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来,为了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自1994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民族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力度,提出把湘西自治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主战场,举全省之力扶持湘西自治州;要求省直单位挂钩对口扶持自治州的8个贫困县;省辖6市对口支援自治州的6个县。同时,要求其他有少数民族县、乡的市,也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制定具体规定和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2000年,省委又以正式文件颁召全省,对自治州的各项扶贫优惠政策延伸到2005年不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直各部门和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6个省辖市参与到对口扶持的行列,其他有少数民族县、乡的市也为民族地区治穷脱贫倾注了大量心血,民族地区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纵向比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进步很大,但是,与全省平均水平和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所占的经济比重与其人口和面积在全省的比重不相适应,差距仍然很大,并且有不断拉大的趋势。据统计,2000年,全省民族地区人均GDP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513元和1522元,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少2427元和657元。工业总产值104.4亿元,仅占全省7%。从产业结构上来比较,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34.2:36.4:29.4,全省为21.3:39.6:39.1,第一产业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7个百分点。民族地区17个县有16个是贫困县,占全省贫困县总数的55%,尚有44万人没有解决温饱。
(二)少数民族人口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
1、少数民族人口的过快增长,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 少数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对民族地区的影响包括两个层面。
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增长对民族地区的影响主要是政策方面的:①对民族建政的冲击。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比例后,要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不断出现,不利于行政区划的稳定。②对民族政策的冲击。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民族地区面积不断扩大,而民族优惠政策所包含的优惠量并没有随着人口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使原有的民族优惠政策被分散,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③对民族关系的冲击。民族人口相对增长中出现了假民族成份,影响各民族间的关系。
少数民族人口的绝对增长对民族地区的影响则主要是经济方面的。
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增加,制约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多为偏远山区,平均海拔高度大都在500至1500米,这种自然环境,山多田少,交通闭塞,生存空间有限,人口承载量本来就远不如平湖区那么大;加之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幅度比全省大,从1949年到2000年,民族地区人口增长316.65万人,增长1.47倍,同期全省人口增长1.12倍,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幅度高于全省35个百分点;同时,民族地区人口密度增加,导致一些民族地区人口已经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加剧了人口与环境的矛盾,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
少数民族地区资源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基础较差,且由于交通、技术、信息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发展的难度较其他地方大。人口增加过多,使本来就有限的资源被过多的人口所消耗,低速增长的经济效益,亦被新增人口所消费,势必影响资源开发和其他方面的资金投入。据统计,2000年,民族地区人均农业总产值比1990年增加13.58%,同期人口增长9.05%,农业人口增长7.59%,人口发展速度接近于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绝大部分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真正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很少,导致经济的长期徘徊不前。近20年来人均粮食拥有量几乎没有变化,1978年为368公斤,2000年为379公斤。
2、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不合理,加大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
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不合理,表明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是经济发展不快的因素之一。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不合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表5 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及其与汉族比较 单位:% 行业 全省 汉族 少数民族 农、林、牧、渔业 74.96 73.84 84.29 采掘业 0.85 0.90 0.37 制造业 6.68 7.13 2.91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9 0.49 0.47 建筑业 1.67 1.78 0.69 地质堪查业、水利管理业 0.10 0.11 0.0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2.08 2.16 1.40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5.45 5.71 3.30 金融、保险业 0.46 0.48 0.33 房地产业 0.09 0.10 0.03 社会服务业 1.58 1.65 1.03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0.97 1.00 0.74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其他行业 2.27 0.12 1.91 0.32 2.28 0.13 1.91 0.33 2.22 0.06 1.90 0.22 一是在业人口的产业分布不合理。2000年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如表5所示,第一产业人口比重为84.29%,比汉族高10.4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为4.48%,比汉族低5.9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为11.23%,比汉族低4.52个百分点。说明少数民族第一产业人口偏重,第二、三产业相对滞后。
纵向比较,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向合理的方向转化。与1990年相比,第一产业人口比重下降4.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上升4.09个百分点。横向比较,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结构调整速度明显慢于汉族。1990年,少数民族第一产业人口比汉族高9.88个百分点,2000年已增加到10.45个百分点,差距增加0.5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人口比重比汉族低6.22个百分点,差距增加0.2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人口比重比汉族低3.06个百分点,差距增加1.46个百分点。说明在过去的10年间,少数民族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小于汉族。
民族地区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了相当多的劳动力,劳动结果却并不如人意,在业人口产业分布的畸形性比较明显。据统计,2000年民族地区人均农业总产值只有944元,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0年少数民族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比重为84.29%,所创造的按当年价计算的产值只占这些地方社会总产值的34.2%;从事第二产业人口比重为4.48%,产值占36.4%;第三产业人口比重为11.23%,产值占29.4%。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结构调整也落后于全省其他地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仍然过大。据统计,民族地区人均GDP增长较快,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逐步拉大。1980年,人均GDP225.74元,比全省363.04元低37.82%;2000年人均GDP2513元,比1980年增长9.8倍,但与全省平均4940元比较,低96.58%。1980年民族地区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比全省高12.5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比全省低9.9和2.6个百分点。2000年,民族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34.2:36.4:29.4,全省为21.3:39.6:39.1,第一产业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9,第二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2,第三产业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7。
二是在业人口的智、体构成不合理。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以农、林、牧、渔劳动者为主(见表6)。少数民族从事智力型劳动人口
的比重只有6.31%,比汉族低1.9个百分点;相反,体力型劳动人口的比重高达93.69%,比汉族高1.9个百分点。在业人口的这种构成,使民族地区至今不能完全摆脱土地的束缚,不能完全摆脱小农经济的局限性,从而不能使劳动力资源达到有效、合理的配置。
表6 几个主要少数民族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及其与汉族的比较 单位:% 民族 在业人 国家机关、专业办事人商业、农、林、生产、运不便分 口数党群组织、技术员和有服务牧、渔、输设备操类的其事业(万人) 企业、人员 关人员 业人水利业作人员及他劳动单位负责员 生产人有关人员 者 人 员 全省 100 1.17 4.71 2.12 7.54 74.97 9.32 0.17 汉族 100 1.23 4.81 2.17 7.88 73.86 9.87 0.18 少数民族 100 0.67 3.89 1.75 4.64 84.28 4.67 0.10 土家族 100 0.76 4.34 2.01 5.43 82.45 4.95 0.06 苗族 100 0.51 3.63 1.68 4.27 85.41 4.38 0.12 侗族 100 0.56 3.37 1.37 4.32 84.72 5.62 0.04 瑶族 100 0.55 2.82 1.07 2.30 90.59 2.49 0.18 白族 100 1.06 4.74 1.81 3.97 84.46 3.87 0.09 回族 100 1.81 7.35 3.43 10.57 66.58 10.09 0.17 壮族 100 1.30 5.20 3.25 6.34 75.79 7.72 0.40 维吾尔族 100 1.19 3.56 3.09 9.50 72.68 9.98 特别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后,导致了民族地区的人才越来越紧张,在业人口智、体结构更加不合理。市场经济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的配置要求很高,而“双向选择”、“合理流动”人才分配使用机制的出台,使得计划经济时期给予民族地区人才的一些优惠政策,与发达地区吸引人才的政策相比,已显得微不足道。发达地区每吸走一个人才,民族地区便少了一份有生力量。民族地区因工作生活条件差,经济待遇低,本地人才留不住,外地人才不愿来,形成了低水平的恶性循环。
3、少数民族人口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 2000年,湖南6岁及6岁以上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构成及其与汉族比较(见表7)。未上过学及扫盲班人口比重为9.29%,比汉族高3.47个百分点;接受9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口比重为78.61%,与汉族的78.84%基本接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为12.10%,比汉族低3.24个百分点。从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的初等教育普及程度与汉族相差不大,但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口比重高于汉族,中高等教育发展程度的差距比较大。
表7 6岁及6岁以上少数民族人口文化构成及其与汉族比较 单位:%
民族 总计 未上过学 扫盲班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 研究生 全省 汉族 少数民族 土家族 苗族 侗族 瑶族 白族 回族 壮族 维吾尔族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02 4.72 7.77 7.92 9.14 6.27 5.96 8.08 4.33 3.33 5.12 1.14 1.10 1.52 1.44 1.52 1.78 1.62 1.81 0.71 0.56 0.65 40.78 40.19 46.13 45.75 45.78 47.33 50.57 39.85 35.51 37.91 42.67 38.04 38.65 32.48 31.86 32.16 34.11 32.44 36.25 38.00 32.26 34.70 8.63 8.87 6.35 6.79 6.02 5.56 5.31 7.16 11.39 7.83 8.68 3.28 3.25 3.50 3.83 3.42 3.21 2.49 3.99 4.48 8.64 4.14 2.21 2.27 1.70 1.84 1.54 1.38 1.21 2.24 3.68 4.59 2.79 0.86 0.90 0.53 0.55 0.41 0.35 0.39 0.59 1.84 4.74 1.18 0.04 0.05 0.02 0.02 0.01 0.01 0.01 0.03 0.06 0.14 0.07 这种人口文化构成格局也是民族教育现状的真实体现。一方面,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民族教育政策,鼓励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教育。为了解决民族地区贫困学生的困难,湖南从1994年设立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由省级财政每年给每个民族县安排4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族地区寄宿制中、小学建设,使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在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时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照顾。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民族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到目前为止,全省民族地区已基本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绝对贫困人口比重高于其他地区,教育工作上的历史欠帐较多,人们思想观念落后,读不起书和不读书的人口比重比其他地区高。此外,高等教育的并轨,大中专学校的高额收费,又给民族地区教育加了一道高高的门坎。民族地区学生家庭难以承受数千上万元的学费,不少少数民族学生只好望学兴叹。每年民族地区都有不少人因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
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不高的突出表现是文化水平低,导致民族地区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和劳动力质量不高,影响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技术在民族地区推广应用,影响民族地区经济运行质量。
4、少数民族民族人口城乡结构不合理,影响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见表8),全省镇的人口为690.1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91%;其中汉族619.12万人,占全省汉族总人口的10.89%;少数民族71.03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1.08%。
全省市的人口为1 049.63万人,占总人口的16.59%,其中汉族1 012.66万人,占汉族总人口的17.81%;少数民族36.97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77%。少数民族镇的人口比例高于汉族,市的人口远低于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