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做好巷道贯通时的瓦斯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当巷道贯通相距50m时(炮掘相距20m),只准一头向对方掘进,不得对接,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瓦检员要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装药放炮。
6、编制局部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做好局部排放瓦斯工作。任何局部排除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在局扇出风口处安装排瓦斯三通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必须断电撤人,排放瓦斯要由外向里,先排进风巷后排回风巷,依次进行。
7、发挥安全监控系统作用,各采掘面要按《规程》要求配齐配足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按规定设置,按时进行校验,试验,瓦斯电闭锁及故障断电功能必须灵敏可靠。每周进行一次瓦斯电闭锁试验及故障断电试验。
二、防止引燃瓦斯
1、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工作服,禁止在井下或进风井20m以
2、矿灯必须保证完好无损,井下禁止拆开,敲打和撞击。 3、在井下需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206条的规定及矿上的审批制度。
4、井下放炮时,装药量、炮眼深度、雷管、炮泥制作及充填等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
5、电器设备检修前对其附近20m内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证明无危险后方可检修电器。
6、所有电气设备在下井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其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7、井下不准放明炮、不准有明火、明电照明、取暖。
内有烟火或进行电、氧焊作业,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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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井下放炮必须用起爆器起爆,严禁明电起爆。 三、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
1、实行分区通风。各工作面、各采区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不得串联通风。
2、不用的废巷及时封闭。
3、主扇风机口设置防爆门,防止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主扇风机,从而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困难。
4、主扇有反风装置,能在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反风量不小于吸风量的40%。
5、在巷道中设置水棚、水幕。
6、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及定位仪。
四、发生瓦斯爆炸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迅速将实情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按有关程序组织抢险,执行并实施灾害处理行动计划。
2、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应迅速切断区域内的一切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3、积极组织安全撤退,其一般原则为:
①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作业区域的避灾路线,在本班班组长和跟班干部的组织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②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会熟练使用自救器,发生事故后可佩戴自救器,迅速撤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③遇到无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气体含量大)受阻的情况时,应迅速进入预筑或临时构筑的避灾地点等候营救。
④救护队的行动
救护队在接到事故电话后,应在一分钟内出动,当发生瓦斯事故时,必须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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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地,并尽量靠近灾区。
井下基地由矿山救护队指挥、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应设有通讯指挥和灾区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经常检查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队人员不得少于六人,并根据事故性质的需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小队在窒息区工作时,救护队员必须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个人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
处理矿井火灾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其它措施。
救护队员除佩戴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如有遇险人员则应沿回风侧线路进入灾区,发现遇险人员后,要首先将其抢救脱险,再发给自救器并带出危险区域。如无遇险人员可从进风路线进入灾区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⑤在证实确无二次事故可能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五、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避灾路线
方案①:工作面——采区运输巷——行人通道——皮带大巷——主斜井——地面
方案②:工作面——采区运输巷——行人通道——轨道大巷——副平硐——地面
掘进头和其它地区的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迎着新鲜风流方向迅速到安全口,事故区回风流中的人员,应就近迅速通过风门进入进风巷道,再撤到地面,但通过风门时,必须及时将风门关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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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流短路、混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
第四章 顶板事故预防及处理计划
顶板事故多发生在巷道掘进工作面及巷道交叉口、综放工作面的切顶线、煤壁线,机头、机尾以及顶板易冒落的局部地方,所以预防顶板事故是十分必要的。 一、顶板管理要求
1、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支护,应用科学的手段对顶板进行支护的动态监测,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2、当采掘工作面过断层,褶曲、空巷、过局部破碎带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或改变支护形式,报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执行。
3、综掘工作面采用树脂加长锚固锚网组合支护并锚索补强支护,工程质量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执行。
4、综掘工作面锚杆、锚索排距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执行。割够一排距离,将综掘机退出永久支护往外5m并将割头可靠保护,及时支设临时支护后,按照锚杆支护顺序进行永久支护。 5、开口前5米和贯通点前后10m必须用锚索加强支护。 6、锚网支护巷道每隔30m或50m和巷道交岔口,必须安装顶板离层指示仪及液压枕,派专人监测并用牌板显示顶板离层状态及锚杆锚固力。
二、认真观察顶板预防事故
井下所有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顶板、巷帮的变化,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或报告矿调度室,防止事故发生。 1、顶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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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矿井直接顶为泥岩,厚度为2m,老顶为中粒砂岩,厚度为8m,伪顶为泥岩,泥质页岩,较软,易冒落,厚度为10—30cm。 2、顶板岩层对工作面的影响:
伪顶:与直接顶粘结性较差,易冒落,采掘面如果不将伪顶处理掉容易造成顶板事故。
直接顶:属中等稳定顶板、厚度2m,割煤放顶后直接顶塌落的高度不能够充满采空区,直接顶对老顶的支撑作用不及时,只有老顶产生弯曲变形后,老顶对工作面的压力才能释放一部分。 三、预防顶板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掘进工作面:
1、开工前,跟班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先检查掘进头顶、帮情况,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施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必须配备镐、撬棍等敲帮问顶工具),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处理净活矸、危岩,确保施工安全。
3、严禁空顶作业,最大空顶距离不超过500mm,必须在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下打眼,锚杆眼的方向、角度原则上与岩石的层理面垂直,当层理面不明显时,锚杆眼方向与巷道周边垂直。 4、施工队组要经常检查巷道施工质量,发现锚杆数量不够、托板变形、缺少螺母、穿皮锚杆等不合格锚杆时必须及时补打。 5、发现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托板变形、网包增多、听见顶板有响声等冒顶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待压力稳定后,由外向里进行顶板维护。若具备打锚索时,根据顶板情况加密锚索,否则要加钢棚维护,另报专项措施。
6、处理冒顶区段,队长、跟班队长、安全员必须现场指挥,抽调至少2人以上的老工人配套作业,1人工作、1人监视顶板,发现有流矸、片帮预兆时,要将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7、冒落高度在1米以上时,要设置导风板,严禁局部瓦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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