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旁系亲属去世时,1日之内。 3、直系亲属为父母、子女、其余为旁系。 4、丧假照常发放岗位工资,任务奖(绩效奖)按实际出勤天数比例发放。 (休假变更)
第35条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变更休假日期。
第36条 公司对于当月无缺勤现象的员工将给与全勤奖100元的奖励。
第四节 着 装
第37条 公司员工上班不得穿着超短裙、低胸、露背、露脐、短裤类服装及各种
托鞋、无后跟凉鞋。严禁穿着竞争品牌产品进入公司。
第五节 工作秩序
(接听电话)
第38条 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电话;接听电话时应首先说:“您好!郑州李宁公司”。
与客户通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声音悦耳,音量适中,以不影响周围同事工作为限。
(代接电话)
第39条 当附近同事不在座位上而其电话响起时,附近的其他同事必须代接电话;
代接同事电话时,应做好笔录,及时转达,不影响工作。
(私人电话)
第40条 原则上不得因私使用公司电话,紧急情况确需使用公司电话时,必须长
话短说;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国际、国内私人长途电话,违者将严肃处理。
(接待来访)
第41条 1、接待来访客人时,应做到热情、得体,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与来访
者的谈话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 2、如客户所访当事人未在公司,其他员工要热情接待,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办公纪律)
第42条 1、保持办公环境的整齐、清洁和美观,爱护公司的一切公共设施。
2、每天下班前,员工必须关闭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电源(必须保持工作状态的设备除外),将桌面的纸张、文件等收入文件柜、抽屉及文件夹中,将办公桌椅推至桌面以下,保持工作台面的整洁.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串岗聊天、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上网聊天、炒股、浏览非法或不健康网站、上网游戏及大声喧哗吵闹。
4、各办公区内的洽谈室、更衣室、会议室和储藏室等场所的照明、空调
等要保证使用时开启,使用完毕后随时关闭。其中会议室、洽谈室在使用后必须由会议的主要召集人负责关闭照明、空调及相关设备。凡借用设备的,使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5、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召集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6、员工不得在公司办公区域内吃零食。就餐必须在休息时间内。午餐时
严禁饮酒。
7、严禁让非公司人员接触及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
8、办公设备责任到人,公司每一位员工要对各自使用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桌、椅、柜子等,如有意损坏,应予以赔偿及处罚。
9、各部门的环境卫生由部门负责人监管,每周进行检查。要求员工保持工作地点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办公设备、要经常擦拭,合理摆放。工作完毕或告一段落后应及时整理桌面,将桌面上的物品摆放整齐。
第四章 录用、培训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一节 人员录用
(人员招聘)
第43条 公司录用人员原则上是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人力资源行政部依据总经
理审批的招聘申请表,按照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招聘。
(人员录用)
第44条 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初试后,将该人员的有关资料(员工登记表、
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递交部门经理,共同面试。复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行政部递交总经理最后审批。
(人员试用)
第45条 试用期约定为2个月。
第46条 试用期间双方相互选择,如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送达
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并按规定进行交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到人力资源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员转正)
第47条 员工试用期满,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上个人总结。由部门经理签
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最后审批。
第二节 培 训
第48条 员工在试用期由各部门进行培训,包括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产品知识、
相关业务知识等。
第49条 员工工作之余参加学习,在不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公司将予
以支持。
第50条 员工在职期间接受的各项培训的培训费用的分担参见《关于培训费用的
相关规定》。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51条 员工转正后,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时办理续订或终止手续。
第五章 人事调动与干部任免
第一节 人事调动
第52条 公司有权对各部门人员进行合理调动,调动时由总经理审批并签发人员
调动通知,下发各部门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公司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人员调动,对于不服从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节 干部任免
(升职)
第53条 公司对工作表现与能力突出的员工予以晋升,晋升时需所在部门填写员
工升职通知书,最终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降职)
第54条 公司对不称职的员工有权予以降职,降职时需所在部门填写员工降职通
知书,最终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第六章
(荣誉奖励)
奖励与处罚
第一节 奖励
第55条 荣誉奖是公司对优秀员工的表彰包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员工、授予各
种先进称号。由各部门选评,总经理签发意见并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物质奖励)
第56条 物质奖励:发给员工奖金、奖品、晋升工资及奖励带薪年假。
第二节 处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