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合约特点:
? 交易达成日(2007年10月22日)晚于交易生效日(2007年9月20日)
? 合约达成后很短的时间内(25日)A公司(甲方)从B银行(乙方)获得了一笔现
金(37 454 020日元)
讨论问题:
? 2007年10月25日A公司收到的日元付款应当如何处理?
交易达成时的资金收付
通常认为是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 会计处理
–依据:CAS22 第三十条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应当确保该资金:既不是保证金,也不是交易费用
3.合约持有期间内资金收付的处理
沿用前例
合约特点:
? 双方的利息交换时间不一致
–乙方对甲方的支付从2007年12月20日开始,每3个月一次 –甲方对乙方支付从2009年4月15日开始,每6个月一次
讨论问题:
? 该合约持有期间A公司从B银行收到的现金应当如何处理? ? A公司向B银行支付的现金应当如何处理?
考供参考的会计处理依据
会计准则指南附录: ? 衍生工具科目
–没有提供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建议 ? 参考: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 参考: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4.嵌入衍生工具VS混合金融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CAS22第三章)
? 嵌人衍生工具,指嵌人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现金
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 ? 特点:衍生工具与非衍生工具的合成 ? 会计处理原则
? 尽可能使嵌入衍生工具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采用一致的会计原则进行处理。
1. 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
混合金融工具
? 企业发行的某些非衍生金融工具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
? 特点:不同的会计要素,负债与权益的合成 ? 会计处理要求
? 一定要分拆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讨论:包含以自身权益结算条款的合同
例如: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争议案例:上海电力可转债
2007年8月28日,中国电力(2380.HK)发布盈利警告 誠如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刊發的公告(「該公告」)所披露,本公司收購上海電力的25%已發行股份,而上海電力則會於收購完成後成為本公司的聯營公司。另外該公告亦披露,上海電力的股東已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批准發行本金總額人民幣1,000,000,000元期限為五年的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根據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有權由發行日期(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計六個月屆滿後直至到期為止將可換股債券轉換為上海電力新股份,而可換股債券的兌換價可於達成若干條件時作出修訂。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的要求,可換股債券合同必須分割為兩個部份:即包括含轉換選擇權連同相關認沽及認購期權的衍生工具部份和包括普通債券的負債部份。衍生工具部份以公允值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任何公允值變動將在發生變動期間記錄於損益賬中。 2007年9月5日,中国电力(2380.HK)发布2007中报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上海電力已發行本金總額人民幣1,000,000,000元、期限為五年的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根據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可換股債券持有人有權於發行日期(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起計六個月屆滿後直至到期日止期間,將可換股債券轉換為上海電力新股份,而可換股債券的兌換價可於達成若干條件時作出修訂。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的規定,可換股債券合同必須分割為兩個部分:即包括含轉換選擇權連同相關認沽及認購期權的衍生工具部分和包括普通債券的負債部分。衍生工具部分以公允值於資產負債表列示,任何公允值變動將在發生變動期間記錄於損益賬中。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應佔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分公允值的虧損約為人民幣162,937,000元。 按照中國會計準則,截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上海電力股東應佔利潤約為人民幣211,382,000元。由於本集團需按其根據香港會計準則所採納的會計政策對上海電力可換股債券衍生工具部分公允值變動之損失予以確認,因此,本集團需以權益法把該損失確認於本集團本期之業績內。然而,上述虧損未必能實際反映上海電力的業績。 本次发行的证券 证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 100,000万元 证券面值 100元 定价方式 按面值发行 初始转股价格 4.63元/股,以2006年11月21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格4.33元和2006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价4.37元中较高者为基础,上浮5.95% 预计募集资金量100,000万元 (含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 不低于97,605万元 发行方式 对原有股东优先配售,余额及原有股东放弃部分采用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派息: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Ak-D)/(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额。 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等其他原因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中任意1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董事会可以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董事会提议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举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上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而是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分歧的核心
? 转换权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
–影响:是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 中国电力:金融负债,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 上海电力:权益工具,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后续影响:转股实施后负债转入权益,资本溢价数额不同
? 中国电力方法:巨额亏损+巨额资本公积,合理吗?
准则相关规定
CAS22,第57条 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下列负债:(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
CAS37,第七条 企业发行的、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二)该金融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关键在于:交付的权益工具数量是否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