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相对性。
(4)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3、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第一,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第二,矛盾双方的斗争,促成旧的矛盾统一体破裂和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从而使旧事物发展为新事物。 (3)矛盾的斗争性和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作用的。但在不同条件下,二者所处的地位会有所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4、意义:
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的原理指导实践,要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但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地和谐,都死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十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相互关系?意义? 1、含义:
(1)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对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2)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辩证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
(2)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3、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掌握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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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矛盾的特殊性的含义及其方法论意义? 1、含义:
不同事物的矛盾是具体的、特殊的。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2、方法论意义:
(1)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且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是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面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只有如实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才能采取正确的方针和办法去解决矛盾,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2)正确处理各种特殊矛盾要求我们拥有“重点论”和“两点论”的观点和方法。
十三、质、量、度?
1、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2、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3、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4、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在制度中得到体现。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
十四、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1、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采取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和形式。
2、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说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4、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和飞跃性的统一。
十五、辩证否定观及其意义?
1、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2、辩证否定观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第二,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第三,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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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4、辩证否定观要求我们无论对待古代文化还是外国文化都要采取“扬弃”的态度,为我所用,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十六、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其意义?
1、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2、事物的辩证发展过程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 3、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二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上一个周期和下一个周期的无限交替,是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4、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前进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发展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物的发展开辟道路。这表明事物的不是直线性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5、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我们队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十七、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1、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客观事物以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呈现出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规律。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的统一。 2、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3、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却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形式,离开人的,思维而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的思维的自觉活动相互联系的,是以概念为基础的辩证思维规律。因此,可以简单的地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概念辩证法。
十八、为什么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1、唯物辩证法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观点和方法。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实际工作中错综复杂的矛盾的细微分析,唯物辩证法都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照辩法办事”,就能达于应事而变,顺势而为,做到运筹帷幄,高瞻远瞩。
2、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
3、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同认识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运用于思维和工作中就转化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矛盾分析法包含广泛而深刻的内容。例如,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都是矛盾分析法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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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都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都蕴涵着矛盾分析法。
十九、辨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关系?
1、辨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
2、随着现在科学发展,产生了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3、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着方法论上的共同性,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思维方法之中。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了辩证思维方法。使辩证法深入到发展的细部,更复杂的层次。因此,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吸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二十、规律及其特点?
1、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就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相反,人的意识活动要受规律的支配。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承认不承认,它都客观存在着,并以一定的方式起作用。
二十一、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1、自然与社会都具有客观物质性,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
2、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有一定联系,也有区别。
(1)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人不能任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
(2)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自然规律是作为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起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抱有一定目的和意图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表现的。
二十二、意识的能动作用的表现?如何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1、表现:
第一,意识是能动的,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
第四,意识还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2、人们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其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
最后,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程度,同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密切联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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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
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1、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
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的反映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反映具有摹写性,即人的认识作为对客体事物的反映,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反映摹写性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反映具有创造性。
三、感性认识的含义、形式、特点?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现三种形式。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
四、理性认识的含义、形式、特点?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
五、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
(1)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坚持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唯物论。
(2)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只有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满足时间的需要。坚持了这一点,就是坚持了认识论的辩证法。 (3)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就会走向唯物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六、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用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得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
第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制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七、如何认识非理性因素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的作用?
1、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
2、非理性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意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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