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制度,扣1分。未按制度规定进行民主决策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各单位内控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人财物等行政管理和税实地检查。查验工作台帐 收管理权力事项实行风险防控,防控指标、措施具体明确的加1(年度指标) 分; 实地检查 (年度指标) 21 服务保障-1.21 源头预防 机考,计算公式:测评好评率=分项好评数之和/实际参评数/测评项数×100%;好较好率=(分项好评数之和+分项较好数之和)/实际参评数/测评项数×100% ;(年度指标) 各单位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活动形式新、有特色、有创新功效明显的,每项次加1分。 9 在省局组织的全省网上“勤廉测评”中,按各单位测评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对前三名单位在年度“三个一流”考核中分别加3、2、1分;对后三名单位按倒数顺序,在年度“三个一流”考核中分别扣3、2、1分。 规划财务科 监察室 监察室 监察室 22 服务保障-1.22 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 实地检查 由市局巡视组、人事处、监察室提供数据,计算公领导干部述廉民主测评好较好率平均值每高于95%比例一个百分式:民主测评好较好率=点,加0.5分;每低于95%比例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好票数+较好票数)/测5分。 评总票数)×100%(年度指标) 上级交办信访案件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的加1分。 5 监察室 监察室 8 23 服务保障-1.23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实地检查。查验工作台帐(年度指标) 按照“一案双查办法”实施双查的,县局必须办两个案件,少一个案件扣2分,多办案件每件加1分,最多加3分;市区管理分局必须办一个案件,少一个案件扣2分,多办案件每件加1分,最多加2分。 监察室 稽查局 6
24 服务保障-1.24 按照徐地税发[2011]65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主题活动。 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每名税务干部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其中:税源专业化管理培训不少于6天)。 广泛开展地税文化建设活动,“三个一流”创建现场考核。检查各类台账、资料;明查暗访(年度指标)。 实地检查;查看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总结及个人培训档案。(年度指标) 未按规定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每少一项活动扣2分;在省、市局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扣1-5分;全年开展主题活动重点突出,形式新颖,效果明显的,加3-8分。 按人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及时填写、记载培训情况。未建立培训档案的扣3分,记录不完整、不及时的,扣1分,干部培训时间不足12天的(其中:税源专业化管理培训不足6天的),发现一个扣1分。 6 监察室 25 服务保障-1.25 5 人事科 26 服务保障-1.26 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有宣传报道。积极参加文明办组织的“为群众办实事、为党旗添光辉”活动 获得地市级(含)以上党实地检查;查看媒体报道资料;(年度指标) 未开展地税文化建设活动的扣2分;在省级以上媒体无宣传报道的扣2分;未组织文明办相关活动的每少一次扣1分。 5 人事科 27 服务保障-1.27 政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在2个以上;先进个人比例在1.5%(1%)以上 实地检查;查看表彰文件或证书、奖状;(年度指标) 获得地市级(含)以上和地方党政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少一个扣1分;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占在编干部比率县(市、区)单位不足1.5%、列入考核范围的市区单位不足1%的,每低0.5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 优秀课件评选在省局获奖的,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 5 人事科 28 服务保障-1.28 干部教育培训 日常考核(年度指标) 对“三师”比例未达12%的,年增长未达1%的,扣2分;年增长超过1%的,每通过1人,加1分。对“三师”比例已达12%的,每通过1人,加1.5分。 发票管理工作不符合规范性要求的(含未按照规定设臵和报备发票防伪措施的;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开展发票鉴定工作的;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发票印制计划;未按照规定使用票种的等),视情形扣1-6分。 12 人事科 29 服务保障-1.29 发票管理 日常考核(年度指标) 6 征管科技科 7
30 服务保障-1.30 服务保障-1.31 按规定实施信息化项目立项和建设管理 发生大集中系统能够支持的业务事项,应全部纳入大集中系统操作 日常考核;年度 未经批准自行组织信息化项目建设,发现一个扣3分;未规定组织信息化项目论证、商务管理、开发管理、测试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的,视情况扣1-3分。 未经省局同意,发生大集中系统能够支持的业务事项,未纳入大集中系统操作的,每项业务扣1分。 根据税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税源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根据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导向的要求,改革现行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现税收管理员组织体系、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方法、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适应性转变。改造征管业务流程,设臵风险识别、排序、推送、应对和反馈等环节。未按照省、市局要求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每违反1项要求的,扣1分;积极推动和参与省、市局改革工作,为全省、全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出重大贡献的,视贡献大小(根据参与项目的数量、人数和工作完成的时间、质量等因素综合测评)排方阵,依次加6-1分。 1、 将征管状况监控指标的核心指标提升为三级指标,进行加扣分;其余指标作为决策参考指标,只通报不排名不考核。 2、根据风险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数据采集需求,全面、准确、及时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外部门信息少于15个的,每少一个扣1分;对外部门数据进行有效利用,超过10个部门的,每超过一个加0.5分。 3、实施发票综合改革,未按省局要求实施发票改革,每违反1项要求的,扣1分;积极推动和参与省局改革工作,为全省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出重大贡献的,视贡献大小(根据参与项目的数量、人数和工作完成的时间、质量等因素综合测评)排方阵,依次加5-1分。 本项最多加5分。 1、不按规定成立运维组织的,扣3分;不按期报送运维报告的,每次扣0.5 分;发生重大运行故障,不及时处臵或报告的,每次8
5 征管科技科 31 实地检查;季度 6 征管科技科 32 服务保障-1.32 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日常考核;年度 8 征管科技科 33 服务保障-1.33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日常考核;1-2季度,3-4年度 推进信息管税 5 征管科技科 34 服务保障-1.34 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日常考核;年度 5 征管科技科 35 36 服务保障-1.35 服务保障-1.36 发票专项检查(市局已发文确定) 日常考核;年度 扣2分;对大集中系统提出问题或建议,被省局采纳的,按照采纳数量排前五名,加1-5分。 2、为全省成功开发新系统项目,并在全省推广应用的,视项目大小每个项目加3至5分。 本项最多加5分。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徐地税发?2011?81号),达标的单位,加3分。 被总局、省局抽调期间,每人每月加0.1分,获得表扬的每人次加1分 未按照要求推广应用省局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主动式”运维系统导致出现问题的,每次扣1分;通过应用省局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主动式”运维系统,提前发现系统潜在重大问题上报省局并协助圆满解决的,每次加0.5分;本地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有创新且成绩突出的,加1至2分。 本项指标最多扣4分,最多加6分。 本地业务专网防病毒系统客户端程序安装率和及时更新率低于100%,扣1分;被上级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每次扣1分;配合省市局安全评估检查,报告内容完整属实,符合省市局要求,整改措施合理到位并及时上报市局的,加1分;安全检查报告内容不够完整属实,或整改措施有不合理之处,扣1分。评估报告被省局或省市级政府信安办经验推广,加1至3分。 本项指标最多扣4分,最多加5分。 合理设臵信息管理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工作有备岗,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违反省市局信息管理基本安全要求的,发现1起扣1分,最多扣5分(IP地址规划,内外网隔离、密码策略、配臵备份、安全巡检、域管理等); 准确登记各类信息技术基础基础设施资产,建立信息设备及基础设施台账,账实相符,管理全面,符合要求的加1分; 建立基础运维管理制度,加强定期巡检,日常运维记录完备,定9
3 2 征管科技科 征管科技科 总局、省局抽调信息化、日常考核;年度 制度改革项目建设 37 服务保障-1.37 完善系统运维体系,率先实现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主动式”运维目标 日常考核结合机考(半年指标) 4 数据管理科 38 服务保障-1.38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积极落实总局三级等保整改优化任务 日常考核结合机考(半年指标) 4 数据管理科 39 服务保障-1.39 落实双基推进,加强基础管理,保障业务运行,制度建设 日常考核结合实地检查 (年度指标) 4 数据管理科 实地检查(年度指标) 期更新管理口令,及时记录系统或设备故障和相应处理方案,符合要求的加1分; 积极落实省市局部署的各项工作,在制度建设及落实工作表现突出经验被市局推广的或建议被市局采纳的,加 1至3分 本项指标最多扣4分,最多加5分。 按市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范。未按规定建立的,每项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2分 本地计算存储系统正常运行率低于99.8%,扣1分,发生重大事故扣2分;没有处理本地计算存储系统故障的详细应急预案,扣1分;本地备份系统的运行没有按照指定策略正常运行,扣1分,发生重大事故扣2分。 本项最多扣5分。 本地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率低于99.8%,扣1分,发生重大事故扣2分;本地网络改造或路由改动未及时上报市局批准,扣2分;没有建立与本地网络运营商确保线路运行的保障体系,扣1分。 本项最多扣4分。 本地信息安全建设改造方案未及时上报市局批准,扣1分,发生总局规定4个级别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国税函?2010?223号)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信息安全评估检查,扣1分;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未及时上报市局,扣2分。 本项最多扣4分。 机房环境、电源、空调等管理及运行情况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本地现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资产登记管理率不得低于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本项最多扣4分。 未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每件扣1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被地方政府处理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件扣2分。 2 40 服务保障-1.40 计算存储设备和系统工具软件管理工作 日常考核结合实地检查 (季度指标) 5 数据管理科 41 服务保障-1.41 网络设备管理工作 日常考核(季度指标) 4 数据管理科 42 服务保障-1.42 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日常考核(季度指标) 4 数据管理科 43 服务保障-1.43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资产及机房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日常考核结合实地检查(年度指标) 4 数据管理科 44 服务保障-1.44 政策,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无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而被地方政府处理日常考核(年度指标) 5 税政法规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