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 图文(2)

2018-12-29 20:53

2.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授权范围代表建设单位行使项目全过程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尘治污管理以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的权力,并根据明确的权限范围对承包方执行奖罚,可向建设单位建议要求总承包施工方调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等。

2.1项目开发部检查核实监理公司派驻现场项目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招投标时承诺的人员是否一致,并经常性考察其工作责任心、到岗率及其他工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建设单位领导核准后实施,并根据监理公司提交的实施细则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与“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监理单位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调查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安质站)同意和重新备案后方可调换,否则追究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兼职其他项目、不坚守工地等行为,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总监;同时要求总监确保通讯全天候畅通,每周在岗不得少于6天,否则给予200/天的处罚。

3.对项目监理部的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监理部要配备专职的土建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和资料员,并对监理公司选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各专业监理工作的需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不得随意更换。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人员有谋取私利、不按监理程序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浇砼(或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不旁站等行为,除书面向监理公司提出要求更换该监理人员外,对监理公司进行500元/人·次的处罚;如类似问题发生超过三次,建议公司、分公司考虑终止监理合同。

4.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要求项目监理部针对监理范围和工程特点,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制定出有关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防尘治污等方面的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并提出明确的奖惩办法,同时分别各工种和关键部位(工序)制定一系列的控制办法,主要针对施工违约、不严格按程序报验、出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防尘治污等问题不按要求整改到位、不执行或推迟执行监理和建设单位的指令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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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处罚措施。项目开发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领导审批,以此作为监理人员进行日常监理工作的依据(为对施工单位实行有效管理,可考虑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项目开发部从现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尘治污、投资控制、现场协调等方面的监管情况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考评,提出绩效奖励建议。

5.工程开工前,要求项目监理部提出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经项目开发部审核后执行。检查监督监理人员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处理情况,经常性检查项目监理部的工程档案资料填写、会签及施工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确保相关资料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6.监督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协调其与工程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对项目监理部的监理程序、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6.1 关键部位(工序)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现场旁站监督施工,并做好相关记录。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将验收结果上报项目开发部,在项目开发部组织的复检中,如仍然发现不合格项,则视情节对相关人员在绩效考核时予以扣分;如发现重大不合格项,对监理方予以500~2000元/次的处罚,未经项目开发部专业工程师复检,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检查发现监理人员未对关键部位(工序)的施工实施旁站,除对监理公司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外,并要求监理公司对不旁站的原因书面作出说明报项目开发部备案。对应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监理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与总承包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供货商串通谋取非法利益。若发现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对监理单位处以工程总监理费用5%的处罚,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本项目监理部。

6.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包括在岗情况、操守行为以及执业技能水平等。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从总监理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作现场监理人员绩效考评工资的发放,由项目开发部每月进行考评报分公司领导审批后作为其计算当月绩效工资的依据。

6.4项目监理部对收到的工程量变更签证单必须及时认真完成审核工作,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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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实质性意见,若交至项目开发部审查的签证数量超出实际发生量3%的或无实质性意见的,每次扣罚审核人员当月绩效工资100元。 6.5每周的工程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开发部相关人员参加,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会议纪要,并及时将会议纪要报项目开发部审查(备案)。工程监理例会纪要必须在会后一天内整理完成上报至项目开发部审核,否则,每拖延一天,扣罚会议纪要整理人绩效工资100元。

6.6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对经监理方签发了《进场材料报验单》的工程材料,项目开发部抽验发现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复检签单监理人员每次扣罚绩效工资2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害建设单位利益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行为,建设单位除对其进行处罚外,并通报其监理公司。

6.7每月18日项目监理部须向项目开发部提交监理月报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治污等工作评估报告。

7.项目监理部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综合管理进行考评的主要部门,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条款要求的义务,积极开展施工准备和顺利组织施工。 三、项目开发部对总承包施工单位的管理

1.项目经理应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中确定的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总承包单位单位必须提前15天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调查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安质站)重新备案后方可调换,否则不得随意更换。

2.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不定期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扬尘治污及进场材料的质量情况,并经常核查施工进度情况,明确节点工期,以时间节点严格控制工程形象进度;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管理制约措施并定期组织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检查评比,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将奖罚情况当月张榜公布;工程施工中,应积极组织引导分包单位在节点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目标节点完成时间。

3. 总承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必须经建设方认可,对所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更不允许对所承包项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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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肢解分包。 4. 施工总承包方对分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负有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在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上享有控制的权力,分包方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的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应对分包方负责。

5. 施工总承包方负责对分包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整理(专业性很强的分包单位除外)提出要求,工程竣工时由分包方配合、施工总承包负责统一归档。

6. 材料进场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有关材料质量的相关保证资料报项目监理部核查,项目监理部组织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抽样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检合格后由项目监理部签发《进场材料报验单》,并将相关资料报工程部备案,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负责抽验,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使用并报工程部经理处理。

7.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 7.1 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主体,必须设专人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在甘肃建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中,不允许存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只管包工头、不管农民工的现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有书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项目部备案,并张贴告知现场全体农民工。该管理办法中,必须明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有效监督的措施,和防止少数不良包工头卷款潜逃的控制措施。

7.2 工资公示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提前公示民工工资的发放时间和地点,公开投诉部门及其电话号码。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公示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支付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施工单位应提供详实的工资发放书面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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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开发现场管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1. 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1.1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协议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到建设单位项目开发部领取蓝图及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联系进场事宜。

1.2施工总承包单位进驻现场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地形测定,并出具现场方格网测绘图,各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1.3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公司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记录表》,对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办理移交。填写《场地移交记录表》,明确各方责任及管理范围。

1.4 场地移交后14天内,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及一览表(人员需与合同填报人员一致),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包括上级主管领导、组织人员的联系方式。

1.5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指定专职内业人员一名,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签名样式。

1.6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资格报审。在开工前7日以《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印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

1.7施工总成包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

1.8 图纸会审。各参建单位应熟悉施工图纸,作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内业人员发送各参审单位。

1.9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图纸会审后7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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