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最起码的要求
——观察:及时、全面、清楚
谁能不看请楚
开车时如果能观察得好的话,应该不会发生事故,完全可以确保安全,对于开车来说,观察有如此之重要。
如果一个驾驶员对前方的路面情况没有观察清楚就朝前开,是不是太危险了?
做事时,大都以观察为前提,都要先看一下,一个赛车手,从非机动车道进入机动车道,也要左右都观察清楚吧?一个开车技术比较好的人,可能更重视观察。
对观察的要求也因工种而有所不同,外国有科学研究表明,当一个犯罪分子想抢劫一个行人时,一般会先观察七秒钟左右的时间,如果通过这几秒钟的观察发现这个人漫不经心、萎靡不振、心不在焉,走路做事有气无力、东倒西歪,那么,这个人就要倒霉了,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袭击的目标;如果观察发现这个人精力充沛,走路做事干脆利落,抬头挺胸,步伐坚定有力,神情小心警觉,犯罪分子一般是不会选择这样的人作案的;一个犯罪分子不敢也不愿对这种人实施抢劫,观察可以发现,这种人不是好惹的。对于开车这个工种来说,观察所占的位置也非常非常重要,是首要的位置。
来看看开车全过程,是这样一个过程:
一、 观察 二、 分析判断 三、 操作 也就是:
一、先观察周围路面情况,获取捕捉相关信息,及早和准确地发现问题。 二、然后对周围路面情况正确迅速地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决定。 三、准确和留有余地的操作,按所作的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来控制车辆。
从南开到北,从东开到西,都是这样一个过程。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可以这样来分为三类:
因观察错误而发生事故,约占59.6%。 因分析判断不正确而发生事故,约占34.8%。 因操作或其他原因而发生事故,约占5.6%。
这里所说的“观察”,准确的讲,应以感知来代替较为恰当。开车时,通过视觉、听觉、感觉、运动觉、平衡觉、肤觉等来“感知”路面情况和自身的车辆运动状况。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视觉,开车时,百分之八十五的信息靠视觉获得。视觉,简单的理解,就是看,就是观察,对于开车来说,就是仔细地看清楚路面情况,没法子再简单了,对不对?
观是看的意思,察是仔细看的意思。仔细看清楚路面情况,这是开车最起码的要求,看,说起来真的简单,开车的朋友谁不会看?但先来看看下面几个例子。
雾里看花花无语
1997年,沪宁高速公路常州段,雾天,一个轿车驾驶员在大雾中赶路,由于车速快,开着开着,不觉有点害怕,心里想,看不清还是慢点吧,心里一害怕,脚底下便放松了油门,就在车速慢下来的那一刻,只听得车后一声巨响,车子同时失去控制向护栏撞去。
这时,只是两辆车的人员受伤和车辆受损。
事情并非到此为止。
紧接其后的四十二辆车子一辆相随一辆,直至轰的一声相撞后,才发现自己发生了事故。 这场事故造成10人死亡,11人受伤,44辆车受损,其中6辆车报废。
雾天行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车辆报废,车速之快,可想而知,在看不清楚的情况下,开这么快,是不是有点可怕,有点难以理解,但又是确确实实的在如此开车。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京津塘高速公路,大雾弥漫,北京路段发生了两起40辆车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当场死亡9人,41人受伤。
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济青高速公路,凌晨四时左右,两车追尾相撞,随后一个多小时,各型车辆纷纷撞上前来,一百多辆车撞在了一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时,也是雾天,京津塘高速公路数以千计的汽车撞到了一起。
下雾天视线受阻,前方情况有时是看不大清楚,看不清楚怎么办?看不清楚就只有好好
慢点,实在看不清楚就停下来,但看看上面这些例子,就可以知道许多驾驶员朋友对于前方的路面情况,看不清楚照样朝前开,也不管前面有没有人,也不管前面有没有危险,只是朝前开,但驾驶员对前方路面情况没有看清楚,没有观察周到,怎么能知道前面没有危险?所以一定要坚持原则,一定要坚持看清楚了才向前开。这一条是确保安全行车的关键,一点不能马虎,一定要做到。
难道是月亮惹的祸
夜晚发生的许多事故,也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驾驶员没有看清楚。夜间行车,能看清的前方路面情况十分有限,白天能看清一公里外的物体,夜晚灯光只能照射到100到300米的距离。有许多人夜晚都是开快车,而实际上夜晚是根本没有理由开快车的,是不可以开快车的。
有很多在夜晚发生的大事故,都是当时车速太快,又突然发现前面有车辆停在行车道上,这时往往措施来不及了。
夜晚八、九点钟的时候,同一条路上,不同的时间,曾看到过两个事故,一个是行人横过公路,一个是自行车拐弯横穿公路。
路很宽,没有路灯,面包车车速比较快,一个人横穿公路,当跑到灯光照射区,车辆接近,驾驶员可以看清楚了,怎么办?此时与行人距离已太近,车速又快,只有一边急忙打方向,一边急忙踩刹车。一个急促的刹车尖叫声,再加上一声轰的巨响,面包车从路北边翻到路南边,行人倒是不曾有什么,毫发无损,但坐在面包车里面的人却受了伤,受了伤就赶紧拦车子上医院抢救。
还有一个自行车突然拐弯横穿公路的事故,为了避让,正常行驶的汽车从路北边翻到路南边的水沟里,骑自行车的人没受伤,轿车里就是驾驶员一个人,也没有受伤,只要车子回去整理整理就行了。
这个骑自行车的人和那个行人运气比较好,没有受伤,但有很多人却没这么幸运。
有一次,也是晚上,一个人骑自行车一路斜着横穿公路,汽车来了,他也不让,他走他的,等汽车驾驶员看清楚的时候,因为车速快,已来不及采取有效措施了,汽车没翻,但却把人撞伤了。从此以后,这个驾驶员晚上再也不开快车,一定坚持看清楚了路面情况以后才向前开。
说一个自己经历的故事,有一次晚上同一个朋友出去,经过204国道,这条路应该说是
平常也经常走,路平直,也通车好几年了。当时开的是个红色夏利,很小的那种。去的时候,朋友开九十多迈,过了一个多小时回来的时候,还是经过这条路,也开九十多迈。路况很好,对面没有来车,当时就在路中间行驶,就这样九十多迈朝前开,突然之间,他和我几乎同时发现,前方的路中间平平稳稳地摆着一张平口四方桌子,最简易的那种桌子,一点不引人注目的那种,虽然当时没有人坐在桌子上,也没有人在桌子旁边,但出于本能,还是要避开它,因为离桌子实在太近,刹车已不起作用,只有打方向,朋友当时急忙向左打一把方向,桌子是避开了,但只觉得车子右边腾空起来,又赶紧向右打方向,也不知他有没有踩刹车,只觉得小夏利车就像挂在空中的小摇篮一样,一会儿向左摇,一会儿向右摇,最后一下撞到了路边的大草堆上,在撞开大草堆子后,车子右前角又撞到了紧靠着草堆子的大砖堆子上。当时撞之前,左右摇晃的时候,只觉得时间好长好长,等撞的时候,又觉得好快好快,连一眨眼的功夫都没有,等停了下来,才知道撞结束了。至于怎样撞的,怎样钻进草堆子的,根本就不知道,等看看前面的挡风玻璃,才知道自己的头已把挡风玻璃撞坏了,幸好人还没飞出去。发生事故之前,是有感觉,感觉不得了啦,当你目瞪口呆,还没反应过来的一瞬间,事故已结束了,平时不觉得车速快,但当事故拥抱你的时候,那个速度之快的感觉,几乎不存在时间的概念,等反应过来,已撞好了,车子也停下来了。如果那天不是正好撞在大草堆子上,而是直接翻车,或是直接撞在砖堆了,那么两个人的性命,很可能不死也是重伤,车毁人亡,不在话下,当然,如果都戴安全带的话,也许会有一点效果,但当时谁也没想到要戴安全带,不过,我那个朋友倒是一点没受伤。车子稍许整理整理还能开得走,只是一边的轮胎一边开,一边磨着响,不管它了,慢慢开回家再说。后来到修理厂将大梁拉拉直,换换该换的东西,花掉千把块钱。这样的事,大难不死,真是运气。
当时是夏天,但是晚上九、十点钟的时候,在已通车多年,车子来去很多的国道上,放一张桌子在路中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偏偏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回来的时候,路中间就多了一张四平八稳的方桌,至于为什么路中间会有一张桌子,这个道理,至今都没有想通。
如果当时开的是个档次比较高、性能比较好的车子会怎么样?如果是那种车子的话,当时很可能就会开120迈,同样会出事,不过,从那次以后,我和我那个朋友晚上都不敢再开快车了。
如果是白天,在路中间放一张桌子,那不会有问题,但晚上观察能力会受到影响。
夜晚及下雾天所发生的事故,大都跟观察有关。当我们无法观察清楚时,那就应该将车速放慢点,当车速放慢到相应程度时,是可以做到观察清楚的,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但有的朋友开车根本不考虑周到的观察清楚这一点,夜晚发生的事故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交通事故统计资料显示,因车祸而造成的人员死亡同白天差不多是一样的多。
黑色的夜,危险四伏,慢一点,来保平安!
看清楚了再说
白天正常开车,有两个情况会影响观察,导致观察达不到要求,因而发生事故。
第一个情况是开快车。开快车造成有的情况根本来不及观察,开快车的情况下,有时也无法仔细观察清楚。
第二个情况是注意力不集中,疏忽大意。心不在焉,一时疏忽走神,没有去好好及时仔细观察,等情况到了眼前时,已来不及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了。
有一次,骑自行车横穿公路,慢悠悠的,心不在焉,等要到路中间的时候,猛听到急促的喇叭响声,当时一惊,抬头一看,一辆摩托车已飞快地擦肩而过;虽然没出什么事,但已觉得好危险,再想一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危险的、不安全的情况呢?主要是自己没能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如果自己慢慢地横穿公路之前,对路左右两边的情况,都认真观察判断,则不会造成危险的情况。不认真观察,真的非常危险。
无论是走路,还是开车,还是骑自行车,最起码的要求都是应该及时观察,观察清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明文规定,行人横过公路时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保证安全的关键还是要看清路上情况。
还有一次,在市内,一条比较繁华拥挤的道路上,当时车速只有二十多码吧,因为车速很慢,注意力不是很集中,没有仔细认真地观察,就这么慢慢地向前开。突然右边有个骑自行车的年轻女孩从车前急速横穿过去,当时也是一惊,出于本能,急忙一脚急刹车,让女孩过去。如果提前注意好好观察,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观察,主要就是观察路面情况有没有危险,先全面观察一下,然后再选择比较危险的情况注意观察。
观察时所遇到的路面情况,可以分为三种:
一:视线清楚。这种路面只要及时提前观察,安全行车是没问题的,怕只怕,心不在焉,不认真观察,不及时观察。
二:视线有限。如雾天、夜晚、黄昏、雨天,轻度疲劳时;路灯照明不良,时明时暗的路段等;遇到视线有限的情况,只要车速好好慢一点,观察到的范围还是可以满足我们安全行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