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心编外人员 一类人员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师级职称,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从事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
月工资按正式在编工资套改×40%+月度奖金按正式在编(所在科室)×85%+福利按局规定发放+其他同正式在编职工。
二类人员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从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财务、计算机人员。
月工资按正式在编工资套改×30%+月度奖金按正式在编(所在科室)×70%+福利按局规定发放+其他同正式在编职工。
三类人员
要求:未取得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收费和其他非卫技人员。
1、收费和其他非卫技人员
月工资按正式在编工资套改×30%+月度奖金按正式在编(所在科室)×50%+福利按局规定发放+其他同正式在编职工。
2、未取得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同收费和其他非卫技人员,但不发放奖金。 (三)退休返聘人员
月工资按正式在编工资套改后减去退休工资的差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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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福利按局规定发放,奖金和其他按正式在编人员发放。
(四)社区编外人员
月工资同中心相应类别编外人员,另按文件规定增发社区补贴100元,公卫人员每月发车贴30元和通讯补贴18元,奖金同在编社区人员100%发放。
(五)乡村医生
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福利按局规定+其他同正式在编职工
乡村医生工资组成:
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共计1450元(明细组成按原方案规定)+文件规定社区补贴100元+站长补贴50元
公卫人员=基本工资共计1450元(明细组成按原方案规定)+文件规定社区补贴100元+车贴30元+通讯补贴18元
1、业务人员
当月奖金=(当月合格门急诊人次×单位标准工作量奖金3元)×(1+风险系数)×医疗质量考核得分率×行风建设考核得分率+成本奖惩-门诊抗生素比超限扣奖-门诊输液比超限扣奖-门诊激素比超限扣奖-中成药针剂比超限扣奖
(1)合格的门急诊人次=门急诊人次-核定的门诊小额处方张数。
门诊核定小额处方额≦5元,比例≦4%,如果局修改小额处方标准,按局规定执行。
(2)成本奖惩
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予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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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空调、冰箱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开启,一旦发现为节省电费违反相关规定的,每发现一次,予以扣款200元。
成本主要包括电费、水费、每接诊人次耗材成本。 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第一季度额度450元,第二季度额度480元,第三季度额度830元,第四季度额度820元。
控制在额度内的,节约部分的20%,按9:1奖励给临床人员和公卫人员;超出额度的,超支部分,临床人员和公卫人员按9:1承担。
水费使用额度和奖惩办法待测算后再定。 每接诊人次耗材成本:
卫生材料(额度):0.78元,浮动值0.74--0.82。 仓库材料(额度):0.16元,浮动值0.15--0.17。 各个服务站每接诊人次耗材成本超过浮动基数上限,超过部分成本按实扣除;低于浮动基数下限,降低部分成本按20%奖励。服务站内人员按接诊人次比例分摊。
(3)门诊抗生素、输液比、激素比和中成药针剂比超限扣奖办法:
考核输液比和抗生素比,月业务量在1000号以上,输液比为22%,1000号以下输液比为20%,门诊激素比处方核定比例(),门诊中成药针剂比处方核定比例()。
抗生素比上升1%扣30元/人,输液比上升1%扣20元/人,激素比上升1%扣20元/人,中成药针剂比上升1%扣20元/人,人数按科室实际发放人员计算,如发现人为分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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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经查实,加倍扣罚,扣罚部分由医教科决定。
如果局出台抗生素比、输液比、激素比、中成药针剂比,按局规定执行。
2、公卫人员
当月奖金=代班部分奖金×(1+风险系数)×医疗质量考核得分率×行风建设考核得分率+成本奖惩+公卫考核奖金
1、代班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业务人员方案 2、公卫生考核奖金计算详见各项目化管理方案考核细则。
3、成本考核按照业务人员方案。
六、其他说明
1、在编新录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在编月度保底绩效性奖励工资,按平均奖50%计发,在编社区类和公卫类人员按平均奖60%计发。
3、医疗事故扣奖和农医保定额、局规定定额超限扣奖按规定执行,分年中和年末在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4、探亲假、婚假、丧假、病假、产假,哺乳假、事假等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发方法按相关文件执行。
5、单位选派的脱产学习、外出进修人员,基础性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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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在职同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发给。
6、卫生材料成本每月底盘存,科主任于每月5日以前上交到财务科,否则按全部领用扣除。
7、财务科将结算后的奖金总额和相关数据交各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按照科室方案分配后,造册签名后交财务科,发入各人工资卡内。
此方案经中层会议讨论后,在职代会中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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