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手册 (Q/SEPC技1.1-2014)
第十三章 施工电梯(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电梯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电梯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考核合格后,凭证操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驾驶。
2 操作者必须对电梯各主要部分进行详细检查,如齿轮箱、曳引轮以及钢丝绳等有无严重磨损、拉伤或起刺,确认无误方可使用。
3 电梯处于工作状态下,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4 维修人员维修电梯时应切断电源、加锁悬挂标志牌或者设置监护人员。标志牌应设置在有关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
5 使用前操作者应操作电梯空载往返数次,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确认无误时方可使用。
6 在日常运行中,操作者要精力集中。
7 使用电梯时,轿厢负载不得超过其额定重量。 8 运行前应按电铃以示警告。
9 电梯在运行中不准任何人打开防护门。 10 电梯在上面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底层。
11 电梯在行驶中,如遇突然停电,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将手柄开关回到零位,待恢复供电后,再开动行驶。
12 电梯无论在停止时或行驶中,如发现有失控现象,应立即将安全开关断开,待查明原因,修复后,再开动行驶。
13 当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部分,有麻电现象时,应立即停用检修。工作结束时,电梯必须降到底层停放,离开电梯时,护门必须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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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平台至少应有两人操作,安全带应扣在独立安全绳上,独立安全绳严禁固定在吊篮篮体及悬挂机构上;
2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 2 米以下高处运行 2~3 次,吊篮工作一切正常后方可运行;在现场使用中,距离整机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空电线。
3 平台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4 当发现平台倾斜时应及时调整,保持水平,两边相差不超过15mm。 5 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车。
6 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不得拆卸。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或攀登栏杆。
7 当上限位报警器动作后,平台自动停止,这时应将平台降低,使开关脱离限位块。 8 平台内载荷应大致均布。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 搁板等凳高工具,严禁在吊篮中奔跑、纵跳。
9 吊篮使用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规定,一般在雷雨、雾天或六级风以上不宜使用。 10 吊篮使用结束后,应关闭总电源及控制箱电源,并将提升机、安全锁用塑料纸包扎好,防止雨水渗入。
11 工作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果发现开裂、乱丝变形等必须更换;如果提升器发生异常噪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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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卷扬机操作规程
1 卷扬机基座应平稳牢固;卷扬机在室外使用或上方有交叉立体作业时应搭设防护工作棚,其操作位置应有良好视野;
2 卷扬机的旋转方向应和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致;
3 卷扬机制动操作杆在最大操作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它障碍物;
4 卷扬机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对正。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对平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对有槽卷筒不应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
5 钢丝绳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工作时最少应保留5圈;最外层的钢丝绳应低于卷筒突缘一根钢丝绳的直径;
6 卷扬机工作前应先进行试车,检查其是否固定牢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完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7 卷扬机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交错重叠,且不得与电源线、电焊线等交错重叠; ⑵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钢丝绳;
⑶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以及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 ⑷重物被长时间悬吊时,应用棘爪支住。
8 卷扬机运转中如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修: ⑴电气设备漏电;
⑵控制器的接触点发生电弧和烧坏; ⑶电动机及传动部分有不正常声响; ⑷电压突然下降; ⑸防护设备松动或脱落; ⑹制动器失灵或不够灵活; ⑺牵引钢丝绳发生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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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 电动葫芦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应了解电动葫芦的结构特点和工作性能,并熟悉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2 开机前应检查电动葫芦的吊钩、钢丝绳的状况,必要时,用望远镜察看各部分的情况;
3 检查一切正常方可通电工作,工作中应注意脚下,防止障碍物绊倒伤人; 4 起吊货物时,不得斜拉硬拽,以免损伤导绳装置及钢丝绳; 5 起吊货物时应注意载荷量,不得超负荷使用;
6 严禁电动葫芦吊物越人而过,注意吊物不要碰挂其它设施或物品;
7 电动葫芦不允许将负荷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免损伤机件永久性变形或其它事故;
8 电动葫芦的限位器是防止吊钩上升或下降,超过极限位置而设的安全装置,不得当作行程开关使用;
9 工作中应注意电动葫芦每个步骤的运行情况,如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或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发生意外;
10 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上升到离地面2M以上的高度,并切断电动葫芦的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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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链条葫芦操作规程
1 使用前的检查:
⑴链条应无裂缝,链条磨损在直径的15%以下;
⑵吊钩、链轮盘无裂缝、变形或扭曲,防脱钩装置齐全、可靠; ⑶罩壳与开口完整,刹车棘爪灵活,能起刹车作用,不滑链; ⑷润滑良好,大小链条进倒灵活; 2 操作要点
⑴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或采用其它固定措施后,方可检修; ⑵操作时,严禁站在葫芦的正下方及从吊物下通过;
⑶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应将小链牢固地栓在大链上。必要时还得采取其它稳固措施;
⑷严禁超载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
⑸起重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严禁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的错误操作。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有扭曲的链环,以确保安全;
⑹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曳动链条时,用力应均匀和缓,得用力过猛,以免手链跳动或卡环。
⑺操作时,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①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体牵连; ②葫芦机件有无损坏;
③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3 严禁将起重链双链拆成单链使用,严禁用起重链直接捆扎起吊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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