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长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4.在限期内未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5.存在其它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技术委员会重新组建参照组建相关要求进行。重新组建期间,该技术委员会停止活动。
(六)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标准委对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1.对秘书处工作支持不力,或者秘书处工作不力,致使技术委员会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2.利用技术委员会工作为本单位或者利益相关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规定使用技术委员会经费,逾期未改正的; 4.存在其它重大违规行为的。
秘书处承担单位提出不再承担秘书处工作的,也可以进行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的调整参照技术委员会组建相关要求执行。
(七)暂停
2年内没有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国际标准化工作任务的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可以暂停其工作。
暂停工作期间,技术委员会停止一切活动。因工作需要,经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和国家标准委批准,暂停工作的技术委员会可以恢复工作。
(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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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委予以撤销: 1.标准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或者连续整改达不到要求的; 2.因工作不负责任,标准内容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连续3年没有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国际标准化工作任务的; 4.本专业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需求很少或者没有需求的; 5.其它原因。
被撤销的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并入国家标准委指定的技术委员会。 (九)委员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后予以解聘:
1.未履行国家标准委规定和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职责的; 2.利用委员身份为本人或者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3.其行为使技术委员会不能正常工作的; 4.存在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十)其它规定
技术委员会、委员和秘书处,未经授权,擅自开展需经授权或者委托的活动,国家标准委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解聘委员、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重新组建或撤消技术委员会。
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制定工作组的整改、重新组建、调整、暂停、撤销以及委员的解聘等参照技术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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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年度工作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及名称 本届成立时间 秘书处承担单位名称 委员数 下设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制定工作组 秘书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顾问数 编号 电话 传真 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国家标准制订情况 2.国家标准复审情况 应完成项目数量 实际上报项目数量 应复审项目数量 实际完成复审项目数量 承担国际标准制订数量 实际完成国际标准投票数量 万元 占 % 占 % 占 % 观察员数 名称 电子邮箱 联络员数 委员数 对口国际组织 3.参加或承担国际标准制订参加国际标准制订数量 情况 成情况 5.参加国际会议等其它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 6.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经费投入情况 7.召开会议情况(举办会议名称及规模) 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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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标准提案审议工作完应完成国际标准投票数量 8.完成制订标准清单(含国际标准) 名称 9.正在制订标准清单(含国际标准) 项目编号 10.完成复审标准清单 标准编号 12.机构调整及人员变更情况 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意见 名称 名称 所处阶段 复审结论 11. 标准宣贯情况(包括举办培训班次数和培训人数) 主任委员: (签名,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注: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制定工作组无需填报本表;本表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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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编号: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筹建申请书
名 称: 类 别: (TC、SC) 申 报 单 位: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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