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渣作为矿渣微粉生产原料回用,各除尘工序过滤出的物料均直接回用至工艺中。
职工日常生活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卫生填埋。
因此,从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码头装卸过程及船舶污染控制
码头主要用于原料废钢上水和矿渣产品下水,在新建港池两侧各设吊机4台,装卸过程主要的污染为吊机吊起废钢卸料是产生的扬尘污染,应在卸料是加强洒水,以减少扬尘,减轻由于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停靠在本项目码头的船舶舱底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在本项目码头区域排放,须在当地海事局指定的收集船舶或水域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废钢加工处理(分类、剪切和打包,不含炼钢)”及“‘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均属于鼓励类的内容。另外,本项目的建设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第二章、《江苏省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总体思路》及国家为促进废钢铁的回收利用、冶金渣开发生产而给予企业优惠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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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通浒组团,其工业以建材、精细化工、交通运输、机械为主导。根据苏州高新区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属工业用地。苏州市规划局已给业主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苏新规2006定字104号)(见附件)。
因此在该地区内建设本项目与新区的总体规划是一致的。 (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先进的,资源回收率高,造成的二次污染轻的特点,在国内属于先进的工艺路线。本项目能源、水资源单耗与国内同类企业相比较低。采用有效的废水、废气处理措施使排放污染物远低于国家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因此整套工艺是先进的。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废钢铁、钢渣、矿渣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就是本项目落实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符合循环经济理念。
(4)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各类防治措施均是成熟的设备或工艺,在国内有成功应用的先例,设备及治理费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具有经济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废气通过有效的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没有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只产生少量的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苏州苏信铸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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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京杭大运河,本项目废水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经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能做到厂界达标;生产中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了有效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污总量指标从江苏苏钢集团削减量中平衡。
(6)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① 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所有监测点位都达标,均能满足该地区大气功能区划要求。京杭大运河各监测断面COD全部达标,其余监测项目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Ⅳ类标准,表明评价区域内大运河水质基本能满足功能要求。噪声评价表明各监测点昼夜均达标,说明该区域目前的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② 预测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废气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经预测计算,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由于废水排放量较小,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噪声预测计算表明,建设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值超标率为0,建设项目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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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参与
支持该项目的人数为5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78%,其中以有条件赞成居多,另外14人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该项目的建设。由此可见,公众对该项目基本上持支持态度。其中有条赞成公众的要求为加强项目的环境治理,确保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同时要求主管部门严格把关。
(8)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中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主要的风险源为除尘系统事故排放和船舶舱底油污水事故排放。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事故风险发生的几率很小。因此,本项目事故风险属于可接受范水平。
(9)总结论
本项目社会效益明显、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产污量少、能耗低,体现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预测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功能不下降;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控制在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指标内;公众支持率达100%。因此,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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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nd.gov.cn)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时可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直接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日益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肖
联系电话:0512-66711527
联系地址:苏州市苏州高新区通安镇312国道东 邮编:215151 传真:0512-66711527
E-mail: liming@sugang.com.cn
(2)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玉奎 联系电话:025-85287040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传真:025-85282175 E-mail: xyk0412@126.com 邮编:210042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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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如何确保临厂和周围居民不受建设项目的影响? 2、出现事故风险时,如何较好的履行告知义务? 3、对建设项目采取的减污措施的具体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上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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