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个”地理数据库
“三个”地理信息库是指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和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
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数据库、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数据库,以空间数据模型进行存储和管理,形成栅格地图图片库、矢量数据库、栅格数据库等空间数据库。
标准地址数据库是按照部颁门牌地址分类与编码规范,对本地门牌地址进行结构化拆分处理、编码,赋予空间坐标后形成的数据库。标准地址数据库包含了地址信息和空间位臵的对应关系,是业务信息进行地址匹配的基础。省级标准地址库是市级标准地址库的汇总,全国标准地址库是各省标准地址库的汇总。
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是从本级业务数据库中提取业务标识码、基本信息、地址信息,并通过地址匹配建立地理关联后形成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通过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可在地图上查询业务的基本信息,并可关联到业务详细信息。反之,业务应用系统也可通过业务地理关联数据库将业务信息在地图上定位显示。
4、“各类”PGIS应用
“各类”PGIS应用是指各警种、各部门在PGIS平台上开发、建设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对现有传统业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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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系统进行改造、增加GIS功能后形成的应用系统,如实有人口GIS管理、案事件GIS管理等;基于PGIS平台开发的新型业务应用系统如警力调度GIS管理、方(预)案管理、轨迹分析等。
五、 技术要求
PGIS平台建设和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搭建PGIS平台软硬件环境、安装部署PGIS平台软件、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开发建设PGIS应用等工作。
(一) 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要求 1、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要求
(1)与测绘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获取基础地理数据 基础地理信息包括矢量数据、遥感影像数据、三维数据等。要与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的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签署有关协议、合同,以获取建设PGIS平台所必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明确更新维护要求。矢量数据应每年更新一次,部分重要矢量数据如道路、桥梁、新建重点设施等应每季度更新一次。遥感影像数据应定期进行整体更新或局部更新,有条件的省、市每年更新一次。对矢量数据比较陈旧且处理难度大、无法满足应用需要的,可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公司,基于最新遥感影像数据按照部颁标准进行基础数据普查、采集、更新。
部级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全国1:25万、1:5万矢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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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部分城市城区1:1万矢量数据(导航电子地图),全国15米-30米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全国1:25万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等。
省级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全省1:1万矢量数据,5米-2.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全省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可选)等。
市级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全市1:5000矢量数据(若本地没有全市矢量数据,可联网调取本市范围内的省级1:1万矢量数据),建城区1:500-1:2000矢量数据,0.2米-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全市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可选),重点区域可量测实景影像、多视角仿真三维、真三维数据(可选)等。
(2)加工处理基础地理数据,建立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与测绘部门、具有测绘资质的公司签署协议,委托其按部颁警用地理信息标准对基础地理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提供符合部颁标准的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主要工作包括:一是按照部颁警用地理信息标准对获取的矢量数据进行加工、整理、补充、完善和整合,如数据提取、构面、接边、属性完善等,提交符合部颁标准的矢量数据。二是按照部颁警用地理信息标准对获取的影像数据进行处理,如无缝拼接、无色差处理、与矢量数据精确套合等,提交符合部颁标准的影像数据。三是对获取的不符合部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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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坐标系的基础地理数据进行投影转换,提交符合部颁标准坐标系的基础地理数据。四是按部颁标准对加工后的基础地理数据进行数据建库,包括数据库创建、数据质量检测、数据入库、索引创建等,形成符合部颁标准警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3)制作栅格地图图片,建立警用栅格地图图片库 利用PGIS平台软件提供的栅格地图图片制作工具,按照部颁地图配图规范制作生成金字塔结构的栅格地图图片库,并按照基础地理数据更新周期同步进行更新。栅格地图图片库包括矢量栅格地图图片库(必须)、影像栅格地图图片库(必须)、矢量影像栅格地图图片库(必须)、地形晕渲栅格地图图片库(可选)等。
主要工作包括:根据部颁地图配图规范和本地数据特点,设计、确定本地地图配图方案;按照确定的配图方案,制作各级栅格地图图片所需的、达到出版级品质的地图;利用栅格地图图片制作工具将制作的地图输出为相应级别的栅格地图图片。
2、警用公共、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要求 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是多个业务部门共用的警用地理信息,包括公共场所、街道、门牌、城市交通、分区、单位、GPS、视频、基础设施等。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是反映业务管理特征、警种专用的警用地理信息,包含警种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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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专用基础设施信息、业务管理的案事件、场所、线路和区域、物品、工作方(预)案信息等。
(1)制定本地公共、业务专用数据规范
可在部颁标准基础上扩展本地公共、业务专用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形成满足本地需要的公共、业务专用数据规范。
扩展方法是:部颁标准中的警用地理信息分类、图层、属性字段等不能删除和修改,可遵循部颁标准的扩展规则增加新的警用地理信息分类、图层、属性字段等。公安部将适时提炼各地新增的共性需求,对相关部颁标准进行扩充、修编。
(2)建立公共、业务专用数据更新维护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公共、业务专用地理信息的采集、更新维护的责任和要求,明确落实到具体的警种、部门,并建立相应审核、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3)普查和采集辖区数据
按照行政管辖范围,采取打印纸质地图逐级绘制、逐级审核、集体会商等形式,对分局、派出所、社区、责任区(可选)的辖区边界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和确认,由专业人员按警用地理信息标准进行编辑、加工入库。同时,完成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的辖区边界普查、数据采集、编辑加工等工作。
(4)采集、审核公共和业务专用地理数据,建立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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