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爱好者论坛_建林养鸡场项目(4)

2019-01-12 10:34

年存栏9万羽蛋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兰 江 口 3 5 7 9 11 5 9 2 3 75 7.25 7.12 7.15 7.26 6.98 6~9 8.30 6.47 4.77 5.18 6.38 ≥6 2.39 2.35 2.40 2.48 2.59 ≤4 2.46 0.64 0.18 0.39 1.14 ≤3 0.914 0.160 0.178 0.152 0.394 ≤0.5 II类标准 根据监测结果并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009年兰江将军岩和兰江口断面总体水质较好,除1月份将军岩断面氨氮监测值略超II类标准值以及7月份将军岩和兰江口断面DO测值略超II类标准值外,其余各月各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II类监测标准限值。 因此,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兰江水体水质尚可。檀村溪和儒源溪为兰江甘溪支流,位于源头,水质优于兰江水质。 ⑵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采用建德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09年建德市城区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详见表3-2。 表3-2 空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采样时间 名称 一月 二月 新安江 街道环 2009城北路 28号 年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平均 (mg/m3) 0.034 0.044 0.028 0.045 0.048 0.024 0.024 0.020 0.039 (mg/m3) 0.023 0.045 0.022 0.020 0.026 0.024 0.023 0.019 0.025 (mg/m3) 0.097 0.079 0.089 0.096 0.091 0.082 0.060 0.065 0.082 SO2平均值 NO2平均值 PM10平均值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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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mg/m) 0.05 0.08 0.10 本评价采用单因子比值评价法对大气中主要污染物SO2、NO2和PM10进行分析,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SO2、NO2和PM10按日均浓度计算单项指数;经计算,全部测点SO2、NO2和PM10的污染指数均小于1。因此,新安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功能区划要求,项目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⑶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对项目厂区周边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LAeq:dB 监测点 Leq 昼间 东厂界 41.6 南厂界 42.4 西厂界 40.7 北厂界 41.1 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区域声环境现状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昼间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较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总体上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区域环境现有功能,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评价区区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 (2)评价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3)评价区区域噪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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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适用标准 1. 环境质量标准 ⑴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06.4),并未对东风水库、檀村溪和儒源溪进行规划水功能区,本环评建议檀村溪和儒 源溪执行II类地表水功能区标准,其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4-1。 表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除pH外 序号 1 2 3 4 5 6 指标 pH 溶解氧 ≥ CODMn ≤ BOD5 ≤ 氨氮 ≤ 石油类 ≤ II类 6~9 6.0 4 3 0.5 0.05 环 境 质 量 标 ⑵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主要指准 标详见表4-2。 16

表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污染物名称 二氧化硫 SO2 总悬浮颗粒物 TSP 二氧化氮 NO2 PM10 氨 取值时间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一次 浓度限值mg/m3 二级标准 0.06 0.15 0.50 0.20 0.30 0.08 0.12 0.24 0.10 0.15 0.20 《工业企业卫生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 依据 年存栏9万羽蛋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硫化氢 一次 0.01 计标准》(TJ36-79) ⑶ 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类别 1 昼间 55 夜间 45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 废气 根据《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见表4-4和表4-5。 表4-4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规模 分猪(头) (25kg以上) ≥500 200≤Q<500 鸭(只) ≥15000 6000≤Q<15000 类别 鸡(只) 蛋鸡 ≥15000 6000≤Q<15000 肉鸡 ≥30000 12000≤Q<30000 牛(头) 成年奶牛 ≥100 40≤Q<100 肉牛 ≥200 80≤Q<200 污 级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I II I II 注: Q表示养殖量。 表4-5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适用规模(以存栏数计) 类别 规模 分级 猪(头) (25kg以上) ≥3000 1200≤Q<3000 鸡(只) 鸭(只) ≥100000 40000≤Q<100000 蛋鸡 ≥100000 40000≤Q<100000 肉鸡 ≥200000 80000≤Q<200000 牛(头) 成年奶牛 ≥200 100≤Q<200 肉牛 ≥400 200≤Q<400 注: Q表示养殖量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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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鸡舍臭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扩建项目二级标准和《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6。 表4-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控制项目 NH3 H2S 臭气浓度 单位 mg/m3 mg/m3 无量纲 标准值 1.5 0.06 60 依据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⑵ 废水 本项目必须采用干清粪工艺,指将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和水、尿分离并分别清除的生产工艺。并实现雨水和污水的分流。 项目地处农村无污水管网,且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水量较少。本项目鸡舍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用作绿化和菜地浇灌,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化粪处理后作农田肥料使用,不外排。 ⑶ 噪声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详见表4-7。 表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 类 别 1类 昼 间 55 夜 间 45 ⑷固废标准 本项目养殖活动中产生的鸡粪便、废饲料等固体废物执行《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4-1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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