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标题是固定格式,通常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名义出文;文书编号要填写清楚,应在“公消审”前填写下发意见书的公安消防机构的所在地简称,如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应填写“石”。“公消审”后的[ ]内应填写下发文书的年度,如:2009;[ ]后应填写下发文书的四位顺序号,如:0001。
正文:要载名下列内容
①建设工程的地址、名称、使用性质、建设规模; 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
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④建设单位的法律救济途径。
尾部:应当填写日期并加盖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印章。存档联要由相关人员签名。
(2)填写注意事项
①对于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在文书中应注明“该工程消防设计合格”,并要明确以下内容:一是经审核的消防设计文件如需变更或进行内装修(住宅楼室内装修除外)应重新申报审核;二是施工单位应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三是对于完成审核程序的,要注明竣工后应当申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对于不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在文书中应注明“该工程消防设计不合格”,并一次全部告知清楚消防设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必须是消防技
术强制性要求),最后还应告知当建设单位的法律救济途径。法律救济途径必须写清出具审核意见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在地区具体的救济机关名称。
③文书中的单位名称应当使用申报单位的法定名称。
④当审核意见的内容比较多,超过1页时,从第2页起不再印制部首,只印制文字内容,在每页的右上角处印制“第×页共×页”,在文书的最后一页注明拟文日期加盖印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名。
(3)填写范例
1.合格的意见书范例
XX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X公消审[2009]第0003号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你单位向我支队报审的位于XX市X路X号的XX宾馆工程消防设
2
计文件(该工程使用性质为宾馆,建筑面积12000m,地上15层,地下1层,地下1层为设备层,地上1层为大厅,2层为餐厅,3层为歌厅,4至15层为客房,建筑高度45米,属一类高层建筑。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经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消防设计合格,请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二、消防产品应当选用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三、施工单位应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经此次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如需要变更,应重新报送我支队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支队申报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XX市公安消防支队印章)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XX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X公消审[2009]第0003号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你单位向我支队报审的位于XX市X路X号的XX宾馆工程消防设
2
计文件(该工程使用性质为宾馆,建筑面积12000m,地上15层,地下1层,地下1层为设备层,地上1层为大厅,2层为餐厅,3层为歌厅,4至15层为客房,建筑高度45米,属一类高层建筑。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经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消防设计合格,请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二、消防产品应当选用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三、施工单位应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经此次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如需要变更,应重新报送我支队审核,合格后方可实施。
该工程竣工后应向我支队申报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XX市公安消防支队印章)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责承办人: 协办人: 技术复核人: 审 核 人: 签 发 人: 建设单位收件人: 日 期: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2.不合格发建设单位的意见书范例
XX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X公消审[2009]第0003号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你单位向我支队报审的位于XX市X路X号的XX宾馆工程消防设
2
计文件(该工程使用性质为宾馆,建筑面积12000m,地上15层,地下1层,地下1层为设备层,地上1层为大厅,2层为餐厅,3层为歌厅,4至15层为客房,建筑高度45米,属一类高层建筑。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经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审核,该工程的部分消防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该工程消防设计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一根竖管,采取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2条规定。
2、自动喷水系统未设高位水箱,采用气压供水设备且其有效容积,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10.3.2条的规定。
该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不得施工。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县区)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市公安消防支队印章)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