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习题及答案(8)

2019-01-07 18:11

行政法律规范来调整的。 ( 2 )同时医患关系也受民事法律规范的制约,例如:医疗机构对于侵害患者权利的行为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2 .卫生法是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专门法律 ( 1 )从卫生法的发展过程上看,卫生法是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专门法律。 ( 2 )医学的进步为卫生法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 3 )卫生法的发展则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3 .卫生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 1 )从卫生法的规范性质上看,卫生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 2 )卫生法中的规定,既有强制性的,也有任意性的,但以强制性的规范为主。 4 .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 1 )从卫生法所确认的规则看,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际法。( 2 )卫生法虽然本质上属于国内法,但较注意借鉴和吸收各国通行的卫生规则,使得其具有明显的国际性。 (三)论述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 1、依法治国的需要 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国家:依法治国 卫生系统:依法治医 医务人员:依法行医 2-、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卫生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卫生事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也将逐步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 培养一批既有丰富专业知识、又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高素质卫生管理队伍,有助于实现依法治理卫生行业、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卫生问题日益突出,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消除污染、保护环境、防止疾病传播等作出强制性规定,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身体健康,而且间接地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发展。 4、促进医学发展的需要。 医学发展面临许多的新的法律问题,迫切需要进行卫生法学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促进医学科学的健康发展。 5、扩大国际卫生法学交流与合作的需要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使国际友好往来日益增多。 一些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需要国际间的合作。 国内的卫生法律法规,要逐步与国际接轨。

四)试比较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 所选答案: [未给定]

正确答案: 所谓医疗纠纷,泛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形成了医疗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法律行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结果及双方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请求的行为。医疗纠纷完整的概念应具有以下特点:①医疗纠纷的主题是医患双方。②客体主要为生命权或健康权。③医疗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形成了医疗法律关系。④医疗纠纷的原因发生于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医疗相关服务的过程中。⑤医疗纠纷通过卫生行政或司法诉讼解决责任认定与经济赔偿问题。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所需的构成要件包括:①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②行为违法性,即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卫生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③责任主体主观上存在过失;④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⑤对患者造成法定的人身损害。

(五)试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卫生措施?

(1)开展突发事件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机构、监测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作、集中力量开展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2)突发事件现场的查验。受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3)国境卫生检疫。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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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和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需要采取传染病病应急控制措施的,依法进行卫生检疫和卫生处理。(4)医疗救护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医疗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5)卫生防护和医学观察。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人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②医疗卫生机构内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③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6)防疫调查和控制。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7)传染病防治的“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六、案例分析

1、病员男 40 岁 , 身体健康。某日中午饭后骑自行车去离家约 3000 米处的办公室上班,途中,被一飞驰而来的车撞倒,立即被送附近三甲医院救治。经 CT 扫描显示,病员伤势较严重,必须立即进行全麻手术,否则性命难保。在全身麻醉过程中,病员突发呕吐,护士急忙用吸引器进行救治,一度好转。但手术中继发呕吐,护士用同样方法救治,未见好转,进而面部出现紫绀,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尸体解剖检查发现:病员系饱腹,在全身麻醉的情况下,发出呕吐,反流,呕吐物误吸入气管,窒息而死。 请问:该案例是否是医疗事故?为什么?\所选答案: [未给定]

正确答案: 该案例不是医疗事故。因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而此案例中医护人员遵守了以上的法律法规,这种意外事故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处理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自身在危急状态时由于刚吃完午饭,导致在全身麻醉情况下发生呕吐,反流以至误吸入气管窒息死亡,所以该案例不属医疗事故,而且也符合法规中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规定,即紧急情况下,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的。

2、某日,病人小任自带青霉素到当地医务室找自己的护士朋友小张帮忙注射。小张不同意,要求小任做皮试。小任百般要求小张帮忙不做皮试注射,并谎称:“我前两天刚用过青霉素,不必做皮试,出了问题我自己负责。”小张信以为真,帮小任注射了青霉素。结果发生过敏反应。患者在转院途中死亡。试问该案例中小张的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请说明原因。

答:构成医疗事故。①具有医疗事故的主体。护士小张是医务室(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实施医疗过失行为的行为人和责任人,形成这次医疗事故的主体。②具有医疗事故侵害的客体。患者小任是这次医疗过失行为侵害的客体。③主观方面:小张在无做皮试的情况下给病人小任注射了青霉素,主观心态是听信小任的谎话而违反了护理诊疗规范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行为。④客观方面:小张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小张在无做皮试的情况下给病人小任注射了青霉素,严重违反了护理诊疗规范。这是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次事故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结果。小张在无做皮试的情况下给病人小任注射了青霉素,使小任发生过敏反应,并导致小任死亡,这是违法行为的后果;过失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张的过失行为,是小任死亡的原因,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损害后果严重。以上四方面,构成了医疗事故的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因而,我们认为案例中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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