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设备及内线安装:
9.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0.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1.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2.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13.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1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15.安装照明线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过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外线及电缆工程:
16.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17.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18.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20.杆上紧线应侧处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21.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22.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2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电气调整:
2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匀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2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2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2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3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3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6以下 10~35 44 60~110 距离(m) 0.35 0.60 0.90 1.50 32.交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止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用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收。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多股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3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护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3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3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焊灯具。
37.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或零线。
2.3-19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得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立即停车。
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故障修理及验收记录(表8.1.10)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安装、巡查、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表8.5.10)
机械故障修理和用电检修记录(表8.1.10 表8.5.10)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电工、机械员(签字): 注:由电工、机械员每日记录
机械故障修理和用电检修记录(表8.1.10 表8.5.10)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电工、机械员(签字): 注:由电工、机械员每日记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第八册)
建筑施工机械日常维护保养-5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