通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时间、地点; 2、交通险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交通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交通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交通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交通险情(事故)现场。 5.1.5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渡口渡船发生紧急情况后,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一)渡口应急反应

.1 ××渡口渡船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渡口渡船水上交通险情(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并立即向镇政府和市、区交通局、海事、安监、港航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 认真协助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取证,从技术鉴定方面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3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总结,吸取教训。处理情况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二)船舶应急反应 1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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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总指挥,并负责保持通讯联系。其他船员按照船舶应变部署表和应急任务卡的任务安排实施应急行动。

2 应急程序 (1)报告

.1 船舶发生紧急事件时,船长应及时向渡口和就近主管机关报告(渡口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电话和联络单位名称、电话附后)。

.2 船舶发生紧急事件无法自救时,船长根据当时的环境情况,向主管机关求救,并接受附近救助机构或船舶的救援。

(2)应急行动

.1 船长向渡口报告紧急事件后,接受渡口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及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联系。

.2 在紧急事件处理中,船长还应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情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 所有船员应按部署表的规定,携带规定的器材、工具急赴现场,听从船长指挥实施应急行动。

.4 在紧急情况处理中,相关应急措施参考船舶应急部署、须知(详见5.2部分)。

(3)报告与记录

船长应将船舶发生紧急情况、事故的经过记载于航行日志。及写好报告送交渡口和主管机关。

附:

主管机关联系电话表

主管机关

联系电话 - 17 -

主管机关 联系电话

水上溢油搜救电话 公安报警求助 火警求助 急救求助 12395 110 119 120 佛山海事局 顺德海事处 三水海事处 南海海事处 0757-83814093 0757-26624840 0757-87678006 0757-86265873 应急领导小组及渡船联系电话表

渡口及船舶 ××镇政府 ××村委会 ××× ××× 联系电话 渡口及船舶 粤南海渡1234 粤南海渡1235 粤南海渡1236 联系电话 5.2 应急须知

5.2.1 渡船搁浅和触礁应急须知

.1 实施步骤

.1.1 当船舶发生搁浅或触礁,切忌盲目使用推进器和舵设备急于求得自力脱浅,以避免扩大损失。

.1.2 立即显示搁浅信号。

.1.3 迅速查明搁浅、触礁情况,查明船体破损情况、进水情况及污染情况以判断船舶危险程度。检查包括下列项目:

.1.3.1 搁浅时间及搁浅船位; .1.3.2 船舶搁坐部位及船首向; .1.3.3 当时船舶吃水; .1.3.4 船体周围水深与底质;

.1.3.5 当时气象情况,潮汐、流向与水文; .1.3.6 船体破损进水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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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主机及推进器、舵设备及其他机械受损情况,或可能受到的危害情况;

.1.3.8 排水泵浦及系统的可用情况; .1.3.9 污染情况;

.1.4 向公司及当地港口主管机关作出初步报告,并保持通讯联系的有效性。

.1.5 控制污染。如果查明船体触底部位为油料舱,只要可能应将该舱油料转移,防止产生破洞漏油,造成污染事故。如已造成破损及污染,应按进水及油污应急计划采取相应措施。

.1.6 选择脱浅方案

.1.6.1 在查明船体受损情况,选择脱浅方案。 可能的脱浅方案有:

(1)转移旅客、卸货起浮脱浅方案。渡船一旦搁浅坐礁,首先考虑的是把旅客转移到安全处所,同时可以减少渡船吃水,容易脱浅。

(2)自力脱浅方案。当搁浅坐礁时损失的浮力不多,船体未受损进水,潮水上涨自然增加浮力,或通过排出压舱水,调整油水后可依靠本船锚、主机推(拉)力脱浅等。

(3)使用主机脱浅。船舶搁浅程度甚微,船艉有足够水深,确定出浅路线后运用倒车出浅。

(4)拖轮协助脱浅方案。当自力脱浅方案不足以脱浅时,应考虑拖轮协助方案,计算出浅时刻及需要的拖轮功率,确定拖轮作业的位置和出浅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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