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管沟上架设临时通道,要使用符合市政
和交通要求的铺路钢板。
8.2.4沟槽开挖
管沟检验按《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J404—2005)执行。 8.2.4.1施工工艺流程
严密性试验: 系统强度、⑴现场安装质量检验 ⑵技术资料检查 ⑶地下管道系统试压 管道安装 ⑴封闭段下料 ⑵固定口焊接、 检验 管道冲洗 交工验收 ⑴质量验收 ⑵交工资料验收 接口检验: ⑴外观质量检验 热熔连接 电焊连接 阀门井砌筑 组对: ⑴尺寸符合要求 ⑵标记焊口号 管沟回填 布管: 沿管沟布置 定位放线 管沟开挖 管沟验收 熟悉图纸 施工准备 ⑴人员机具 ⑵图纸会审 ⑶施工方案及交底 ⑷材料预算 材料检验 下料 ⑴复核下料尺寸 ⑵标记管线号、区号
8.2.4.2沟槽开挖前工作
开槽前要认真调查了解地上地下障碍物,以便开槽时采取妥善加固保护措施,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现况地下管线图,进行现场调查探摸,掌握地下管线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8.2.4.3沟槽开挖形式
根据设计图中设计管道的规格、埋置深度以及规范要求来确定沟槽开挖的形式,按规定比例放坡,并安装保护支撑围栏,保证沟槽不塌方。
- 16 - (1) 沟槽放坡的确定: 槽深h≥1.5米时,放坡系数为0.33。 (2) 沟槽断面形式(见下图):
(3) 开挖方法:
1) 土方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槽底由人工清底。开挖过程中严禁超挖,以防扰动地基。对于有地下障碍物(管、缆)的地段严禁破坏。 2) 沟槽开挖尽量按先深后浅顺序进行,以利排水。
3) 挖槽土方处置,按现场暂存、场外暂存、外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开槽土方凡适宜回填的土选择妥善位置进行堆放,但不得覆盖测量的标记,均暂存于现场用于沟槽回填。回填土施工前制定合理土方调配计划,减少土方外运及现场土方调运。
4) 开槽后要对基地做钎探,按地勘要求执行,遇局部地基问题,如墓穴、枯井、废弃构筑物等应及时通知设计并会同有关人员现场共同协商处理意见,不得擅自处理。
5) 开槽后及时约请各有关人员验槽,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遇槽底土基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及地勘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基底处理措施,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 管沟若土质结实,深度不超过 1.2m,并且两旁不可能因负荷过重而对管沟边构成压力,通常不需在管沟内设置支撑,但如对管沟泥土的稳定性有怀疑时,尤其在坏天气的情况下,应在管沟两边加设有效的支撑。如管沟超过1.2m深,除非已检视过管沟两旁的
- 17 - 土质、坡度及其它因素后,认为泥土、石块及其它物料幷无塌陷或断裂的可能,导致坑内人员被埋、被困或被从高于1.2m坠下的物料击中,否则需要在坑内设置支撑。在管沟内设置支撑,一般可以采用疏板支撑法。
7) 在特殊环境下如不能达到最小埋设深度时,管道须加置弧型钢板、套管或水泥槽作保护,但必须由负责工程师或其代表批准方可进行。钢板应经过防锈处理,并在钢板上贴上适合的警告告示。 8) 遇上积水的泥土,在不影响邻近结构稳固性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排水设备。
9) 应采取措施避免路面积水回流入管沟内。在任何情况下,不容许泵出的水泛流于路面上。
8.2.5回填及修复
(1) 回填与路面恢复
1) 恢复所有的工作区域和道路,至少应与工程开始之前的情况相同。 2) 管道周围及管顶之上300mm 内采用细沙或原土回填,原土应先经筛网筛选,最大粒径不应超过10mm,管顶500mm以上的回填土内允许有少量直径不大于0.1m的石块。
3) 回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厚度0.2~0.3m,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 的填土必须人工压实,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可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松土厚度为0.25~0.4m。
4) 管道上0.3~0.5m 处应敷设警示带,敷设前应对敷设面夯实,警示带不得埋入路基和路面内。
5) 管道回填后,应对防腐钢管的防腐层采用音频检漏仪进行防腐层检漏。
6) 管道周边150mm回填宜为细沙或无杂质的素细原土,其余的回填应为经筛选的泥土。回填必须按规定夯实。
7) 沥青路面和混凝土路面的恢复,应由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单位施工。
- 18 - 8) 道路的基础和路面材料的性能必须与原基础和路面材料一致。 (2) 警示带敷设
1) 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对敷设面夯实,然后将其平整地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不小于0.5m,但不得埋入路基和路面里。 2) 警示带平面布置按下表:
警示带平面布置(mm)
公称管径 警示带条数 警示带间距 ≦400 1 -- 表2.15.3
>400 2 150
3) 警示带宜采用黄色聚乙烯等不易分解的材料,并有明显、牢固的警示提示语,字体宜大于或等于100×l00mm。
8.3钢制燃气管道的主要施工方法
8.3.1主要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前准备工作(图纸会审、焊工培训)→材料检验(阀门试压)→加工预制(实测、加工制作)→现场组对安装(内壁清扫、组焊、分段安装)→焊接检验(外观检查、探伤检验)→压力试验→系统严密性试验→管段吹扫(压缩空气吹扫)→氮气置换→防腐刷漆→中间验收→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交工验收。
8.3.2 管道敷设
8.3.2.1 管道敷设的一般要求
(1) 工程焊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焊接工艺
指导书。
(2) 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检查、清点及交验、设备开箱。对所到现场
的设备按装箱单检查和清点,在开箱过程中应有生产厂商代表、业主代表参与。并及时做好开箱检查记录、缺损件记录、收集有关质
- 19 - 量证明和合格证等资料并存档。
(3) 对易于遭到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部管段,应设置警示牌,并安
装防护围栏、安全网等保护隔离措施。
(4) 在施工和运行期间,在发现或推测有文物的情况下,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停止施工并且立刻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文物。
(5) 交通安全措施。如在行车道施工,必须符合有关的交通法规,设置
照明、围栏、保护、锥形物、交通标志及干道通行的红绿灯等设施。在完工以后对所有的损坏进行清理和修复。
(6) 公共或者私人道路以及进出通道的维护。在施工期间造成的对公共
道路,私人道路或者出入通道造成的破坏,应当清理并修复。 (7) 应文明施工,并随着工程的进展,及时清除工地上的垃圾和碎屑,
进行及时的清洗,确保清洁卫生。
(8) 在施工期间,应保护所有地上和地下,新铺的和现有的管道,尤其
要注意保护现有的供气管道。
(9) 保护工程材料和设备免于被损坏和偷窃。在整个施工期间,存放于
工地上的材料应避免受天气、操作不当、损坏、被盗或者其它原因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必要时进行值班守护(包括白天和晚上)。 (10) 施工时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产生噪音污染,并且应当遵守
有关防止环境污染方面所作的规定。
(11) 在可能引发危险的任何地带禁止吸烟、携带明火、或进行可能产
生火花的工作。
(12) 管道下沟前,必须检查每一条管及管件有无割损、深刮痕、点蚀
或其它损伤。
(13) 如怀疑管道或配件有瑕疵,须在其上划上记号,并禁止使用这些
管道及配件。遇此情况时,应通知监理员作进一步指示。 (14) 在管连接前,应检查并除去任何在管道内的锈迹或其它杂物。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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