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时,有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董事长应要求会议对该议案进行暂缓表决,并对议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坚持保密原则。领导会议的决定、决议在通过正常的渠道披露之前,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更不得以此谋取私利。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一切后果。
第四十七条 坚持回避原则。领导会议议题涉及会议成员本人、亲属等以及其它应回避的的问题时,对当事者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八章 会议纪要管理规则
第四十八条 加强各类会议纪要管理,规范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会签、签发、分发、归档流程。
第四十九条 会议纪要主要分为班子联席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三种,有关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按照《党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经办公室核稿后,送总经理会签(必要时须经相关与会领导会签),由董事长签发执行。会议纪要名称为“**公司班子联席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由董事长确定。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经相关分管领导会签后,送总经理签发执行。会议纪要名称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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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由总经理确定,但必须及时报送给董事长和相关董事。
第五十二条 专题会议纪要由会议主办部门起草,办公室核稿,会议主持人会签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发。会议纪要名称为“**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纪要分发范围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但必须及时报送董事长及相关董事。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议议事管理示意图:
出资人(国资委) (国资委党委) ↓ ↓
董事会 ← 党委会(参与决策) ↓ 班子联席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
↓
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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