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血液透析机维护与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持有部门:血液透析室 制定部门:赞皇县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执行时间: 2012年10月1日 一、维护与保养
1.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2.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每台应有独立的维护档案。半年校准一次技术参数并记录(由生产厂家或专业技师负责完成)。每次透析后校准工作参数。 二、清洁与消毒
1.每月对设备消毒剂进行检测,包括消毒剂的浓度和设备消毒剂的参与浓度等。 2.每次透析治疗结束后应消毒机器内部管路(水路)。 3.透析治疗中如果血液污染到透析机,应立即消毒。
4.每次透析治疗结束后应拆除所有的管路系统,仔细检查每个压力传感器是否干净,确认无任何异物或血渍等污物黏附,并使用消毒剂擦拭操作人员手接触的部位,如按键、旋钮、泵门等。
5.每日清洁擦拭透析机机箱的外部表面和带有底轮的机座。 6.每周彻底清洁擦拭透析机的所有物体表面,清洗空气过滤网。 7.禁止使用化学清洗剂或者是化学消毒剂擦拭机器的显示屏幕。 三、注意事项
1.所用消毒剂应有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其种类及浓度需按机器说明书进 行选择。
2.操作人员应了解消毒产品使用浓度、应用范围及注意事项等。 3.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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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血液透析治疗区环境及物品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持有部门:血液透析室 制定部门:赞皇县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执行时间: 2012年10月1日 一、空气
1.治疗室、透析治疗区每日上、下午开窗通风1~2次,每次不少于30 min,, 2..不建议对空气进行常规消毒。需要消毒时,有人情况下应使用对人体无毒无害,且可连续消毒的方法;无人情况下用紫外线照射消毒。 二、墙面、门窗
1.应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清水擦洗,有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应消毒。 2.抹布应分区使用,使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三、地面
1.每日透析结束后,应用清水湿式擦拭,有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应消毒。 2.透析过程中发生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清洁、消毒处理。
3.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工具,应分开放置,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悬挂晾干。 4.室内及入口处不宜铺设踏脚垫和地毯。 四、物品和设施
1.每一位患者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被套及枕套,对其物品表面进行擦洗,有明显污染时应消毒。
2.隔离透析患者使用的物品,如透析机、治疗车、病历、血压计、听诊器、血糖仪、小桌板等应标识明确、单独使用。每次透析结束后,应使用消毒剂擦拭,再用清水擦拭。 3.护理站桌面、电话按键、电脑键盘、鼠标等保持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擦拭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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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血液透析室(中心)水处理系统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持有部门:血液透析室 制定部门:赞皇县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执行时间: 2012年10月1日 一.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与保养
1.水处理设备应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2.每半年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准,此项工作由生产厂家或科室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3.每天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安全范围,保证透析供水。
4.水处理设备的滤砂、活性炭、树脂、反渗膜等需按照生产厂家要求或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进行更换。
5.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二.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
1.每月采集反渗水检测细菌总数,应少于200 cfu/ml,超过50 cfu/ml应提前干预;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
2.每季度采集反渗水检测内毒素,应小于2 Eu/ml,超过1 Eu./ml应提前干预;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
3.每天检测反渗水电导度,不得高于10μS/cm。新安装的水处理系统或怀疑水处理系统有问题时要提高检测频率。
4.反渗水的pH值应维持在5~7。
5.反渗水每年至少检测1次化学污染物浓度,判断标准参考2008年美国AAMI美国医疗仪器促进会标准(表22—1)。
6.每周至少测定1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浓度,钙和镁的浓度应分别低于2 mg/L和4 mg/L,游离氯浓度应低于1310。
表22—1 血液透析用水允许化学污染物最大的浓度
污染物 允许最大的化学 污染物 允许最大的化学
污染物的浓度(mg/L) 污染物的浓度(mg/L)
钙 2(0.1 mEq/L) 氯胺 0.1 镁 4(o.3 mgq/L) 硝酸盐 2.0 钠 70(3.o mEq/L) 硫酸盐 100.0 钾 8(0.2 mEq/L) 铜 0.1 氟 0.2 钡 0.1 氯(自由态) 0.5 锌 0.1 铝 0.01 硒 0.09 砷 0.005 汞 0.0002
铅 0.005 锑 0.006 银 0.005 铍 0.0004 镉 0.001 铊 0.002 铬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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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血液透析器和滤器复用管理 持有部门:血液透析室 制定部门:赞皇县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执行时间: 2012年10月1日 一、复用原则
1.复用的血液透析器(滤器)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 许可证等,并有可复用标识。
2.医生应告知患者复用可能产生的风险,患者签署“透析器(滤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3.患有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血源性疾病传播危险的患者禁止复用;对可能通过血液传播的传染病患者不能复用;对复用过程中使用的消毒剂过敏的患者不能复用。
二、复用人员
1.从事复用操作的人员必须是护士、助理护士或技术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 2.操作时应穿防湿罩袍,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或护目镜,穿防护鞋。 三、质量控制
1.复用透析器(滤器)下机后应立即处置。
2.消毒剂(表23—1)须有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保证有效浓度和作用时间。
表23—1 常用消毒剂及贮存条件
消毒剂 浓度 需要最短消毒时间及温度 消毒有效期 福尔马林 4% 24 h(20\天 过氧乙酸 0.3%~0.5% 6 h(20\天 Renalin 3.5% 11 h(20\~30天
3.透析器(滤器)的外壳、堵头等均应消毒。
4.已消毒的透析器(滤器)应在贮存区内存放,不得与待处理的透析器(滤器)混放。 5.透析器(滤器)的消毒剂残余量应低于最高允许限度,即:福尔马林<5310-6 (5 mg/L)、过氧乙酸<1310-6 (1 mg/L)、Renalin<3310-4(3 mg/L)。
四、注意事项
1.每一个复用的透析器只能应用于同一透析患者。
2.复用次数应依据透析器或滤器TCV、膜的完整性实验和外观检查来确定,三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应废弃。使用半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5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使用全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高通量透析器复用次数不得超过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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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血液透析浓缩液配制管理 持有部门:血液透析室 制定部门:赞皇县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执行时间: 2012年10月1日 1.配制室应相对独立,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
2.配制人员应为经过培训的血透室护士或技术员。
3.购买的浓缩液和干粉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血液透析液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后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生产。
5.质量监测:
(1)应有配制流程,并有专人定期核查。
(2)每月采集透析液检测细菌总数,应少于200 cfu/ml,超过50 cfu/ml应提前干预。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3)每季度采集透析液检测内毒素,应小于2 Eu/m1,超过1 Eu/ml应提前干预。采样部位为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6.配制容器:
(1)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行业)标准等相关规范要求。 (2)须标明容量刻度,每日用透析用水清洗1次;每周用消毒剂至少消毒1次,并用 测试纸确认无残留消毒液,游离氯浓度应低于1310-6 (3)滤芯每周更换1次。
7.浓缩B液现配现用,使用时间不超过24 h;浓缩A液配制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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