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活动,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通过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投入力度,实施重大工程
确立人才投入优先的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应加大支持力度,设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年度预算。政府投入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中,应专门列支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和能力逐步增加职工岗位培训的投入。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点,为实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在政府主导下组织实施以下几项重大工程项目。
1、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
参照农业部选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模式,选建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其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遴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开展示范性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增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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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指导地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带头致富和带富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2、生产型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适应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趋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为核心,以中青年农民、返乡创业者和农村女性劳动者为重点,着力培养生产型农村实用人才。围绕实施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区域布局规划,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农业选程培训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养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种养加能手。积极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建设,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农技人员通过田间示范、巡回指导、联户结对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能力。
3、经营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
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要求,以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为核心,以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者为重点,着力培养经营型实用人才。依托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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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其营销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活跃农村市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养,提高其组织带动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一大批专业化程度高,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型人才;开展法律法规和工商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4、技能型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
适应农业产业逐步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村环保事业发展需要和农民技术要求不断进步的新形势,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职业农民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完善以农业职业院校、广播电视学校、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为主导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依托现有的职业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辐射带动实训网络体系建设。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关系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实行就业准入;在职业院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有效衔接,通过免培训费、免鉴定费和按获证人数补助培训机构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推进技能型人才培养与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以及农业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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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实施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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