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总结;向生产运维单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入后期阶段。
(五)重大通信建设项目需组织档案专项验收。总部组织建设的由国网办公厅组织档案专项验收,各省级公司组织建设的,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组织档案专项验收
第八章 项目后期
第四十条 通信项目结算和决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相关合同,组织各参建单位完成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等相应分项结算。结算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程结算管理规定。项目结算应包含项目支出的全部费用;
(二)独立通信工程应按照公司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结算、竣工决算、项目审计和固定资产转增等工作。配套通信工程的项目结算、竣工决算、项目审计、转增固定资产、项目归档等工程后期工作随主体工程统一进行;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相关合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管理等合同)、分项结算等项目结算资料移交财务部门,办理项目竣工决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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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积极研究落实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各项政策,组织申报科技、工程等各类奖项,推动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四十二条 通信项目的固定资产转增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及要求,完成竣工决算报告,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增;
(二)对于资本性支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要求,在ERP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生成资产移交清册,与现场实物、PMS和PM台帐核对一致后生成资产卡片,提交财务部门办理转资手续。
第四十三条 通信项目的后评估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进行评估的项目类别包括:传输网、数据网、交换网、支撑网、终端通信接入网、会议电视系统等。在已建成投产,完成竣工验收,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或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方可进行后评估;
(二)被评估单位应为通信设备运维单位、建设单位、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后评估工作应对项目本身进行评估,同时还应兼顾项目对通信网的安全性、可靠性、通信能力提升、疑难问题解决、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三)公司总部工程项目金额超过500万元、分部工程项目金额超过300万元及省(直辖市)、地(市)县公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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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项目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项目,宜进行后评估;公司重大电网配套通信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宜进行后评估;
(四)通信工程后评估包括以下评估内容:经济效益评估、技术评估、使用效果评估、工程实施与管理评估、工程影响评估与持续性评估;
(五)经济效益评估应包括:资金使用与分配合理性评估、投资总额评估;技术评估应包括:技术方案合理性评估,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评估,技术兼容性评估,技术可推广性评估;使用效果评估应包括:工程效果总体评价、设备运行状况评估、系统安全性评估、系统维护成本评估;工程实施与管理评估应包括:工程实施进度评估、工程实施安全性评估、设备及原材料采购评估、工程实施质量评估、工程监理质量评估、工程管理评估、运行管理评估、系统维护手段建设与能力评估;工程影响与持续性评估应包括:经济影响评估、社会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综合评估是在资金评估、技术评估、使用效果评估、工程实施与管理评估、工程影响与持续性评估基础上,对工程的综合性评价;
(六)对于技改项目,根据计划选择性开展项目后评估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规范性、投资收益以及与预期目标的对比等。后评估工作原则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在工作中予以改进。
第九章 生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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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通信项目生产准备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确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二)制定通信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大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三)通信运维人员进驻工程现场,跟踪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落实技术监督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四)制定通信运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现场运行规程、验收大纲、验收卡和有关通信项目生产管理制度;
(六)参加工程的阶段性(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七)参加工程的试运行工作;
(八)工程资料、备品备件等的接收及管理。 第四十五条 通信项目的组织、人员准备
(一)信通运维单位应成立生产准备工作小组,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启动生产准备工作;
(二)各级信通运维单位生产准备人员配置应满足工作要求,业务素质满足岗位要求,同时按要求进行专业培训。
第四十六条 通信项目的技术、物资、资金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信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应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相关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标准、铭牌齐全完备;
(二)通信项目建设单位、信通运维单位在投运前应完成各项技术、物资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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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列有充足的生产准备费,要求专款专用,确保各项生产准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章 项目档案
第四十七条 通信项目启动投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移交给运维单位,项目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四十八条 通信项目的项目档案是工程从前期到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工程的前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音像等材料。
第四十九条 通信项目的档案管理职责与分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整理并汇总重大通信项目的成套档案,按规定做好专项验收配合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和验收文件,包括工程可研及立项审批、初设批复、工程合同、工程协议、招投标资料、工厂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等,并按规定向信通运维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移交。
(三)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和移交前期和设计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可研、估算书、初步设计、概算书、施工图、竣工图以及设计变更联系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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