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士林高商9701次行政會議紀錄
時 間:97年01月0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地 點:本校行政大樓三樓會議室
主持人:黃校長 贇瑾 記錄:林 碧 雙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甲、 主席致詞:略
乙、 上一次會議提案及校長指示事項執行結果報告
一、 上一次會議案及校長指示事項繼續列管案件
校長指示繼續列管案件 校長指示事項 承辦 處室 辦理結果 列管 與否 一、 一、有關本校校規學務處 及學生管理相關辦法,請學務處再行檢視。 校長裁示:本校校規請併教師輔導管教辦理於期末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二、學生制服、運動服學務處請臚列今年的優缺總務處 點,做為來年辦理之重要參據。 校長裁示:各科服是否要納入可參考學生的意願,但學生制服、運動服不會因此而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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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召開解除 校規檢視會議。 列管 已納入明年度參解除 考 列管 三、請教務處研議,擇覓學生自習場地,並請總務處及圖書館配合辦理。 校長裁示:請圖書館研議再確認場地,如考慮在原位置請提改善計劃;請教務處協辦。 四、教學場地、辦公場所,除非有特別需求者外,均應保持開放、透明,切勿拉上窗簾或於窗戶貼紙。 校長裁示:所列樓層辦公室及社團教室是否保持透明,於下禮拜將再檢視1次。請廣設科召開科務會議,請老師協助。 五、請教務處重新檢視修正本校簡介並加作英文簡介,並請應用外語科協助辦理。 校長裁示:本校中英文powerpoint簡介請賴主任召集相關人員討論研議。請於寒假期間處理完畢;另多媒體簡介,請圖書館協助加上英文版
圖書館 教務處 已規劃內部整修 繼續 列管 總務處 學務處 教官室 演辯社與康輔社繼續 仍未透明化 列管 教務處圖書館 進行中 繼續 列管 2
六、請學務處、教務處學務處籌劃學生晨讀活教務處 動,鼓勵學生善加利用早自習時間閱讀,並嚴禁看(讀)報。 校長裁示:學生晨讀活動請積極規劃,請於下次行政會議提出具體方案。 七、和平樓5樓學生自總務處 習區請總務處妥善規劃,以為學生社團使用。 校長裁示:相關規劃可參酌大安高工做法。 八、實習輔導處規劃之實習輔「門市服務」檢定導處 場地,請儘早定案。 校長裁示:請實輔處再與總務處商定門市服務場地。 九、清查閒置空間,以總務處 協助開闢教師研討室空間。 十、因應98課程綱要之教務處 實施,工作小組請定期開會研商。 校長裁示:12月底前請召開課發會。
進行中 繼續 列管 規劃進行中 繼續 列管 已商定 解除 列管 進行中 繼續 列管 12月26日已召開課發會議 解除 列管 二、第9612次行政會議校長指示事項執行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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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指示事項 一、繪製校園安全地圖請輔導室、教官室、學務處、總務處協同辦理。 二、12/26日健康促進學校訪視,請學務處衛生組備妥相關資料。 三、本校代表隊出賽請各專責單位提供行政資源協助。 四、行政會報無紙化作業,請文書組規劃並請各處室主任於指定期限內將行政會議資料檔匯至文書組。 五、有關行政會議紀錄、校務會議紀錄請系統師在本校網路規劃專區。 六、目前夜間部主任因病請辭兼行政職務,夜間部主任乙職,暫由教學組長陳佳如代理; 並由日間部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秘書等人輪值協助,感謝相關同仁辛勞。 裁示:
承辦 處室 辦理結果 列管 與否 繼續 列管 輔導室進行中 教官室學務處總務處 學務處 已辦理 解除 列管 教務處 已落實執行並於解除 12月24日召開列管 英語比賽檢討會議 文書組 已規劃並於今天解除 的行政會議起開列管 始作業。 系統管理師 已於本校網頁首頁右手邊設置「校內會議訊息」 秘書室 已於12月10日起由主任們協助輪值。 解除 列管 解除 列管 (一)本校校規暨學生管教相關辦法,請續開第2次會議,並
於期末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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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生自習中心初步規劃階段已完成,請儘快進行施作。 (三)推動學生晨讀10分鐘活動,請學務處、教務處積極規劃。 (四)繪製校園安全地圖乙案,仍請輔導室繼續處理。
三、上一次會議提案執行情形
提案一 (提案單位:教務處)
案 由:96學年度第1學期教科書節餘款預算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修正通過
執行情形:因另有修正將提今天會議再討論。 建議案:
一、陳玲美會長代理國貿科主任提案:
(一)希望自習中心場地問題,多徵詢導師們和學生的意見,以免花
錢改善設施,使用率不佳,徒勞無功。
(二)信義樓高三在2樓兩側易受干擾,請協助外堂課距離教室3公
尺,減少干擾上課情事。
(三)科服、運動服,請先明確行政原則,再參考導師和學生意見,
以確定規劃準則,提高參與認同感。
校長裁示:自習中心場地,請教務處、圖書館就原場地改善設施或另擇
覓場地請併同考量。科服、運動服請學務處參考師生意見。
執行情形:併列管案參考
二、費國鏡主任提案
案由:廣設科二年級兩班辦理校外教學(12/1日至雲科,12/14日至彰
化鹿港),但未有文件詳細資料知會科內,在此想確認校外教學或課外活動之申請辦理程序及責任之歸屬。
校長裁示:有關學生校外教學或課外活動,請先界定權責單位;釐清後
請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研議機制並設計表格。
執行情形:尚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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