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和学生 附则
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党支部、校长室、工会、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四十二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 门的政策、法规、指示,结合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领导全体教职工全面完成特色型学校的办学任务。
2.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做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3.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 讲究领导艺术,注意工作方法,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保障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三条 校长的主要权限
1.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2.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名或任免副校长及其他干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3. 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绩效工资等校内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4.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5. 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学校经费、校舍和仪器设备等。
6. 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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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校长工作原则
1.正确处理党、政、工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重 大决策须经校委会集体决定,并主动征求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2. 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对待。
3. 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4. 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育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四十五条 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副书记、支委等,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
1.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人组成。 2. 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每月1-2次。
3. 校务委员会的召开,由校长主持。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管理等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4. 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作出决定。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依据多数人意见和集体利益作出最后裁决。
第四十七条 由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组织制度如下:
1.教代会推选主席团领导小组主持会议,主席团中教师代表不低于 60%。
2. 教代会每两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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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四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 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
3. 审议通过教职工制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4.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区教育局核准。
5.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 讨论教职工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九条 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艺术、卫生及其家长学校等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政教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
第五十条 政教处工作内容:
1、 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武汉市中小学德育“六有”基础建设创新方案》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利用德育基地、影视、歌曲、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
2、 贯彻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 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网络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 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级主题校会、队会,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 选拔和培养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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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抓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 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管理,开展“争先进、夺红旗”活动,使学生的养成教育扎实、深入、持久。
7、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养成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文化,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媒体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8、 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偶发纠纷,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9、 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10、 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师生体检。
11、 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各类评先工作。
12、 与相关部门配合抓好全员文体活动,落实文体工程,让艺术教育溢满校园。
第五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种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对教和学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务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
第五十二条 教务处的工作内容
1、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
2、 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 3、 加强学籍管理,做好招生、编班、升留级、转学等工作。 4、 认真组织每年一次的田径运动会,开展好全校性的文体活动。 5、 加强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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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提高教研、科研实效。
7、 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定期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学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议。
8、 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比赛活动。
9、 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层次地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地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10、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检测。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
11、 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老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做好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等工作。
12、 抓好每期教学常规管理月活动,使教学常规活动贯穿于学年始终。
第五十三条 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和勤工俭学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
第五十四条 总务处工作内容:
1、 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基建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运输工作。
2、 加强对学校设备、校舍和勤工俭学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3、 定期对校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 不断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与工会配合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