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马崖一级水电站施工区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马马崖水电站环境保护监理项目部
二○一一年六月
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 环境卫生与卫生防疫监理细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一、总 则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马马崖水电站业主和各承包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扬尘等环境卫生项目和卫生防疫工作。
环境卫生保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是各单位应尽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卸责任。
二、卫生责任区划分
各承包商在施工区内的卫生责任区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经业主、环保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实地调查划定。
对两家以上承包商共同使用的施工场地,由业主组织、环保监理和承包商参加的专门协调会议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
对业主使用的区域和确无承包商负责的区域,划定为业主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
三、卫生措施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关于爱护环境卫生的专门会议,并结合环境保护监理的要求对员工提出相应要求。
加强施工区道路管理,落实道路管理单位,成立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伍。
施工区内严禁乱丢、乱堆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箱内,由责任方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零星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业主或环保监理指定的垃圾处理(填埋)场消纳。
施工区内严禁在江边搭建临时性厕所。
在左、右岸施工营地区下风向分别布置1个生活污
水净化沼气池,施工区的生活区下水管道清污分流,并集中收集下水管道的生活污水进行相应处理。 各承包商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必
须达到施工区环保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废气排放、粉尘浓度控制的要求,同时为施工人员配以必要的劳保用品,减轻或消除废气和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各承包商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应尽量避免产
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在夜间作业,同时为操作人员配
以必要的劳保用品,减轻或消除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司机加强环境卫生的教育和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理,要求司机每天工作后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清洁,减轻或消除对路面的污染;同时,在经过生活营地与办公区时减速慢行,并尽量避免使用汽车喇叭。
各单位在装运水泥、石灰、垃圾等一切易扬尘的车
辆时必须覆盖封闭,防止运输扬尘污染。
运送渣土的车辆须将渣土运至工程监理指定的渣
场,严禁随意丢弃。同时,应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洒落。
对施工区所有交通道路和车辆停放场,要求经常洒
水消尘,高温扬尘天气或阴雨天视具体情况调整洒水量与频率。
严禁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
质。确实需要焚烧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环保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
对重点区域、重要日期,环保监理将以监理通知的
方式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卫生清扫。
第二十条 各承包商应每天做好环境卫生记录,定期将各自责
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环保监理项目部。
四、卫生巡视检查
第二十一条 环保监理定期对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巡视检
查,发现问题将及时要求责任方进行处理。
五、卫生防疫
第二十二条 施工区人口密集,加之施工区的环境和施工条件的
制约,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单位职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第二十三条 环保监理项目部向业主反映,加强施工区与地方卫
生防疫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地区流行性疾病的动态信息,发布流行性疾病通报,为各单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提供信息。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应在
工区内设立卫生诊所,解决职工一般就医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单位每年应结合生产任务情况,定期在春秋
两季对生活区内的鼠、蚊、蝇进行统一消杀灭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有关单位对施工区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接触粉
尘、高噪声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从事对人体伤害较大工种的施工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员每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