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的。
(4)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5)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4.3.5 危险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3.5.1. 坍塌事故的应急预案措施
(1)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就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根据所处环境情况,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扼制事故的发展和蔓延,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范围内。
(3)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及时拨打120 急救求救,以便争取时间,减小伤亡。 (4)物资供应人员要及时将救援所需的物质和器械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事故现场采取保护或拍照等必要手续,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为事故查处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据。
(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3.5.2.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要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要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颅骨造成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要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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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3.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切断电源,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事故情况。 (2)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伤员的急救或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
(3)如伤员情况危急及时拨打120 求救以便争取时间。
(4)物资供应人员要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5)要对有可能继续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6)对事故现场采取绘图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3.6 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项目部应急预案小组的成员,每个人必须配备手机一部,总指挥与副指挥必须保证24小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应急小预案小组的主要成员联系方式如下:
一旦现场一旦发现事故,必须立即向应急预案小组成员联系,由小组成员对危害进行辨识,并迅速做出响应,向各相关部门请求支援和帮助。
报告程序:
4.3.6.1. 事故单位报告程序
(1)一旦突发事故或事件,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事件内向建设方现场项目经理报告:如遇重大事故直接向项目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同时按照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第3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逐级上报;
(2)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好现场工作,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卫生防疫事故、事物中毒事故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或现场设立留观室,不可蛮干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等待有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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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2. 建设方现场项目经理报告程序
建设方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 重大事故直接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 4.3.6.3. 项目公司报告程序
项目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集团公司建设事业部和总值班室报告; 重大事故直接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同时督促事故单位组织抢险,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建设事业部负责向行业监督部门、公安、消防、市总工会、各应急抢险单位通报事故发生情况;
办公室负责统一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4.3.6.4. 事故报告
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快报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同时抄送建设事业部;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报告。 4.3.7 事故抢险方案
事故抢险方案由事故单位制定,经事故单位总工批准,上级单位(外地企业抢险方案必须经抢险指挥部同意)同意后由第二副总指挥报技术专家组,经专家组审核同意后严格按方案实施,如需调整必须由专家组确认。 4.3.8 事故调查处理
建设事业部作为上级单位参与事故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文通报处理结果。 4.3.9 应急设备与设施 4.3.9.1. 材料及设备的配置
(1)供急救用的一定数量的草袋、编制袋、方木、钢支撑等材料及水泵、注浆泵等设;
(2)担架、绷带等急救医疗设备;
(3)起重机、吊车和类似设备均应装有超载报警装置;
(4)现场将在办公楼、生活楼、仓库、楼梯内、车站内设置足够数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经消防部门的检查认可,同时经常抽查,保证完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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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配备备用的抽水机和发电设备以供临时用水用电、及备抢险之需要; (6)提供足够的空气压缩机,以保证在压缩空气条件下的施工及抢险作业顺利开展; (7)现场备有一定数量的钢筋和水泥及钢管等;(现场抢险材料不够时应及时通知抢险材料供应单位。
项目部应急救援物资及存放地清单
序号 名称 脚手管及配套扣件 P32.5水泥 单位 数量 2000 200 存放地 项目应急物资仓库 项目应急物资仓库 项目应急物资仓库 项目应急物资仓库 项目应急物资仓库 施工场地 项目应急物资仓库 1 M 2 袋 3 双快水泥 袋 20 4 大功率泥浆泵 台 2 5 6 7 大功率潜水泵 25吨吊 小型发电机 台 台 台 4 1 1 4.3.9.2. 材料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验收,并记录在案,以保证其能在施工中能安全使用。 (2)对进场的起重设备完好性进行验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质安环部每个月对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记录,一旦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3.10 应急评价能力与资源
事故一旦发生,立即由现场管理人员向评估小组进行汇报,由评估小组对事故危险程度进行评估,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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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1. 评估小组的组成
组 长:段德荣
副组长:杨永臣、秦江波、胡广德、李培庆、王学森
组 员:张 锐、王子东、李绍良、黄 斌、陈雪林、彭世华、张美红、陈玉材、孙宝祥 4.3.10.2.
评估小组评估能力
评估小组组员均由经验丰富的现场施工员和技术人员组成,在事故发生后能对风险较大的地点进行准确的判定,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冷静地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对危险程度做出正确的评估,然后上报组长,由组长对小组成员汇报的工作进行分类、分析,做出风险评估并决定预案的启动。副组长按组长确定的施工风险性的评估结果,有针对性的对潜在的施工危险进行监控。 4.3.11 应急抢险程序 4.3.11.1.
减少应急预案风险的措施
(1)作业层跨地面高度≥2.5m时,在其外侧边缘必须设置挡护高度≥1.1m的栏杆和挡脚板,且栏杆间的净空高度应≤0.5m。
(2)在外脚手架高空落物影响范围内同时进行其他施工作业或有行人通过的脚手架,应采取外立面全封闭、半封闭以及搭设通道防护棚等适合的防护措施。 (3)支架外侧面应按防护需要采用立网围护。
(4)上下脚手架的梯道、坡道、栈桥、斜梯、爬梯等均应设置扶手、栏杆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并消除通道中的障碍,确保人员上下的安全。
(5)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 4.3.11.2.
应急联络
(1) 险情发生后,事故现场第一目击者迅速向应急指挥中心发出求救信号。求救的方式可以采用呼喊、口信、通讯工具等一切可能的方式。 (2) 应急指挥中心接到险情信息后,立即作出下述应急反应: (3)对内组织抢险队,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4)通过通讯工具,立即与外部机构联络,向相关的公安、医院、消防、环保等部门联络,请求支援。
医院抢救中心: 120 匪警: 110 火警: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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