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过与?”这两例中的“过”是过错、犯错误的意思,可作名词,也可作动词。《论语·季氏》:“求!无乃尔是过与?”中的“过”则是责备的意思。在这些意思中,哪些是本义,哪些是引申义?我们通过形声字形符的表意作用就可以大致清楚了。“过”字的形符是“辵”,凡以“辵”为形符的形声字,其本义都与行走的意思有关。可见“走过”、“经过”是本义,“拜访”、“探望”与行走有关,也是比较早的意义。由“走过”、“经过”引申为“超过”、“胜过”;超过了规定的地方,就犯错误了;犯了错误,就要批评指责了。所以,“错误”、“犯错误”、“责备”等等都是更远的引申义了。
防 《周礼·地官·稻人》:“以防止水。”《商君书·算地》:“薮泽堤防足以蓄。”(湖泊池泽的堤坝可以蓄水。)这两个例子中的“防”是堤坝的意思。《国语·邵公谏弥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两个例子中的“防”是堵水、防水的意思。《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吾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三国志·吴书·吴主传》:“夫法令之设,欲以遏恶防邪。”成语有“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这几个例子中的“防”是堵住、防止的意思。“防”字是以“阜”(隶变后俗称左耳旁)为形符的形声字,以“阜”为形符的字,其本义都与山陵或高低不平的事物有关。因此,以上“防”字各义项当中,“堤坝”是其本义,引申为堵水、防水,再泛指一般的堵住、防止,其引申脉络就很清楚了。
2.有些形声字的形符所表示的意义范畴关系密切,可以互相替换。这是造成异体字的一个重要原因。
3.社会发展了,物质生产和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可是字形仍旧是老字形,反映的是古代的社会生活和思想观念。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有些形声字的形符在表意时已经失去了合理性。比如??: 五、形声字声符的表音功能
形声字的声符用于表音,其表音的准确率,总的来说,上古时期是比较高的,某个形声字声符的读音,与这个形声字的读音是相同或相近的。越往后,语音变化得越大,其准确率就越低。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文字终古不易,而音声有时而变。”(钱大昕《六书音均表·序》)就是说,形声字的声符是一个固定的字符,而语音是不断变化的,声符不能随着语音的改变而相应地变化,因而在后代,多数形声字的声符已不能准确表音,表音功能大大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因此,“秀才识字读半边”的办法已基本不能奏效了。比如,“攻”、“贡”、“空”、“邛”、“虹”、“红”、“缸”、“杠”、“江”、“项”等十个字都以“工”为声符,“工”在上古为见母东部,这十字在上古的韵部也都是东部,现在则分读ong(包括iong)和ang(包括iang)。至于声母,“攻”、“贡”、“缸”、“杠”、“江”五个属见母,“红”、“虹”、“项”三个属匣母,“空”属溪母,“邛”属群母,虽略有差异,但都同类,同属“牙音”(舌根音),现在则分属“舌根音”和“舌面音”。(参见杨五铭《文字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第1版,第105-106页)叶楚强在《现代通用汉字读音的分析统计》(《中国语文》1965年第3期)中把《新华字典》里7504个可以分析出偏旁的字(绝大多数是形声字)进行统计,声符读音与字的读音全同的形声字只有355个,占4.7%;声母韵母相同而声调不同的只有753个,占10%。两类相加还不足15%。可见现代形声字声符的表音率是很低的。当然,从绝对数量来看,现代形声字声符的读音与本字的读音相同的例子还是相当多的,如“棋”、“琪”、“骐”、“祺”、“綦”、“萁”、“淇”、“蜞”、“麒”、“旗”、“鯕”等字的声韵调与声符“其”全同,“期”、“欺”与“其”的声母韵母也都相同,只是声调有所不同。我们应尽量利用这个特点来帮助记音。
关于转注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通常的理解是把这里的“类”解释为部类。《说文》中的五百四十部,即五百四十类。“首”即五百四十部的部首。《说文·叙》云:“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里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这段话中,“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云云,指的就是“建类”的原则;“其建首也,立一为耑”等等,说的就是“一首”的问题。可见这段话其实就是对“建类一首”的最好的解释。清代学者陈澧在《书江艮庭徵君六书说后》中说:“‘建类一首’之文,与下‘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毕终于亥’之文相应,必非偶然相涉。”这是很有见地的。根据这样的理解,所谓“建类一首”,意思就是建立字类要统一它们的部首,如“考”、“老”同部。所谓“同意相受”,意思就是同组转注字的意义可以互训,如《说文·老部》:“考,老也。”“老,考也。”据此,转注字要有两个条件: 1.同组转注字要有相同的部首;
2.同组转注字的字义要相同或相近,可以互相解释。 作为转注字,这两个条件应该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关于转注的问题,是争论了一千多年的老问题,自唐以来,各抒己见者几近百家,至今尚无一个大家都乐于遵从的说法。下面介绍几个较有影响的看法??。
玖 关于假借
许慎《说文解字·叙》:“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託事,令长是也。”许慎给假借字所下的定义是十分清楚的,所谓“本无其字,依声託事”,就是说,语言当中有某个词,但是没有用来记录它的专用字,于是就从已有的文字中选择一个读音跟这个词的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记录这个词,这就是假借。比如语言中有作为代词或语气词用的读作“qí”这个音的词,没有专用字,于是古人就从已有的文字中选择一个读音与之相同的、本来是表示箕畚的“其”字来作为这个词的借用字,这样,一个“本无其字,依声託事”的假借字就产生了。宋·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云:“所谓假借者,义无所因,特借其声”,“其”之所以能被借作表示代词或语气词,就是因为它的读音与要
11
借它为记录符号的词的读音是相同的,所以假借的条件就是声音相同或相近,“依声託事”是很重要的。
语言中需要用假借之法来为之选择记录符号的词,往往都是意义比较复杂的或比较虚幻的词,为这些词语造字,往往显得比较困难。假借法借形表音,通过增加原有字的职能的办法,为那些意义比较复杂的词语或虚词解决了记录符号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假借也应该视为造字之法,只不过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造字之法,有人称为“不造字的造字”。另外,某些字被借用后,借义成了常用义,为保留其本义,往往以原字为基础,通过增加偏旁形成新字,如“其”字被借用后,为保留其本义,后加“竹”旁形成“箕”字;“莫”字被借用后,为保留其本义,后加“日”旁形成“暮”字,等等,说明假借即使本身不造字,但通过假借,也可促使新字的产生。因此,“四体二用”说认为假借只是单纯的用字之法,也是有偏颇的。
许慎给假借字所举的例子是“令、长”二字,一般认为这个例子是不妥当的。《段注》云:“汉人谓县令曰令、长,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字,由发号、久远之义引申展转而为之,是谓假借。”按令、长之有“县令”、“县长”义,本是“发号”、“久远”之义的引申,朱骏声把转注认为引申,在他给转注字所下的定义中,就是以“令”、“长”为例的。《段注》所谓“引申展转而为之”,本已把问题谈清楚了,可是后面又加了一句“是谓假借”,就把引申和假借混在一起了。引申是词义的问题,假借是文字的问题,两者混为一谈是不合适的。当然,这个问题关系到古人对假借的理解,我们下面再作讨论。 下面我们举一些假借字的例子??:
最后简要谈谈汉字的发展过程。参见教材第169页。香字从黍从甘,书字从聿(笔)者声。这两个字的结构要清楚。
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的问题
(一)古今字
古今字是传统训诂学中常用的术语,产生于经学盛行的汉代。但古人掌握古今字的标准不是很严格,有时把通假字、异体字也混同进来。到了清代,人们对古今字才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
段玉裁说:“古今人用字不同,谓之古今字。”(《说文解字注》卷五下“今”字下注)又说:“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说文解字注》卷三上“谊”字下注)段玉裁看到了古今用字不同的现象,但对于古今字产生的途径和掌握古今字的标准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说明。
王筠结合文字发展的规律,着重分析了古今字中的“分别文”(也称分别字)和“累增字”。他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是为分别文??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者,是谓累增字。”(《说文释例》卷八)王筠能够从文字形体滋生繁衍的角度并联系字义的发展去研究汉语中古今同词而异字的现象,使得古今字的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前人研究成果,古今字大致可分为三类: 1、增加偏旁的古今字(包括分别文和累增字)
a、分别字
它主要是为本义的引申义而造的新字。以古字为基础,通过增加偏旁形成今字。如:取:娶 昏:婚 解:懈 反:返 责:债 景:影
b、累增字
它是为保留本义而造的新字。也以古字为基础,通过增加偏旁形成今字。如:益:溢 止:趾 要:腰 然:燃 其:箕 自:鼻 無:舞 莫:暮
c、为假借义而造的今字。也以古字为基础,通过增加偏旁形成今字。如:辟:避、僻、譬、嬖
2、改换偏旁的古今字,如:赴:訃 説:悦 陈:阵 3、另造新字的古今字,如:身:娠 亦:腋
我们必须注意,古今字中的今字产生以后,古字并没有被淘汰,而只是减少了它所表示的几个意义中的一个,还保留着其他的意义。 (二)异体字
异体字是指音义完全相同,只有形体有所不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指古书时代)的一组字。其中最通行的一个字叫正字,其余皆称异体。旧时异体字也叫“重文”、“或体”、“俗体”等。
异体字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时间地域的差异以及造字思维方式的不同等。异体字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①会意字与形声字之别,如:泪:淚 岳:嶽 埜:野 岩:巖 ②意符的不同,如:咏:詠 睹:覩 唇:脣 迹:跡 ③声符的不同,如:蛇:虵 綫:線 吃:喫 ④声符意符都不同,如:村:邨 剩:賸
⑤各部位位置的不同,如:慚:慙 鵝:鵞 峰:峯 群:羣 襍:雜
但有些字的偏旁位置不同,并不是异体字,如:“棘”不等于“棗”,“杳”不等于“杲”,“猶”不等于“猷”。 (三)繁简字
繁简字是以笔画多少来划分的。有些繁简字音义完全相同,其实就是异体字,如泪:淚,唇:脣。有些繁简字却不是异体字,如雲:
12
云。可见繁简字和异体字不是同一范畴。
认识繁简字的关系对阅读古书十分重要。??
通论(七)(八)(九)(十)综合一、关于古代汉语的判断句
句子的分类方法很多。根据句子的语气可以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还可以分为肯定句、否定句。根据句子结构的繁简,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根据句子的谓语性质可以分为判断句、描写句和叙述句。
我们采用从谓语性质进行分类的标准分为判断句、描写句和叙述句。判断句是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作谓语的句子,对事物的属性作出判断,即,某事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描写句是用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的词组充当谓语的句子,描写事物是什么样子。叙述句是用动词或动词性的词组作谓语的句子,表示一种动作或叙述一件事情。 一、 代汉语判断句的形式
在现代汉语里,判断句一般要用判断词(系词)“是”(表示日子、天气、籍贯等可省略),古代汉语则一般不用判断词“是”,而是在谓语后加上语气词“也”来帮助表示判断。这就形成判断句的一种基本形式,即
主语+谓语+也(如:张骞,汉中人也。余例见教材第244页。)
有时在主语后加上语气词“者”复指主语,提顿,引出谓语,形成第二种判断句的形式,即 主语+者+谓语+也(如:陈胜者,阳城人也。余例见教材第244-245页。) 这是古代汉语判断句的最常见的形式,也是最典型的形式。 第三种形式是
主语+者+谓语(如:是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陈婴者,故东阳令史。《项羽本纪》) 第四种形式是
主语+谓语(如:荀卿,赵人。/是吾剑之所从坠。/夫鲁,齐晋之唇。) 这种形式的判断句,其判断意味比较弱,是一种解释性的句子。 第五种句式是
主语(者)+副词+谓语(也),如 公非长者。(《史记·淮阴侯列传》)
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战国策·魏策》) 是乃狼也。(《左传·襄公八年》) 吾乃梁人也。(《战国策·赵策三》)
上面例子中的“乃”是加强肯定的意味,带有辩白或申明的口气。这种用法的“乃”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便(是)”、“就(是)”,因此现代汉语的书面语“乃”和“是”还可连用,说成“乃是”。
上面例子中的“非”字是一个否定副词,用来否定整个谓语。它虽然可以翻译为“不是”,但它不是否定性的判断词,不是“不”和“是”的结合体。这是要特别注意的。 二、 关于“是”的问题
先看下面的例子:
至攘人犬豕鸡豚,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墨子·非攻上》)(古代豕彘指大猪,猪豚指小猪) 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义又甚攘人豕鸡豚,此何故也?(同上)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礼记·礼运》) 对比以上例子,可知“是”相当于“此”,是代词。
“是”在先秦汉语里,其主要的词性是代词,可以作句子的主语、谓语、宾语、定语。作主语的例子如: 是社稷之臣也。(《论语·季氏》) 是吾师也。(《左传·子产不毁乡校》)。 作谓语的例子如:
汤之问棘也是已。(《庄子·逍遥游》)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镐素,今日是也。(《战国策·魏策四》) 作宾语的例子如:
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于予与改是。(《论语》) 今其人在是。(《战国策·赵策四》,同篇有“其人在此”句,可资比较。)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礼记·礼运》)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僖公四年》) 后一例“是”作宾语前置。
13
作定语的例子如:
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孟子·滕文公上》) 是心足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
“是”在作代词的时候,它还有一个主要的语法作用,那就是复指前文,使得判断对象和判断内容更加明显,也使得句子更加紧凑。
如: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
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而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韩非子·五蠹》) 这种起复指作用的“是”字,正是现代汉语判断词“是”的来源。当所复指的前文由长变短后,“是”的复指意味也就逐渐减弱,而
帮助判断的作用逐渐加强,具备了由指示代词向判断词转变的条件。当“是”字句末不用“也”字帮助判断,或“是”前受到副词修饰时,这个“是”就完全转变成了判断词。
另冯胜利在《古汉语判断句中的系词》一文中指出:上古汉语判断句的构成,其主谓之间必有一个固定的语音停顿。根据这一分析,
“是”的来源及其发展可以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当主谓之间“是”的指代功能不断弱化,导致了主谓之间“停顿”形式的逐渐消失,最后,越来越多的副词出现在弱化了的“是”之前,“停顿”终于让位给了“是”,“是”由此而变为动词。(《古汉语判断句中的系词》,汪维辉译,原载《古汉语研究》2003.1,人大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2003.10.)
那么“是”字是什么时候由代词变为判断词呢?
王力先生在1937年的《中国文法中的系词》一文中说判断词“是”到六朝时才产生,1958年在《汉语史稿》中提前到西汉末年。现
在学术界对“是”作判断词的年代的论断,已经提前到战国后期。比如:
是是饿鬼(《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甲种》,全句作“凡鬼恒执匴(suan,竹制的淘米用具)入人室,曰‘氣(餼,给食)我食’云,
是是饿鬼,以屦投之,则止矣。”释文见该书第214页)
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左传·襄公五年》) 孰是吾君也,而可以无死乎?(《国语·越语》)
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告子》) 此是何种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韩必不敢反魏,韩是魏之县也。(《战国策·魏策三》)
(最后一例《史记·魏世家》作“是韩则魏之县也。”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策·朱几谓魏王章》作“是韩魏之县也。”对于这种现
象,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这种变换说明用‘是’的判断句与不用‘是’的判断句在战国后期已并行不悖了。这一点,在出土文献资料中得到强有力的印证。”(唐钰明《上古判断句的变换考察》,《中国语文》1991.5)又有人认为,“在帛书中‘韩是魏之县也’作‘是韩,魏之县也,’可见‘是’并非用作系词,而是用作代词。今本《战国策》‘是韩’倒置成‘韩是’,才成了系词的用例。”(郭锡良《关于系词“是”产生时代和来源争论的几点认识》,《王力先生纪念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吴辛丑《简帛典籍异文研究》支持郭的看法,因此把“韩是魏之县也”排除在“是”字判断句范围之外。按今本《战国策》是汉代刘向编定的,“是韩”变“韩是”也可能混人汉代的语法成分,而且古书经过历代的传抄刻写,可能产生讹误。)
“是”字作判断词在汉代以后逐渐增多,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皆可找到证明。传世文献如《史记》中有下列诸例: 此必是豫让也。(《史记·刺客列传》) 此是家人言耳。(《史记·儒林列传》)
天子识其手书,问其人,果是伪书。(《史记·封禅书》)
出土文献如1972年长沙马王堆汉墓的帛书彗星图,有几个“是”作判断词的例子: 是是帚彗。是是苦彗。是是竹彗。是是耗彗。(《马王堆三号墓帛书》)
可见“是”在汉代作判断词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不过后代仿古的文言文,“是”字仍然遵循先秦时期的主要用法,大量用作
代词。如: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柳宗元《封建论》)
综上所论,“是”在先秦汉语里主要是作代词,但从战国后期开始出现了用作判断词的例子。那么在具体的例子中,如何断定“是”
的词性和用法呢?这里有两个办法:
1.句子的主语是代词,谓语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是”为判断词?如:
余是所嫁妇人之父也。(《论衡·死伪》) 此是家人言耳。(《史记·儒林列传》) 2.“是”字前面有副词修饰,“是”为判断词。如:
此必是豫让也。(《史记·刺客列传》)
14
枯即是荣,荣即是枯。(范缜《神灭论》)
三、关于“为”、“维(惟)”、“乃”、“即”等词在判断句中的词性和作用 1、关于“为”字
“为”字用在主谓之间,有时很像判断词“是”。如: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
这类的“为”字虽然可以翻译为“是”,但并不是真正的系词。因为“为”在上古汉语里是个意义非常广泛的动词,是“做”、“作为”
的意思,只不过有时它的意义变得比较抽象,感觉上像是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是”而已。上面这些例子,准确地来说,还是叙述句,第一例的“为”字应该是“算作”的意思,第二例的“为”字其实是“担任”的意思。总的来说,上古用“也”字煞尾的判断句一般是不能用“为”字,像“制,岩邑也”这样的句子不能说成“制为岩邑也”,这是值得注意的。(参见教材第248-249页)
2、关于“维(惟)”
“维(惟)”用在主语和名词谓语之间,很像判断词,如: 尔惟旧人。(《尚书·大诰》)
我马维骐。(《诗经·小雅·皇皇者华》)
其实这种“维(惟)”是句中语气词,起引出谓语和加强语气的作用。因为“维(惟)”不仅用在名词谓语的前面,还用在形容词谓
语和动词谓语的前面,如: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大雅·文王》) 蚩尤惟始作乱。(《尚书·吕刑》)
前者用在“新”字之前,是个描写句;后者用在“作乱”之前,是个叙述句。可见“维(惟)”不是用在名词谓语前的判断词。加“维
(惟)”的,先秦比较常见,后世不多见。
3、关于“乃”、“即”、“必”
“乃”、“即”、“必”等用在判断句中,更显然不是判断词。它们是副词,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如: 是乃狼也。(《左传·襄公八年》)
梁父即楚王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史记·项羽本纪》) 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记·鸿门宴》)
这些副词不仅用在判断句中,还常用在叙述句和描写句中,汉代以后还常与判断词“是”连用,可见它们不是判断词,如: 乃入见。(《左传·曹刿论战》)
知己知彼,胜乃不殆。(《孙子兵法·地形》) 访之,乃是逸少。(《世说新语·雅量》) 荣体变为枯体,枯体即是荣体。(《神灭论》)
加“乃”、“即”、“必”的,后世比较常见,先秦不多见。 四、关于古代汉语判断句的活用
判断句的基本作用是谓语对主语进行解释或分类,在逻辑上主语和谓语应该是指同一种事物或同一类别。如: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师说》) 陈胜者,阳城人也。(《史记》)
前例主语和谓语是同一事物,可以互相对换;后者主语和谓语是同一类别,主语和谓语有广狭之分,不可对换。但二者在逻辑上都
是成立的。
但是古今汉语都有一些判断句的主语和谓语并不是同一事物或同一类别,这就是判断句的活用。古代汉语判断句的活用主要有以下
三种类型。
1、用判断句的形式来表示比喻,如: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荀子·王制》) 曹公,豺虎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诸葛孔明者,卧龙也。(《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这类形式的判断句,主语和谓语之间是本体和喻体的关系,二者只是在某一特征上有相似之处,并不是同一种事物或同一类事物。
这类的判断句具体修辞的色彩,使得语言更加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
2、用判断句的形式来表示比较复杂的内容,这种形式的判断句使得句子高度浓缩,更加精练。但在理解上需要根据上下文和语言
习惯。如:
夫战,勇气也。(《左传·曹刿gui论战》)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