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401学前比较教育 整理(2)

2018-12-29 21:18

一所保育学校在美国建立。1919年美国第一所公立常设保育学校成立。在20世纪年代,主要有三种形式的保育学校:家庭托儿所,儿童福利托儿所和研究性的学前教育机构。 三、20世纪下半期美国学前教育 (一)50—80年代初的学前教育 1.先行计划的实施

1965年秋,美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先行计划,这是实现学前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的一项重要计划。联邦政府明确规定,先行计划至少要以90%以上的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的3—5岁的儿童为对象。先行计划的目标是:(1)改善儿童的身体健康和体育技能。(2)增进情感和智力发展。(3)改善认知能力,尤其是运用语言和概念方面的技能。(4)建立能使将来的学习获得成功的态度和信心。(5)帮助儿童与其家庭建立联系,反之,亦然。(6)帮助儿童和他们的家庭发展对社会有责任的态度,同时鼓励社会帮助穷人。(7)增进儿童和家庭的自尊和尊严。

第二节 美国学前教育现状

一、 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类型及其管理 二、 美国学前教育课程模式

目前,美国学前教育的课程模式包括:海伊斯科普认知取向课程模式、银行街模式、直接指导模式、发展适宜性课程、显性课程和零点计划课程。

零点计划课程是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的一个项目,其课程研究的主要依据是加德纳和费尔德曼的多元智力理论,课程使用范围是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

根据加德纳的观点,人至少有七种智能:语言的、逻辑数理的、音乐的、空间的、身体运动的、人际关系的、人格的。

在零点计划中,各个活动都是在不同的学习区域中完成的,如自然区、木工区、美术区等

零点计划试图建立以下三个桥梁:在儿童的好奇心和幼儿园课程之间和外部世界之间。

三、 家长参与与家长教育

幼教机构家长工作的内容包括:家长参与、家园联系和家长教育 四、 美国学前儿童教师培训

美国托幼机构的教师要求中学毕业人教育学院接受3-4年的专业培训,学院所要求的3年课程并获得教师合格证以后才可以当教师,然后再学习第四年的课程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节 美国学前教育改革动向

一、 美国学前教育发展特点

1. 美国联邦政府与国会对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加强立法,不断增加投入。

2. 美国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也日益增加

3. 美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但其教育并非全部市场化,托幼机构也并非全是私人办的。

第六章 日本学前教育 第一节 日本学前教育沿革

一、 战前日本学前教育的产生和发展 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学制》,这是日本近代学校制度的发端,标志着日本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是日本近代教育史上的第一教育改革。

1876年,文部省决定成立以培养幼教师资为目的的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并建议女子师范学校内建立附属幼儿园。于是,日本第一个学前教育机构——东京女子师范附属幼儿园正式开办。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实际教育工作完全受德国教育家福禄倍尔德观点的影响,以“恩物”为教材进行教育,按科目分类教学,开设的科目有:生活、美感和知识等。

1890年日本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间托儿所在新泻市成立。 1899年在东京的一个贫民区设立了“双叶幼儿园”,这个幼儿园历经百余年,至今仍然存在,但改名为“双叶托儿所”。

早在1882年文部省就规定幼儿园的保姆必须是“具有小学教育资格的女子,或是得到其他府县知事许可者”而到了这时期,出现了三种类型的保姆培养机关:一是以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的保姆练习科的方式进

行培养。二是利用类似保姆见习生的简易方法进行培养。三是基督教系统创办的保姆培养机构。

二、战后日本学前教育的普及与提高

日本幼儿园和保育所在战后的废墟上得到迅速普及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的保证

《学校教育法》确认幼儿园是学校教育体系的一环,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一满3岁至小学就学前的幼儿为教育对象。

二是经济上的保障

1946年公布的《生活保护法》规定保育所得费用由国库负担80%,由府县负担40%。1974年制定公布的《儿童福利法》强调保障所有儿童的福利,宣布将战前的“托儿所”改名为“保育所”,受厚生省管辖,并规定保育所是受保护者之委托,以保护婴幼儿为目的的福利机构。要求保育所继承战前托儿所的特点,收容家庭保育有困难的贫民婴幼儿。 三是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大大增加 随着学前教育的迅速恢复和普及,1948年文部省颁发了第一个由国家制定的幼儿教育指南—《保育大纲》的指导思想来自美国流行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自由教育思想,主张实行综合教育,注重幼儿的本能需要,从儿童的兴趣和要求出发,强调自由发展和自发活动。

《保育大纲》在教育方法上主张儿童在幼儿园的生活应以游戏为主,不做课程安排,不要求将一天的时间分为各特定作业的活动时间,但要求教师必须细心观察每个儿童,给以必要的启发和适当指导,保证儿童在身体、情感、社会等方面得到合理的发展。

1948年,厚生省同时公布了《儿童福利法施行令》和《儿童福利法实施规则》,规定称保育所的保教人员为“保姆“,保姆的就任必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或是普通大学、短期大学和保姆养成所得毕业生。2.或是高中毕业生后,经都道府县举行的保姆考试合格者。3.或是经厚生大臣特批者。

1949年,文部省公布了《教谕许可法》及《教谕许可法施行令》,将幼

儿园的保姆该称为“教谕”,与小学教师是同级人员,并对“教谕”的

任免作了具体规定。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文部省于1956年将《保育大纲》作了修改,并改称为《幼儿园教育大纲》。1964年日本开始实行第一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旨在提高5岁幼儿入园率,明确要求使一万人以上的市、镇、存幼儿人员园率达到60%。结果,1971年的幼儿入园率达到了63.5%,振兴计划完全实现。1971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向文部大臣提交了《关于今后学校教育综合扩充整备的基本政策》,提出了“政府基本政策实施计划”,要求从1972年开始实行第二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旨在提高4-5岁幼儿的入园率,要求到1982年实现4-5岁幼儿全部入幼儿园或保育所。

第二节 日本学前教育现状

一、 日本教育行政和学前教育机构

日本现行的教育行政制度是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立的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教育行政部门分为国家行政和地方公共团体两个层次,前者称为中央教育行政,后者称地方教育行政,中央教育行政和地方教育行政相互合作。 日本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和保育所。幼儿园归文部省,是根据文部省颁布的《学校教育法》设立的,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进行教育,保育所则隶属厚生省,是根据厚生省颁布的《儿童福利法》设立的。

国立幼儿园的经费由国家负担,公立幼儿园由地方政府支持,私立幼儿园则由设立幼儿园的团体或个人负责。由于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父母必须负担学费,费用的多少视幼儿园性质而定。 二、《幼儿园教育大纲》的颁发与实施

1990年4月,日本根据60年以来社会生活的变化,科技的进步和学前教育的心进展,将维持了20年之久的《幼儿园教育大纲》几经修改而成新的《幼儿园教育大纲》并颁布实施。《大纲》规定了幼儿园教育的三大基本原来和原则:一是努力促进幼儿的主体性活动;二是以游戏指导为中心;三是指导方法必须适合每个幼儿的特点。 三、第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

1991年文部省又策划、制定和公布实施战后第三个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要求到2001年,让所有希望入园的3-5岁的幼儿园都能入园。计划提出,国家应尽力对学前教育提供有效的帮助,主要包括:(一)扩大幼儿园入园奖励补助费得适用范围,(二)增加幼儿园入园奖励补助费得数额,(三)划拨专款确保公立幼儿园园舍设施建设补助费。

第三节 日本学前教育改革动向

一、幼保一元化的发展

日本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两个系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轨制。战前幼儿园主要对富裕阶层的3-6岁幼儿进行教育的场所,归文部省领导;保育所主要收容贫民家庭劳动妇女的0-6岁婴幼儿,由厚生省管辖。幼儿园以教育为主,育儿所以照顾为主。随着日本社会的发展及民主化潮流的影响以及幼儿园和育儿所这两种学前机构自身的改革与普及,近年来,幼儿园和保育所除了在接受幼儿的年龄方面有所不同之外,在性质与实际功能、设施设备及教育目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已日趋接近,甚至出现了幼儿园—保育所联合的形式,即保育所幼儿园化,幼儿园保育所化,两者差距逐渐缩小。 二、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和提高

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始终把提高学校教育,包括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放在突出的地位,大抓教师素质,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意发挥每个教室的积极向和创造性,改进学校管理。目前,日本共有300所大学和短期大学设有学前教育专业,并增设了四年制的幼教师资培训课。此外,日本非常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在职进修,进修制度非常完善。 三、幼儿的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

家庭、社区、幼儿园和保育所有着不同的教育功能和内容。根据《儿童福利法》的规定,日本全国的都道县府或制定城市都设有“儿童指导所”,专门指导儿童的健康和教育等工作。还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很多儿童公园、游戏场、儿童之家、儿童馆的设施,专供儿童游戏和学习。所有这些社区活动设施和自然教育场所对幼儿全是免费的。 日本的幼儿教育也面临这一系列问题。(1)在全面实行幼保一体化之前,幼儿园和保育所所具有互补的教育功能,目前还必须处理好幼儿园和保

育所两者的关系和职能分工创造充分的条件唉完成各自应尽的职能。(2)学前教育各地区的发展情况很不平衡,某些私立幼儿园、育儿所的教育质量难以保证,每班招收幼儿数往往超过政府规定的40人。(3)持续的经济低迷和日益加剧的都市化使日本的生态环境不段恶化,儿童游戏活动场所越来越少,竞争压力越来越早,这些因素对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4)日本政府和官方对二次大战不能认真反省的顽固立场,反映在教科书等一系列问题上,也必然渗透和影响到学前教育,并带来潜在而又深远的负面影响。

第七章 欧美其他国家及大洋洲国家学前教育

第一节 欧洲其他国家学前教育

一、匈牙利学前教育 (一)、匈牙利学前教育历史沿革

出生于贵族家庭的特热兹受到斯斯泰洛齐的影响,在布达开办了匈牙利第一所幼儿园。进入20世纪以后,对学前教育影响较大的是福禄倍尔和蒙台梭利的教育理论。幼儿园开始为国家、宗教、私人机构和组织兴办,并反映了主办者的意愿。二战以后,以儿童为中心的幼儿园开始出现,并且承认了儿童玩耍的价值。 (二)当代匈牙利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目标:现代幼儿园的目的是促进3~7岁儿童的协调发展,。其任务是确保儿童的身体、情感、社会性和智力得到发展。 2.学前教育概况

2岁半或3岁的儿童可以进入幼儿园,接受免费的学前教育,家长以收入的多少只付饭费;园长持有幼儿园教育学位,负责管理,并且在幼儿园和家庭间建立双向的联系 3.学前教育课程

匈牙利幼儿园的课程包括最基本的教育内容(如看护、健康生活教育、社区教育)和活动(如游戏、工作和学习任务)。 (三)当今匈牙利学前教育的发展及更新

1.幼儿园的权限放宽了 2.早起技能的发展正受到重视 3.幼儿园在课程和目标上也有所更新。

二、瑞典学前教育

(一)瑞典学前教育现状

1、学前教育机构(1)日托中心(2)托管中心(3)学前教育中心(4)家庭日托

2.学前教育管理

瑞典政府健康和社会事务部制定了有关幼儿保育事业的条令,责成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与各省政府有关部门合作管理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和照料等事宜。瑞典学前教育政策中还有一个特色就是父母教育政策。 父母教育活动的内容主要有(1)增加必要的知识(2)互相交流体会(3)增加有关社会给与家庭影响的了解。 三、西班牙学前教育

西班牙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西班牙的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国家不负责资助。托儿所大多是私立的,学前教育中心为公立的。

西班牙学前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1)出台相应的法律解决幼小衔接问题(2)鼓励学前教育教师进行方法改革,政府提供相应的任务和模式。(3)协调好政府与大学的关系。

第二节 美洲其他国家学前教育

一、加拿大学前教育

加拿大是一个通行和使用两种语言的国家。因此,加拿大早就关注双语的使用,发展了“渗透课程”,这种课程可以保证讲英语的孩子既可以进入只讲法语的幼儿园又可以进入半日制的英语或法语幼儿园。 二、墨西哥学前教育

墨西哥的学前教育包括初始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阶段。

在墨西哥,从1个月半的婴儿到4岁的幼儿这一阶段的教育被称为“初始教育”

第三节 大洋洲国家的学前教育

一、澳大利亚学前教育

高丽夫人儿童中心:1938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第一次介入幼儿教育领域,并在此领域做出了第二大举动——成立了高丽夫人儿童中心。

二、澳大利亚幼儿园的特点(1)远程教育计划(2)流动幼儿园(3)特殊文化和宗教需要计划(4)医院计划(5)蒙台梭利学校和鲁道夫斯坦因学校。

三、新西兰学前教育

语言所:起源于1982年的毛利文化再生运动,主要目的在于支持和鼓励使用毛利语言和文化。1989年,语言所成为新西兰第四大学前教育机构。

第八章 亚非国家学前教育 第一节 亚洲其他国家学前教育

一、印度学前教育

1、对印度学前教育事业发挥巨大促进作用的主要是国家教育研究和训练审议会(NCERT)、国家公共合作和儿童发展学会和家政学学院。 2、手拉手计划:该计划主要是加强年长的孩子照顾年幼的兄弟姐妹的技能。年长的被教给健康、卫生、营养和通过游戏歌曲增加兴趣的基本技能。

3、印度学前教育有以下发展趋势:(1)学前教育需要社区的积极参与,需要政府与非官方组织的通力合作(2)印度需要建立正式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承担核发执照、立法、监管的责任,提高学前教育水平(3)学前教育的课程应力争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以儿童为中心(4)师资培训的范围应拓展,多给教师提供实践机会。 二、韩国和朝鲜学先教育

1、韩国《幼儿教育振兴法》的颁布

80年代以前,农村的学前教育机构是由农村振兴厅管辖的“农忙期幼儿园”和保健社会部管辖的“幼儿之家”。为了加强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1981年新设了由内务部主管的“新村合作幼儿园”。1982年,韩国制定并颁布了《幼儿教育振兴法》。该法将“新村合作幼儿园”更名为“新村幼儿园”。

2、韩国改革审议会虽然建议实行5岁义务就学并制定了“幼—5—3—4—4”制新学制,但要落实,应采取一下措施:(1)改革财政支援体制

(2)改革学前教师的培养和训练制度(3)改革全国划一性的教育课程 3、70年代,朝鲜开始逐步实行“幼儿公育”。比较重要的是1976年颁布的《朝鲜民族人民共和国儿童保育教养法》。它规定:学前教育在费用上实行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使所有儿童从出生6个月开始直到入学前在托儿所、幼儿园接受平等的免费教育。 4、朝鲜学前教育的特色:(1)重视礼仪教育(2)重视艺术情感教育(3)强调思想政治教育(4)通过集体对儿童进行教育(5)师资培养规格高,再教育体系完善(6)办园形式多样,支援体系健全

第九章 蒙台梭利与蒙台梭利教育法 第一节 蒙台梭利教育法德形成于复兴

(一)蒙台梭利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形成 总体来说包括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与探索,第二阶段:实验研究和蒙台梭利教育法德创立。第三阶段

:传播与发展

二、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复兴及原因

蒙台梭利教育法在美国受关注并很快复兴的主要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蒙台梭利关于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观点具有现实意义。 2.蒙台梭利对于智力发展的看法顺应时代呼声

蒙台梭利认为智力发展既不是单纯的内部成熟,也不是环境教育的直接产物,而不是机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

3. 蒙台梭利对儿童个别学习的强调符合当时美国教育的需要 4. 蒙台梭利感觉运动训练的效果得到重视

5. 蒙台梭利对专注的重要性强调在美国得到证实

第二节 蒙台梭利的儿童观鱼教育观

一、 儿童观

蒙台梭利提出了她关于儿童的全新的、独到的、给人们重要启迪的儿童观,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 儿童心理发展是“潜在能力”在适宜环境中的自然表现

(二) 儿童心理发展存在的敏感期

儿童在某个能力发展的敏感期里处于适当的环境中,他就会轻松愉快、迅速有效地掌握某种能力。反正,即时付出巨大的努力也难有满意的效果。

(三) 儿童心理发展具有阶段性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是处在连续的和不断前进的发展变化之中的,也就说,儿童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四) 儿童心理发展通过“工作”实现 二、教育观

蒙台梭利关于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独到看法是他在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世人所谓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三根支柱。 (一) 教育目的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教育目的是帮助儿童形成健全人格并通过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儿童建设思想的和平社会。

如果说,帮助儿童形成健全人格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直接目的,那么,蒙台蒙台梭利教育还有基于直接目的的间接目的或终极目的,这就是通过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儿童建设理想的和平社会。

可以说,蒙台梭利教育的目的的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帮助儿童形成健全人格——创造新人类;其二是通过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儿童建设和平的理想社会。 (二) 教育内容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和区域教育活动内容两大方面。教育活动主要分为集体教育活动和个别教育活动两个组成部分,集体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主题教育的形成进行的,而个别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区域教育活动的形式进行的。

主题教育活动主要是指教师和幼儿一起在用红黄等色的标志线围成的圆圈上进行的团体教育活动。区域教育活动可以理解为分组教育活动—不同的区域自然地将儿童的活动分成了不同的活动小组,也可以理解为个别教育活动。 (三) 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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