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栽麻乡大利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3—2030年) 文本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村落保护规划 ....................................................... 2
第一节
传统村落价值评价 ................................................................................................ 2
第二节 保护规划框架.......................................................................................................... 2 第三节 保护措施.................................................................................................................. 2 第四节 空间格局和巷道的保护.......................................................................................... 4 第五节 建(构)筑物的保护和整治.................................................................................. 4
第六节 其他历史要素的保护.............................................................................................. 5 第七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6 第三章 村落发展规划 ....................................................... 8
第一节 总体定位.................................................................................................................. 8 第二节 空间布局规划.......................................................................................................... 8 第三节 道路交通规划.......................................................................................................... 8 第四节 绿地景观规划.......................................................................................................... 9 第五节 公共设施规划.......................................................................................................... 9 第六节 基础设施规划.......................................................................................................... 9 第七节 综合防灾规划........................................................................................................ 10 第八节 旅游发展规划........................................................................................................ 11 第四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2 第五章 实施措施和建议 .................................................... 12 附表一:大利村保护区分区指标 .............................................. 14 附表二:大利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 ................................ 14 附表三:大利村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策略表 .................................. 15 附表四:大利村近期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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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2013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2号)》。通知要求通过科学调查,掌握传统村落现状,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有效保护栽麻乡大利村丰富而珍贵的传统村落遗存和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历史风貌、传承优秀文化、科学指导村庄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 《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 《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2008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524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榕江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年)》; 《榕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榕江县栽麻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建规〔2012〕19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2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
意见(建村[2014]61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条 指导思想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真性原则; 2、整体控制、重点保护的原则; 3、合理规划、适度发展的原则;
4、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目标
近期使大利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得到基本保护,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基本的防灾安全保障、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中远期逐步实现大利村传统村落整体的、真实的、可持续的保护与活态传承,同时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其发展能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3—2030年。分为近、中、远三期,其中近期为2013—2016年,中期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涉及范围包括现大利村的主体部分及周边山林和农田,合计总面积为14.02公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保护、整治及其它各种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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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村落保护规划
第一节 传统村落价值评价
第七条 历史价值
大利传统村落作为黔东南州最具代表性的侗族文化村寨之一,始建于明末清初,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仍保存了相对完整的、真实的历史遗存和文化遗产,同时附带了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体现了很高的文化水准,见证了明清时期该地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特色,比较全面地反映出侗族的历史文化和发展轨迹。
大利古建筑群于2013年4月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八条 科学价值
大利传统村落被专家学者誉为“贵州侗乡的露天历史博物馆”。丰富的文物古迹,独特的侗族干阑式民居,是研究和传承侗族文化及侗族干阑式建筑的重要平台,由于用地有限,为创造更多使用空间,建筑巧妙地与地形结合,手法独具匠心,值得现代建筑借鉴学习。
第九条 文化价值
大利传统村落依山傍水而建,利洞溪穿寨而过,风雨桥横跨其间,鼓楼耸立寨中,重檐叠阁矗立蓝天,纤秀的干阑民居依山就势、高低错落,使村寨风貌和建筑景观让人应接不暇,极具观赏性。
村内传承的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萨玛节、珠郎娘美、侗年,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婚俗、丁郎龙女、侗戏在展现美的同时,还充分体现了侗族人民的友谊、团结、忠孝、爱美和群体意识较强的文化精神。
第二节 保护规划框架
第十条 保护范围
对于大利传统村落的保护,在分析和研究其价值特色的基础上,根据现存遗产的分布情况、完整程度,采用“整体保护、分区对待”的原则。本规划对村落采取分层次进行保护,同时考
虑现状以及现实的可操作性,将大利村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
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8.6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5.41公顷,合计总面积:14.02公顷。
第十一条 保护内容
大利的保护内容可划分为自然环境要素、人工环境要素(物质文化遗产)、人文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
1、自然环境要素:大利侗寨坐落于深山幽谷,利洞溪由西南向北从寨中穿过,依山傍水,负阴抱阳,自然环境较为优越。在保护整治中,要保护村落周边的山势、绿化和自然景观,严禁挖山毁林,要保护利洞溪的水源水质和沿河景观,要保护村落内部的古树名木,并挂牌警示,要保护和延续村内民居依山就势的生长脉络和依山傍水、聚族而居的村落选址原则。
2、人工环境要素:人工环境是指人们创造的物质环境。主要有以下人工环境要素:鼓楼、古萨坛、戏台、花桥、石板古道、清代中晚期古民居、古井、古粮仓、四合院式石雕古墓等。人工环境要素还包括上述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
3、人文环境要素:人文环境是指人们生活风貌的环境体现,它反映了居民的生活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状态。大利浓郁的侗族文化,造就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有:(1)侗族大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侗族萨玛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3)珠郎娘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4)侗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5)侗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6)丁郎龙女【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7)侗族婚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8)侗族芦笙、(9)牛腿琴、(10)侗族琵琶、(11)侗族吃新节、(12)侗族竹编、藤编、木雕。
第三节 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核心保护区的保护
核心保护区主要以村落内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历史要素,建筑风貌评价为一、二类的传统建筑为保护核心,划定核心保护区,面积为8.61公顷。
核心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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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2、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侗族干阑式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3、根据“抢救第一”的原则,首先要修缮毁坏严重的重要历史建筑,并做好详尽的修缮纪录。对本区内现存历史建筑的屋面、屋顶、院门进行检查,加以整修,以防坍塌。要保护历史建筑中的木雕、砖雕、石雕等艺术品的保护,使其不继续被损坏。
4、对现已坍塌的历史建筑,如对传统村落的完整性起重要作用,并有详细可靠的历史资料和形象记忆,可以按原样修缮恢复。其余被毁历史建筑可以采用遗址保护的方法,一般可以清理并露出基址,并做绿化、美化处理。
5、对于传统风貌建筑或历史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建和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允许居民重新装修内部,改善厨房、卫生设施,增加现代化浴室。但任何改造措施均需经过有关部门设计和审批,不得改变建筑外观和院落内的格局面貌。
6、对本区内所有与传统村落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采取整治改造,使其与传统风貌协调。 7、对本区内所有与传统村落风貌不协调的棚房、危房等予以拆除。
8、禁止使用与传统村落环境不协调的卷帘闸门窗或其他形式的现代门窗,禁止使用和传统村落不协调的店招、灯箱及其他装饰。
9、在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但应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10、部分历史建筑经有关部门设计审批后作展示、服务之用,但不得改变原有建筑的形式、结构、空间关系、色彩、材料。若建筑内部必须做改动,需经过有关专业部门设计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11、核心保护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12、核心保护区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县人民政府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13、核心保护区内应对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 第十三条 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主要是为了保护核心区内各级文物和历史要素的完整和安全,使周边建筑风貌与之协调呼应,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面积为5.41公顷。
由于大利村特殊的山水环境和集中连片的传统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基本覆盖整个规划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要在建筑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上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应以文化、服务与居住等功能为主。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分别采用修缮、改善、保留、整治改造、拆除、新建等措施区别对待。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措施:
1、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一切建筑活动均应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
2、新建建筑应沿袭传统干阑式建筑建造工艺,延续村落历史风貌,建筑体量宜采用小尺度,平面以三至五开间为主,最大不超过七开间,屋面以悬山或歇山式瓦顶的屋面形式,建筑材料以木材为主,外墙面禁止用红砖、白瓷砖等现代材料,门窗选用传统工艺的木门、木窗,禁止使用与传统村落环境不协调的卷帘闸门窗或其他形式的现代门窗,色彩整体控制为灰色,延续村落质朴、幽静的氛围。建筑内部可根据需要自由装修。建筑的细部不作强行控制,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符合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建筑层数应控制在2-3层,局部可建4层,但是应考虑传统村落与周边要素视线通廊的保护要求。
3、对建设控制地带内现存废墟、质量较差、风貌较差的建筑所在区域允许适当进行改、扩、新建活动。对新建的建筑进行控制,建筑外观应与周边传统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传统村巷格局、空间尺度,不得遮挡传统村落与周边环境要素的互视通廊关系等。
4、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除近期必须搬迁及拆除的之外的建筑,都应整治改造其外观形式和建筑色彩,以达到与环境的和谐。
5、建设控制地带内,与核心保护区街巷有对景关系的区域的建筑体量、色彩、材质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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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保证景观的连续性。
6、建设控制地带的少量历史建筑仍须按照核心保护区内历史建筑保护模式进行保护,其功能可以相应调整,内部设施可以予以改善。
第四节 空间格局和巷道的保护
第十四条 空间格局的保护
大利传统村落保护区内的历史建筑大多自由、有机地散落于山涧之中,建筑密度不高,建筑和环境有机融合为一体。在保护区内,要注意保护建筑和山涧溪流的关系以及建筑散落于山涧的自由形式、建筑之间的无序关系。通过保护变化丰富的空间、幽静的巷道、融洽的交往空间,保护整个传统村落宁静而和谐的氛围 。
格局保护对象:1、村落周边山体植被; 2、村落周边观光农田; 3、利洞溪及沿岸植被。 第十五条 巷道的保护
大利村中的巷道宽度在1.5—2.5米之间,局部两侧建筑后退1.5米,宽度一般为建筑高度的3/5左右,多采用当地青石板或鹅卵石铺砌,古韵十足。
大利传统村落巷道的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整体保护思维的规划布局原则
街巷空间是村落整体空间的骨架,是传统村落的肌理的重要部分,建立整体系统的保护观,也是搭建村落保护框架的的重要棋子。在街巷空间的保护中,要突出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即把重要的村落街巷做为保护的主轴展开,同时也要分类与整体相结合的原则以丰富村落的街巷空间层次与增加观光旅游趣味性。
2、保持传统街巷的生活韵味的原则
保持村落原有街道空间和生活的延续性,高度和体量比例,街巷的舒适性,使用的多样化和人性化品质。 延续街巷空间特色和场所精神,保留古村历史的原真性。是村落找到与其他的村落的差异性,强化历史街巷的场所内涵。
3、多层次渐进式的保护的原则
村落的更新改造必须注重整体的街巷空间的塑造,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大动大改的开发规模所带来的太多不可与预见的风险,不利与村落发展,初期适宜改造和整治为主。结合现状安排小区域的以旅游目标的改造更新活动。
妥善处理村民生活条件改善和村落街巷风貌保护的关系。 4、激活传统街巷的可持续性原则
将民俗风情布局于街巷;把街巷空间用景区化手法、情境化手法等,以创新激活文化,以文化带动业态、以业态促进地产,综合打造古村落的街巷文化名片。为村落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
第五节 建(构)筑物的保护和整治
第十六条 分类保护和整治模式
根据对现状建筑的评估与分类 ,大利传统村落现共有各类传统民居245栋,其中清代建筑7栋,民国建筑119栋。大利古建筑群2013年4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历史价值、建筑风貌、建筑质量,而采用不同的保护或整治模式。 本规划将其保护和整治模式分为三类,即文物保护单位、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建筑。
1、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针对已批准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落实保护措施。主要采取保护和修缮的保护整治方式。
保护: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修缮: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2、传统风貌建筑
对与村庄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建筑,主要采取改善的保护整治方式。
改善: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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