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的转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2]
(二) 刘易斯模型
该模型是由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创立的。其在他的著名论文《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建立了一个二元经济的“古典”模型。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存在着两个差异较大的部门:一个是城市的市场化的现代部门,该部门在生产中使用可再生性资本,劳动边际生产率较高,能够产生经济剩余;另一个是传统的农业部门,该部门资本缺乏,土地有限,劳动边际生产率低甚至是零或负数,拥有大量剩余劳动力。两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只要现代工业部门需要,就可从农业部门中得到无限的劳动力。在刘易斯的经济发展模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过程的持续,通过两种在时空上并存的形式而最终实现的。一种形式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即社会劳动力从传统的自给性农业部门流向现代资本主义工业部门;另一种形式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地域转移,因为传统的、自给性的农业部门主要分布在农村,而先进的现代资本主义部门主要在城市。因此,农村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部门的转移过程,从地域上讲,就是农村劳动及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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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费景汉等人对刘易斯模型的扩充
费景汉和古斯塔夫·拉尼斯等人,沿袭劳动无限供给的古典主义前提,对刘易斯的模型进行了修改和扩充, 认为,劳动吸收速度必须大于人口增长速度。费景汉和拉尼斯把经济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传统农业部门存在大量的隐蔽失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的边际生产率接近于零。当这部分劳动力向现代工业转移时,农业总产量维持不变。第二阶段,随着工业的扩张,逐步吸收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平均产量的隐蔽失业人口,直到全部吸收完毕为止。由于这部分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是正值,他们转入工业部门会引起农业总产量下降,农业剩余不能满足他们转入工业后的需要,从而开始出现粮食短缺。第三阶段,经济进一步发展,要求扩大资本积累,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此解决粮食短缺问题。费景汉和拉尼斯由此得出结论,如果要刘易斯的二元经济体系继续发展而不中止,那么农业必须和工业一起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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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托达罗模型
托达罗在修正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流动提出了新的解释,其理论被称为托达罗模型。他认为,刘易斯的理论是以发达国家的经验为依据的,在这些国家,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同一过程。但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恰恰在城市失业已经出现的条件下发生农村向城市移民的持久倾向。对此,托达罗的解释是,尽管城市中失业现象已十分严重,但是农村劳动力还是可以作出是否向城市流动的合理决策。准备向城市移民的人们实际上考虑二个因素:一是城乡实际工资的差异水平,二是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大小。这二者的乘积即城市的预期工资。只要城市的预期工资高于一个有保证的农村工资,农村劳动力就会在城市失业已经存在的条件下继续向城市流入,托达罗模型强调的是城乡预期收人的差异,而刘易斯模型侧重于从城乡现实的收入差异来说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后者未对预期进行分析。托达罗模型不仅修正了刘易斯模型只侧重于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的分析,指出城乡人口的盲目流动会加重城市已有的失业现象。而且还提出诸如缩小城乡差别,重视农村发展,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经济动机,缓解城市就业压力等一系列政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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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是世界各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演变进程中所伴随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
(一) 转移规模大
农村劳动力大量存在是我国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家适时放宽户籍政策以来,每年都有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获得统一的社会身份。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地转移和非户籍异地转移呈“比翼双飞”的态势。且非户籍异地转移开始取代就地转移成为主要渠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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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受转移地点的经济状况和环境因素影响大
早在17世纪末,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就从经济发展角度揭示了人口流动的原因。他在其代表作《政治算术》中论及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产业间的收入的变化,说明工业的收益大于农业,而商业的收益大于工业,这种比较利益差异的存在促使社会劳动者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6]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方面的转型,而是一个重要的经济与社会的综合性转型。过去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隔离:一是就业隔离:农村人不能自由地到城市里来就业;二是居住隔离:农村人不能自由地到城市里定居;三是社会政策隔离:农村人无法享有城市人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和其他各种社会服务。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在就业和住房方面的市场化转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就业隔离和居住隔离,使农村人获得了自由地到城市里就业和居住的权利。尽管还没有享有与城市人完全同等的地位,但至少是以“农村人”户籍性质为标志的制度性限制已经大大弱化。而相比之下,城乡之间在社会政策方面的隔离仍然没有大的改变,以至它成为了当前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以省外转移为主,但有下降的趋势。农村劳动力转移以跨省地域性转移为主。但是,随着近年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选择了在省内打工创业。其次,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以东部为主,但转移力度有所减弱。市场需求导向决定农村劳动力流向。近年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电东输、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重大项目的相继开工建设,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因此。中西部地区对农村劳动力形成巨大需求,这引导着河南农村劳动力的流向。[7]
(三) 转移者素质不够高,多从事苦力工种
我国发生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时期,工业已经发展到了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的阶段。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上偏低,从而导致大部分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受农民自身素质和适应能力的制约,大批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只适合从事以体力为主、技能较低的传统工作。和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相比,滞留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素质更低,要实现向外转移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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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构成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势必导致在劳动力供求关系上的结构性过剩或结构性短缺由于缺少文化。不懂技术,没有特长,加大了农民进城就业的风险,有些农民即使进城了也找不到工作,还要倒贴往返路费,使得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空间狭小,只能选择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造成这些岗位就业竞争激烈,工资水平低下。
在城市的就业岗位问题上,农村进城劳动力进入的大多是城市人不愿意去的工作岗位,是对这些岗位劳动力供给短缺状态的积极填补。[8]一般说来,农村进城劳动力尤其是农村劳动力所处的就业岗位具有工作环境差,职业声望低,工资收入少的特点。例如建筑工人、城市保洁员、非技术工人等,也有相当多的外来人口自己摆摊开店,从事商业、餐饮、服务、缝纫等辛苦的服务性劳动。上述岗位往往是城市当地的劳动者不愿意从事的,但又为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活所必须,即他们是在填补本地劳动力供给的空缺,显然这种补缺性就业对城市是有益的,是维持城市正常运转所必须的。
三、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城市经济状况难于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须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而能够保证劳动生产率持续稳定提高的条件是加快工业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而我国目前工业化出于起步阶段,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不能满足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
(一) 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虽然近几年国家把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但是还没有建立起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一些行业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改,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还没有形成制度化。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时间长、工资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机制还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中对农民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对用人单位规定的权利多、义务少,属于不平等合同。一些合同甚至是单向约束合同,即只约束农民工,对用人单位没有约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享受平等权利和承担同等义务的机制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对农民工的保护在制度上还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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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生在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身上一个较为严肃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进入城市从业的农村劳动力难以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及社会地位,工作预期不稳定,生存方式和消费行为也难以城市化。他们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有的甚至是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具有高危、剧毒性的工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比较普遍;第二,不能与城里人同工同酬;第三,延长劳动时间,一般工作都在10~12小时,有的甚至超过15个小时;第四,企业劳动环境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9]
(二) 精神压力巨大
1. 收入水平差异
农村经济落后是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主要力量。中国农村中因人口多、耕地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劳动力留在农村不能充分就业,收入水平低,生产和生活条件差。农民工外出就业之初,其工作不稳定,收入欠佳,不可能实现全家的迁移。城乡收入水平的差异,又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的最直接动力。城市经济社会繁荣是诱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的主要原因。由于城市是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的中心,是综合性的经济社会活动密集地,工作机会多,收入水平高,工作和生活条件较好,一个农民一年中即使只在城市工作部分时间,也比他在农村工作一年所获得的报酬多,而且能增长见识。这些因素吸引着农民到城市谋生。
2. 家庭影响
由于农民在家收入低,所以转移的机会成本很低。但经济上和心理上所要承受的压力很大。主要包括搬家的费用及由于离家更远而引起的电话费和交通费等的增加和离开原来的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或者离开家庭更远所引起的心情不愉快,这些都会增加转移的压力。经济上,转移还包括所要支付的暂住证等费用。“一个小小的深圳市,一年仅为民工办个证,就可以从民工身上拿走了10亿元;武汉市一个小小的派出所,一年就可以从民工的收费中,分到100万元”。[10]现在国家明令禁止向农民工收取各种费用,但许多地方并未停止,因为城市政府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原来为了加强对农民工的所谓“有序”管理,养了一大批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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