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 讲义 - 第三章 消费税法(2)

2018-12-29 22:33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

税 法

一、计税销售额规定

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2011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000辆,每辆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190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000辆,每辆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80万元。(两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消费税税率均为10%) 要求:计算该摩托车生产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全年应纳消费税=[87400+468/(1+17%)+10080]×10%=9788(万元)

2.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

押金种类 收取时,未逾期 逾期时 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为不含税价) 一般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押金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啤酒、黄酒外) 换算为不含税价)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 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考题·多选题】(2010年)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 A.优质费 B.包装物租金 C.品牌使用费 D.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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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法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A、B、C、D均属于销售白酒收取的价外费用,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1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正确答案』

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二、销售数量规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关于从量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确定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进口应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C.以应税消费品投资入股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三、(复合计征)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

(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正确答案』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考题·综合题】(2011年·节选)??。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和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 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 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 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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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法

要求:指出百货商场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或消费税。如果需要计算,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并计算消费税的应交税金。 『正确答案』

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需要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90000×17%=32300(元)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220000×5%=11000(元)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例题·单选题】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7254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12000×5+7254÷(1+17%)]×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第四节 应纳税额计算

五个大问题: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税额减征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三种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销售额 税 2.从量定额计销售数量 税 除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品 列举3种:啤酒、黄酒、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成品油 额 第8页

税 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销售额、销售数量 列举2种:白酒、卷烟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①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考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选项D,属于内部机构移送,应于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后按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题·计算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假定小汽车税率为9%)。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应纳消费税=(8600+3)×12.5×9%=9678.38(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2011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提示:1箱=250条) 『正确答案』

增值税销项税额=(50×200+1×250×200)×17%=10200(元)

应纳消费税=50×200×56%+50×0.6+1×250×200×56%+150=33780(元)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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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法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有几种适用情况: (1)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例题·教材中计算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化妆品的成本8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8000×(1+5%)÷(1-30%) =8400÷0.7=12000(元) ②应纳税额=12000×30%=3600(元)

(2)对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从量征收与售价或组价无关;增值税需组价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增值税法中规定的10%确定,组价中应含消费税税金。

【例题·计算题】某啤酒厂自产啤酒10吨,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已知每吨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该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正确答案』

①应纳消费税=10×220=2200(元)

②增值税销项税额=[10×1000×(1+10%)+2200]×17%=2244(元)

(3)对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题·计算题】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典活动,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没有进项税) 『正确答案』

①应纳消费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2×2000×(1+10%)+1000]÷(1-20%)×20%=6850(元) (注: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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